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延伸巡察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规划管理监察支队等三个单位党组织。2021年3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召开集中学习会、党委扩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专班对接会、方案会办会、方案过堂会等,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七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暨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及市委巡察办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3月3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检讨、主动认领,落实整改责任。在制定整改方案时,局党委对照9月底前全面完成的时间进度和“严、细、实”的质量标准,逐条梳理分解,将问题细化落实到各个牵头部门,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推动各延伸巡察、联动巡察单位,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巡察整改任务攻坚与自然资源全面管理,有效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整改局面。局主要领导变动后,新党委班子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围绕问题清仓见底、问责见人见事的目标要求,带领系统上下铆足劲头、冲刺攻坚。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会办督办力度。局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盐自然资委[2021]28号),要求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靶向发力,扎实开展巡察整改攻坚行动,并健全完善巡察整改的若干工作制度。整改期间,局党委切实加强过程监督,坚持“一周一汇总,一月一督查”,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动态推动工作。重点加强对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土地挂牌清零行动的会办研究,定期召开国土空间规划过堂会,对用地规划问题严格把关、积极协调。落实局整改工作专班开展“家家到”督查行动,发放3轮整改督办单,切实推动落实整改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档。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整改落实落细。局党委坚持将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实现“两不误、双促进”。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提高工作的重要契机,一方面针对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另一方面针对症结,举一反三、寻根溯源,建章立制,形成若干配套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通过“两手抓、两手硬”,初步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履行自然资源保护职责有落差

  (1)关于“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1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突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省委“两在两同”建新功及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等的学习。今年以来,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其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的专题集中学习2次,专题研讨1次,中心组成员各完成专题调研报告1篇,切实增强资源保护特别是耕地保护意识。二是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起草《盐城市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调动基层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加强对新增耕地的管护。三是严格查纠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南京督察局交办的后续问题整改销号64个,组卷待批11个;土地例行督察交办的400.35亩问题用地均已整改到位,4个延期整改“大棚房”全部拆除到位,35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已整改到位。四是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4个逾期实施的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中,5个项目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14个项目已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报验;4个项目已完成清算,1个项目已上报申请清算。

  (2)关于“海洋湿地生态修复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大丰区、射阳县加快推进生态修复,目前市污染防治办通报,退渔还湿后经修复,湿地已基本恢复自然生态环境。二是加强海域管理,组织对违规用海进行回头看,要求大丰、射阳两地做好监管工作;完成珍禽保护区内违规用海问题整改;完成127.3公里生态岸线修复任务;向司法机关移交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涉及的3个图斑。三是开展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34295台紫菜养殖设施全部按时收回上岸,督促大丰区、东台市清退压减紫菜养殖面积389.45公顷。四是及时组建市湿地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中心,理清职能职责,出台“三定”方案,核定编制20个,设立4个内设机构;并落实名校优生汇盐行动,招引9名名校优生,充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3)关于“森林保护和造林绿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充分挖掘沿海、城镇、村庄等造林绿化的潜力,大力开展乡土树种、沿海耐盐碱树种等试验示范,今年全市共完成新造林29700亩,含更新造林、退化林修复和低效林改造12900亩。二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一方面强化少皆伐、多管护理念,严格林木采伐审批;另一方面,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通过飞机喷药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手段,有效遏制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扩散蔓延。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开展全市营造林技术培训,邀请专家教授开展营造林、造林核查、森林抚育等专题讲座;制定《盐城市树木科学栽植指导意见》,引导各地营造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优质森林。四是加强督查整顿。今年造林绿化期间,开展造林巡查,通报造林工作进展3次,发放截干截冠树整改通知书2份,对去年发现的64处“剃头树”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林木采伐管理问题进行专项督查整治,对阜宁县相关违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2019年1506.6亩采伐迹地已完成更新。

