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庆祝建党100周年纪念章制作(二次)招标公告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庆祝建党100周年纪念章制作(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商谈项目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人选择的代理机构是吉林市龙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投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庆祝建党100周年纪念章制作(二次)
2.2 项目编号:LQZB-GK-********-***
合同编号:2021ZGHJ/XZHTL-YQSC-108
2.3 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距拉萨市区68km,距墨竹工卡县城7km。
2.4招标范围: 庆祝建党100周年纪念章制作(二次)
2.5供货期:30天
保修期:365天
2.6投标规模:994000.00元(含增值税金额)(最高限价)
2.7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公开招标中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贵金属制品研发、设计、销售等字样或内容。
(2)财务要求:近一年无亏损,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中国裁判文书网(htpp://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6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滨河路天知雅砻阳光花园6-104(吉林市龙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鲜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
4.3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9月9日11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滨河路天知雅砻阳光花园6-104(吉林市龙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以下证照的原件准时到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递交人员为准)、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证照原件供查验的,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吉林市龙麒工程咨询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 地 址:拉萨市滨河路天知雅砻阳光花园6-104
邮编:850000 邮编:850000
联 系 人:郭先生联 系 人:关先生/刘先生
电话:186*****677电话:132*****475、138*****236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4@qq.com电子邮件:********2@qq.com
网址:www.xzhtl.com 网址:http://www.jllq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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