同江市自来水公司采购智能远传水表项目
同江市自来水公司采购智能远传水表项目
第一章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 采购条件
同江市自来水公司采购智能远传水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同江市自来水公司批准,现对该货物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招标采购 □询比价采购 □谈判采购 □直接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编号:JA********;
项目预算金额:1,409,800.00元;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智能远传水表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内完成供货及调试;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在佳木斯市光复西路766号购买采购文件。
4.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每套售价500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购买或领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址
指派专人送至佳木斯市光复西路766号。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上发布。
6.2 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同江市自来水公司
地址:同江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5*****567(一切事宜请联系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光复西路766号
联系人:祝女士
电话:15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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