  2.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保障盐城高质量发展有偏差

  (4)关于“国土空间规划支撑引领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政策法规专题学习研讨,学习《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编制办法》、《盐城市城乡规划条例》、《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增强业务能力水平和守法意识。二是坚持“多规合一”,加强市县两级规划编制联动,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调整生态管控区,形成市县一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三是编制涉及国土空间的专项规划清单,提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指导相关行业部门编制涉及国土空间的专项规划。四是开展盐丰同城化和沿海发展规划专题研究,加强区域协同,促进区域之间的健康有序联动发展。五是组织编制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将各类规划进行整合,及时形成“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近期实施方案成果。六是起草控规修编管理制度,明确总体规划约束性指标要求,严格规范控规的修编和管理;严格履行控规公示程序,控规报批前均在局网站上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邀请行业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控规草案进行评审,对上位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校核。七是按照控规对耿伙地块重新出具规划条件,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前严格按照已批准控规要求进行把关;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对耿伙地块把关不严等问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八是对市区新一轮修编的12个控规加快工作节奏,目前,西南片区盐渎路北、南海未来城、建军路、大先锋岛、大庆路、老火车站、亭湖新区、通榆北村、环保科技城、城北片区共11个地段控规已获得批复,并及时形成“一张图”;城西片区控规已报市政府审批。

  (5)关于“资源要素供给保障不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园区的对接沟通。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近期实施方案时,通过座谈会和调研等方式,摸清园区发展诉求,充分考虑近期急需建设空间,并多次向上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将沪苏大丰产业集聚区、东台康养小镇等园区纳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江苏沿海国土空间规划。在东台国土空间近期实施方案中新调入272亩,确保康养基地9.7平方公里符合空间规划;在大丰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中,先期为园区安排空间规划指标1157亩,其中预支新增规划指标508亩,列入重点项目清单的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649亩,确保近期建设项目落地。二是积极推行“六统一”的土地储备模式,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土地统一储备运作的实施意见》和《盐城市区经营性用地净地入库工作流程》;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开展市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委托市城投、燕舞、交投、悦达及亭湖区参与统一储备开发整理和战略性储备工作,签订协议8份,面积3295公顷;依据成熟一批入库一批的原则,年内已入库储备土地715.24亩。三是积极推进储备土地“净地清零”行动。制订《入库储备土地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落实“地长制”,开展日常巡查;每月召开“净地清零”工作推进协调会议,压实责任、挂表核销,上半年完成“净地清零”新增净地41宗,其中项目库完成“清零”地块挂牌成交23宗,肉联厂、江动厂地块已挂牌成交,原仓头储备土地已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范围;及时起草《盐城市区2021年下半年经营性用地清零任务分解表》,提请市政府研究。四是精准配置土地计划。根据省预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坚持以土地要素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结合增存挂钩、增违挂钩的要求,科学拟定预分配计划方案,优先保障“两重一实”以及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联合市财政局出台《盐城市土地指标市内交易实施方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五是开辟绿色通道。认真梳理16个省级重大项目用地用海需求,建立重大项目服务专班,落实工作责任,主动跟踪服务。主动协调推进重点项目,保障金光纸业三期用地需求,新增面积2051亩,已取得省政府用地批文;滨海港20万吨项目已获省发改委批复,先予实施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部分,后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一调整到位;加快推动大丰港铁路支线项目征地工作。

  (6)关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按照“全市控总量,农村做减量,盘活消存量,节约提质量”的工作思路,努力推动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高,预测我市2021年度单位建设用地地均GDP实绩值为14.02万元/亩。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科学制定《盐城市区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用地总量控制在2414.7公顷水平;制定出台《盐城市土地指标市内交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市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清零”行动,今年以来累计整改各类违法用地问题680个,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47宗。二是全力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深化推进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城乡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结合乡村振兴、农房改善等工作,大幅减少低效、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预计我市年度新增耕地面积13000亩。三是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制定出台《盐城市区城市更新中存量工业用地转型科创产业用地的实施办法》《盐城市开发园区工业用地收储办法》,为低效用地盘活强化政策支撑。持续巩固“三项清理”成效,继续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全市排出闲置土地162宗,目前已处置到位146宗,处置率达90.1%。建立批而未供土地台帐,目前全市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895亩。建立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地块台帐,目前已开工178个,督促开工68个。四是继续深化海洋资源利用。牵头编制《盐城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全市海洋高质量发展的思路目标、产业布局等;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做好涉海企业服务,2020年上半年海洋经济达到1153.5亿元,占全省海洋经济比重的14.6%,2021年海洋经济延续去年下半年的稳定恢复态势,主导产业增长势头强劲,海洋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7)关于“行政服务效能亟待优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营商环境暨“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梳理涉企惠企、服务小微企业相关配套政策5条;成立城北地区改造重点项目用地规划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规划与征地两个专班,高质量服务城北地区发展。二是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将原有单线串联审查转变为六部门并联会审,将用地审批时限压缩为20个工作日;建立建设用地内部审查会审制度,明确收件清单,规定审查事项及审查时限,下发会审部门审查要点;提高用地组卷报件质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组卷报件质量工作的通知》,通报建设用地组卷报件质量问题,规范报件内容、材料格式、后续补正等要求,减少退件率;开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等业务培训,促进各地依法、规范、高效做好用地审批;开展建设用地容缺预审,参照省用地审批前置预审模式,对各县(市、区)基本具备报件条件的项目,通过远程申报系统预审查,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三是搭建全市域“一张图”基础平台系统。“三区三线图层”、项目定位、合规性审查、项目策划生成功能已开发到位,并通过省工改办考核;实现国土、规划、海洋、林业业务在“一张图”系统上进行审批;推动新系统功能完善,实现市县数字化审批和数据共享。四是起草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和“拿地即开工”实施办法,已报相关部门审查。

