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人(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阳海螺)生产经营需求,为确保招标人水泥包装发运等工作开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经营能力较好、经营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劳务公司承接招标人劳务,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招标标的:
本次招标设2个包件
包件1:承担招标人包装、插袋、盖印、袋重、接包、顺包、码堆、装车卸车(按照甲方要求)、领用管理、破包纸袋捆扎及处理、水泥库底小仓检修人员的清仓工作、破包处理及散灰回灰、作业区域卫生清扫含(栈台卫生、栈台四周、发运现场卫生间、发运通道道路卫生、包装楼铰刀房至顶部中间仓区域所有卫生的清理、发运广场、发散广场(除散装通道内)、熟料发散库广场卫生(熟料发散车道除外)、一、二、三期水泥库周边道路卫生、1#路整条马路卫生等(包括地磅房旁马路)、水泥磨房前后广场卫生保洁业务。(具体作业内容可根据招标单位实际情况调整)。
包件2:承担招标人二号门至制造分厂三期余热发电路口,斜拉链下面道路至1#路、办公楼、单身宿舍内走廊、楼梯间及宿舍楼周边、销售大厅周边广场卫生、办公楼、办公楼停车场及厂前区垃圾收集、辅材地磅至一期砂岩破路口、三期地磅房至一期联合储库路口(车流通道)等业务。
以上包件劳务合同期限为1年(自劳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招标人年包装量160万吨左右(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包件1、包件2采用捆绑招标,投标人须对包件1、包件2 进行共同投标,否则视为废标。
为保持厂区卫生干净整洁,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中标后配置卫生清扫设备及倒运生活垃圾装运设备名称、种类及规格。
2.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过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过的企业法人组织(注册资本金达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能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劳务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的劳务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3.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劳务保供的经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较强的劳务作业能力。
3.3、投标单位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劳务装卸、人工搬运等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投标人必须有在大型水泥企业从事水泥装车劳务一年以上经历并可提供在执行劳务合同复印件的,方可视为资格有效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4.本次招标劳务费用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劳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申请提高劳务费用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9月13日至 2021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 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劳务经营许可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费用100元)。投标人须在2021年9月20日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或现金交款至招标人财务处,(具体银行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6888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清镇支行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发售地点:贵阳海螺公司财务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 9月 27 日9时 00分至18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为 2021年9月28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贵阳海螺公司财务处。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每个包件伍万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招标人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见下),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包件名,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公司名称: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68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清镇支行
7.劳务现场勘察。
7.1为准确了解劳务作业量及作业环境情况,招标方组织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7.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清镇市站街镇干井坝村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187*****655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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