  (8)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制定落实《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分工方案》及《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制度》、《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事项督办制度》、《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述职报告制度》等四项制度,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停职处理。二是开展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专项整治,排查发现各类违规用地船舶修造企业61家,已处置到位51家;排查发现各类违规用地养老机构2家,其中1家已立案,另1家已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排查发现各类违规用地宗教场所43宗,已处置6宗。三是制定出台《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实施方案》,将安全生产监管作为信用监管重要内容,在国有土地出让、建设工程规划、林业生产经营、森林防火、海洋生产经营等行政许可环节,严格落实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措施。四是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3起未结案的违法违规用地“小化工”全部立案查处,其中建湖1宗已整改到位,响水、滨海各1宗已移送法院。五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制定《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防火督查工作方案》,健全完善森林防火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强化检查督查,联合市应急管理部门,在清明节等重要时节,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对全市重点林场进行督查;今年以来检查重点林区6次,整改安全隐患问题8个,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位。六是加强机关安全生产工作,责成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安全生产隐患开展全面检查,组织全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器材使用演练;督促消防维保单位做好日常消防巡检巡查工作,并对安全隐患进行消防整改。

  3.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有温差

  (9)关于“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实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起草控规修编管理制度,明确总体规划约束性指标要求,进一步突出民生导向和约束性管控要求。二是加强重点片区和区域的研究,完成人民路小学、解放路小学、迎宾路小学扩展用地规划方案,配合教育部门编制城北、河东、城南片区的教育布点专项规划,配合卫生部门编制完善城西、城北医疗布点专项规划。三是在老城区改造规划中,按照5分钟、10分钟、15分钟生活圈三个层次民生项目配套标准,加大用地挖潜,整合零星用地,增加绿地、停车场、农贸市场等民生设施配比。经统计,老城区改造范围共增加绿地28个,绿地面积约22.88公顷,停车场20个,农贸市场7个,已先期完成新四军纪念馆周边、朝阳新村、潮声路东段、大先锋岛地段规划成果,满足民生需求。四是做好安置房建设服务保障,完善安置房建设服务保障机制,对相关项目用地比例、规划区域设置等形成规范性框架。白马市场西侧、阳光嘉园南侧、长坝四期、钢管厂等安置房地块均已完成土地挂牌出让,后续正加快周边环境整治和公共配套改善。在新一轮安置房选址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上位规划要求进行选址,加强与属地政府沟通协调,优先选择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配套设施完善的地块作为新的安置房选址地块,积极保障好安置房建设工作。按照《盐城市区经营性用地净地入库工作流程》及《城北地区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工作。五是优化征地报批流程,出台《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梳理征地报批工作程序,在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的基础上,提高内部处室会审效率,加强与农业农村、人社、行政审批、生态环境、司法等相关部门的对接,尽量压缩工作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今年以来,共牵头获批土地征收批次3个,平均耗时18.3个工作日,比去年提高了3倍效率,其中在局内部审查流转时间平均4.6个工作日,比去年提高了4倍效率。六是理顺市区违法建设查处体制机制,根据市政府“由城管部门负责违法建设的牵头、督查、考核、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违法建设的认定和诉讼工作”意见,4月8日完成授权委托书签约,目前市区违建治理相关工作常态化运行,保持了对违法建设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2020年1-11月份新增的458起违建已拆除454起,拆除率99.13%。

  (10)关于“服务乡村振兴举措不够硬”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扩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截止目前试点地区完成出让集体土地52宗,2535亩。二是积极推进全市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排出发证计划,加大督查提醒,定期考核通报,目前已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78.91万宗,登记率从年初的13%提升至63.44%。三是加强村镇规划指导。制定出台《盐城市村庄规划技术指引》,发放《盐城市乡村基本设施配套标准》及相关图集,加强文化挖掘和特色塑造,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提供支撑。聘请江苏省城乡院高水平规划设计团队驻点指导城乡规划编制研究工作,并建立了两个规划师工作站,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蹲点指导规划编制和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邀请省城乡院专家对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引等政策文件进行培训解读,切实提高专技人员水平。开展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调查,推荐东台市溱东镇青二村等22个村申报2021年省级传统村落,推荐盐都区楼王镇丁马港村等9个村申报省级传统建筑组群。四是列出农房改善用地计划年度指标,保障农房建设;规范农房改善项目用地报批,杜绝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问题;同时在全市推行苏北农房项目用地管理直报系统,将农房改善项目信息套合卫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实现精准实时监管,切实保障民生实事工程依法合规加快推进。五是加强对征地程序、征地补偿的监管,会同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回头看”,严格督促县(市、区)政府落实补偿资金,省政府93号令实施以来已安置135571人,安置率达99.9%;同时落实征地及补偿监管,对新报批征地,程序履行不到位、补偿协议签订不到位、社保资金不到位的,一律不予批准征地。

  (11)关于“便民利企政策落地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国家“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公示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将小微企业名录库嵌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办件时系统自动标识小微企业,并减免相关费用;在办件受理环节,增加“是否属小微企业”询问事项,同时出具《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告知函》和《小微企业承诺书》;历史上误收的26家规上小微企业登记费用36.9万元已全部退还到位。二是推进全市企事业单位补充办证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补充办证“百日行动”,主动对接国资管理部门,积极协调解历史遗留问题,凡符合补充办证条件的,一律应补尽补,全市累计补充办理不动产登记1206宗,已基本完成既定工作任务。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平台已建成上线运行,平台PC端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集成窗口投入使用,并选择东台市作为全市域“一网通办”试点。四是强化不动产登记作风建设,对2017年以来被省自然资源厅、市作风办通报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3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1名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制定《大厅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处置应急预案》、《巡查制度》及《窗口服务规范》等多项大厅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12)关于“群众信访矛盾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强化问责追究,起草《关于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制度的通知》,对23起市本级行政败诉和复议纠错案件逐一启动责任人员问责程序。落实分析研判,及时向分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发送依法行政工作建议单;印发两期局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简报,剖析近期系统内外典型案例,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加强能力建设,组织1次依法行政法制培训,完善案件旁听制度,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二是强化信访稳定。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重点信访积案件化解工作专班,设立专门的信访办公室,公布信访咨询电话;完善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制定《2021年全市自然资源信访工作要点》及《2021年全市系统信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局领导班子带头履行信访工作责任,专题研究落实“全省系统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落实部门责任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深化城乡建设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逐项清理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登记受理的重复信访事项,推动化解退渔还湿、生态红线划定、不动产登记等历史性、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重复越级到部、省信访总量明显下降,长期到部、省越级上访的2个老户,签署了息访承诺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期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没有发生去京到省越级访。三是硬化监督考核。严格执行《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试行)》,强化催办、督办和约谈提醒;13件逾期未办结的人民来信全部办结,对4封举报信逐一分析研判,形成调查结论,并就信访举报箱无人问津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1.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机构改革的聚合效应未能充分体现

  (13)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排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存在问题,深刻反思问题根源,梳理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开展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规划国土业务过堂会等会议体系,研究出台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跟踪管理与协作推进、重点工作月度计划管理和完成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健全督查督办跟踪机制,确保16件超期件全销号,上级新交办任务行动快、效率高。三是从紧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召开高质量服务城北地区改造工作现场推进会,组建城北地区改造规划和征地两个专班,以“激情澎湃勇作为”,全力打好城北改造“百日攻坚战”。四是出台从严治党三项责任清单,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压紧压实基层党风建设责任;制定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年度综合考核暂行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责成违法违纪案件数量靠前的射阳局、滨海局在局党委会上作出检讨,责成建湖局向市局党委作出书面检讨。五是围绕党建阵地、工作职责、内部管理、服务品牌、保障激励5个标准化,加强基层所标准化建设,全市9家基层所标准化创建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盐城高新区自然资源所建成全省首家行业主题廉政教育基地。

  (14)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会工作规则,注重会前沟通酝酿和提前通报,凡酝酿不成熟的事项和议题,一律不提交党委会讨论决策。二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2021年以来召开的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党委会,均督促议题申报主体及时登录“清风盐城”平台,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议题及相关材料,履行报备程序。三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干部提拔考察等重大事项讨论研究决策前,由局主要领导与每位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充分酝酿,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后,提请党委会研究,要求全体局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参与讨论,逐一发表意见,局主要领导集中大家的意见后,进行末位发言,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四是进一步强化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定。五是强化党委会研究决策事项落实,加强督办检查,并责成未落实党委会研究决定事项的两名相关人员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六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令行禁止。对土地储备中心领导班子及大地公司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

  (15)关于“班子整体合力活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领导班子合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排查存在问题,深刻反思问题根源,梳理明确提升班子合力活力的整改措施;全面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党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9次,增进沟通强化融合;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平台的作用,年内组织集中学习8次、专题研讨1次,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专题培训,全面提升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履职能力和班子凝聚力。二是根据主要领导变动情况,立即着手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酝酿推进,一方面解决党建和干部人事“两张皮”问题,一方面切实打破本位和板块思想,推进领导班子思想融合、业务融合、工作融合。三是制定干部交流轮岗培养方案,着手启动部分干部交流轮岗,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按照“80后”、“85后”和“90后”进行分类,制定青年干部培养使用计划。四是认真传达贯彻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推进干部监督管理“三项机制”在全系统运用,积极营造合心合力干事创业、主动担当履职尽责的浓厚氛围。

  (16)关于“机构改革融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部门“三定”,对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与实际工作运行情况存在偏差、部门间存在职责交叉等情况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召开专题研究会,进一步研究明确相关工作职责,提升行政效能。明确市规委会日常工作由用地规划处牵头,相关处室及分局积极配合;明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由具体项目单位和各区政府承担,市局详细规划处负责审核把关和业务指导;明确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考核工作由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积极配合;明确污染防治工作由地质矿产管理处牵头,相关处室积极配合;明确规划审批批后监管工作由行政许可服务处统筹,开展常态化监督,每季度组织一次督查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相关处室加强对分局规划审批职能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由行政许可服务处汇总,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请局领导研究会办;明确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由行政许可服务处牵头,森林资源管理处协助,其中涉及湿地和野生动植物方面的事项由湿地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支撑。二是积极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申请在市海域动态使用监管中心增挂海洋预报中心牌子,增加人员编制。三是落实全业务行政审批事项进窗口工作,海域使用权的设立审核、变更审核、续期审核、转让审核及临时海域使用活动审批、建设项目涉及海域使用的预审等6项业务,已进入行政许可服务审批窗口;四是推动理顺执法管理机制体制,向市有关部门请示协调自然资源监察支队整合方案及“三定”草案,同时向省厅汇报,请求配备支队人员。五是出台分局“三定”方案,并落实分局林业管理人员编制划转。

  2.思想政治建设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缺位

  (17)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2021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省委“两在两同”建新功及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等的学习。今年以来,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专题研讨1次,中心组成员各完成专题调研报告1篇。二是要求中心组成员强化理论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集中学习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完善落实个人学习计划。三是注重提高理论及业务学习层次,组织参加省厅“先锋自然·担使命走在前”党史学习培训班、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培训班,参加江苏干部在线培训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网络专题培训等。四是广泛开展学法活动,结合业务工作,举办《民法典》、《土地管理法》、依法行政法制辅导等讲座;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土地日、海洋日、测绘日等时机,宣传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土地转用征收、建设用地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五是坚持党委中心组带机关学习,上半年中心组成员全部到基层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并带头领学上党课。

  (18)关于“学习教育活动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订《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把手职责任务清单》。二是制定实施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学史力行践初心 比学赶超开新局”等活动,细排办实事项目68项。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并定期通报学分情况,7名班子成员学习强国积分超4万分;相关同志重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学习心得体会,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对为完成报告虚造文件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1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缺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系统思考、深入谋划意识形态工作,强化风险防控,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局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和加强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二是局党委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并制订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宣讲,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引导;要求领导班子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考评,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制定《关于加强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指导意见》,细化门户网站发布要求;成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网络舆情应急指导意见,积极应对舆论热点问题,妥善处置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重要舆情。

  3.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20)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党的建设,提出常态化工作举措和具体目标任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是上半年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7次,并及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党委书记与党委委员、各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党委书记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严格执行抓党建“七一工作法”,对述职述廉报告及民主生活会检视材料中没有抓党建工作内容的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提醒。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努力将讲政治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分工负责制,积极参与局党委政治生活。二是精心组织、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各项环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3月31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党委坚持民主,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做好会前交流和向市委巡察组、市委组织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端正会风,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引导,班子成员主动检讨自己的缺点与错误,更实事求是地批评别人,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增强整改的共识,形成整改的导向。三是局党委班子成员全面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并认真准备、积极到所在支部上党课。今年以来,党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9次,讲党课14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11次。

  (2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党章和支部工作条例,根据市基层党建标准化体系建设要求,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运行。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局机关4个支部均成立了党小组;市土储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地产交易所和直属企业大地公司单独成立党支部,并完成支委选举。二是规范党组织换届工作,市土储中心第一、二支部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一、二、三、四支部按规定完成换届选举。三是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划转,市局17名党员组织关系已办理转移手续;滨海港分局转入6名党员,并完成支部选举;亭湖分局共3名党员需办理划转关系,其中2名已转入,另1名转入临时支部;向市主管部门报送请示,请求划转理顺市区基层所124名党员的组织关系,理顺党员组织关系。

  (23)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督促各总支、各支部切实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的落实,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到位,并常态化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规范组织生活,对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的支部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党务学习交流,对党务干部开展党务工作辅导,提高基层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四是开展系统党建阵地标准化建设,设置“党员活动室”标识,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等内容上墙,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打造党史学习墙,促进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和制度化。五是加强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常态化落实党费一年一核算,一月一收取要求;加强对直属党组织管理,对欠缴党费人员进行提醒谈话,8370元党费全部补缴到位。六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落实专人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对6份不规范的党员发展内审材料进行回头看,按要求补正完善。七是加强群团组织建设,根据党委主要领导变动情况,待领导班子分工优化调整后,及时配备工会及妇联组织干部人选,常态化开展工会、妇女活动,营造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4.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2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谋划”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方法,突出人岗相适的原则,在谈话推荐和民主推荐环节注重倾听干部群众意见。二是建立后备干部库,进一步梳理青年干部情况,按照“80后”、“85后”和“90后”进行分类,制定青年干部发展计划。三是制定落实干部交流轮岗方案,对系统科级干部任职情况进行梳理,着力打通业务壁垒,有计划的分批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交流。四是酝酿干部调整配备方案,拟对个别人岗不适的干部进行调整,对科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对年轻干部进行培养使用等。五是加大人才招引力度,落实名校优生汇盐行动,年内市局系统共招引24名名校优生,充实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根据编制空缺情况,通过省考为分局招录8名基层公务员;通过公开选调、公开招录的方式,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基础地理信息管理中心补充10名专业技术人才。六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党校、高校等教育培训资源,邀请行业内专家学者开展业务培训,目前系统各条线已开展业务、依法行政等培训达600余人次。

  (25)关于“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前,严格动议和酝酿,充分征求班子成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二是严格规范党委会讨论干部选拔任用的流程,党委成员逐一表态,并指定专人使用专本,如实记录每位发言人的具体意见。三是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名试用期满的干部开展期满考核。

  (26)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借用人员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增并定期考核,并对借用时间过长的人员调整岗位;向市有关部门请示报告逐步解决人员编制和岗位不对应的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到龄退休制度,对近三年内即将退休人员进行梳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期做好退休审批。三是制定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进入和管理方式;对编外人员进行梳理并定岗定员,针对编外人员总数超用工指标情况,采取不再新增、自然消化、合理清退的方式,逐步解决系统编外用工人数超标问题,目前局机关编外人员都以政府购买服务或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合同。不动产登记中心41名编外人员也均已签订劳动合同。四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定实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整治方案,抽调10名工作人员,排查出385卷档案存在材料缺失等情况,目前已收回档案20卷,整改问题165个。五是积极推进同工同酬,形成关于执行津补贴标准及奖励性绩效工资情况的汇报,积极向上请示沟通,争取早日实现局系统工资标准统一。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任重道远

  1.“两个责任”未能有效落实

  (27)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切实增强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项清单”。三是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挂钩领导职责。四是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责情况汇报,并认真审阅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履职记录。

  (28)关于“监督管理工作乏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县(市、区)局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委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督促各条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办法,整改相关问题。加强市县联动,开展基层所标准化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二是逐一落实4份监督意见。对照落实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组4份监督意见,积极开展安全、人事、政府采购工作“回头看”,对有关问题逐项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整改,严防反弹。三是推进“百日行动”问题清零。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优化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四是认真完成省委巡视盐城反馈问题、市委巡察原规划局反馈问题、原海洋与渔业局反馈问题的整改。开展盐丰同城化和沿海发展规划专题研究,加强区域协同,促进区域之间的健康有序联动发展,努力形成全市“一盘棋”发展格局。主动提升市本级对全市发展的辐射带动水平,加强违法违规用地整治。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牵头编制《盐城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做好涉海企业服务,推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七是加强机关纪委队伍建设和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擦亮眼睛、拉长耳朵”,加强案件线索收集,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按照办理权限即时移交;今年上半年,机关纪委协助调查4起案件并快处到位;开展工作纪律抽查,对迟到早退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29)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组织全市系统职务犯罪风险、廉政风险和政风行风建设薄弱点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279条,制定防控措施397条。2、经常性使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约谈提醒,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到分管联系的部门督促检查,加强风险防控,减少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今年以来约谈19次。3、坚持以案说纪,以纪育人,年内集中通报2次案情。4、坚持做好“四前”廉政教育,在已开展的重要节日来临前、党员干部任职前进行廉政教育的基础上,做好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前、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廉政教育。5、在系统门户网站设立专题专栏,加强廉政教育宣传,增加党纪、党规常识性学习内容。6、改革重组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质性运作,从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2.土地监管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较为突出

  (30)关于“数据不实假作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违法用地整改工作专班,定期研究通报督察问题整改,并组织实地核查。二是加强违法用地整改,对交办的2019年98宗新增违法用地,及时举证对接,核销20个定性不准确的问题,加强积存问题整改,整改到位42个,整改率53.8%。三是对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弄虚作假现象进行全面核查,核清虚假供地项目及原因,确认15宗地中有13宗为公路用地,2宗为边角地。四是加强土地供应督查,重点对划拨类项目进行核实,严防为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而虚假供地的行为。

  (31)关于“监管缺位不作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阜宁县局、亭湖分局对相关项目进行整改,阜宁局、亭湖分局均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诫勉谈话,对项目规划实施方案以外的土地翻耕款41429.5元追回入账。二是对有关土地复垦验收项目问题进行逐个核查,对部分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项目,及时报请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后期在核查的挂钩结余指标库中核减;并责成相关处室作出书面检查,对面上土地复垦验收不严问题进行通报批评。三是研究出台《关于加强2021年度增减挂钩项目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效规范增减挂钩入库管理。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部署对新备案的设施农用地进行“回头看”工作,亭湖分局即时协同盐东镇撤销虚假申报的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拆除违法建设的仓库用房并复垦到位。

  (32)关于“执法不力软作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深入学习土地管理、规划管理等法律法规,完善制度规章,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排查分析。组织各县(市、区)局对有关问题全面深入排查,查清问题症结,补齐工作短板。三是整改落实。开展全市违法用地“清零”行动,对2020年7月以后实施的6起典型违法用地进行全市通报,并责成既处理人、又处理事,消除违法状态。同时,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不予保留的项目,坚决拆除一批;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依法查处到位后,加快完善一批;对组卷报批的项目,加快审批一批。加快违法建设查处力度,积存的74.8万平方米历史违章建筑已拆除到位。

  3.规划管理风险防控不到位

  (33)关于“规划项目变更缺乏严肃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规划审批批后监管领导小组,完善对分局办理的各项规划审批事项的监督考核机制,并正常开展规划变更项目督查。二是制订《关于进一步强化规划变更和竣工核实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规划变更正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规划变更的受理条件、审查内容和公开公示要求,建立规划变更事项派驻纪检监察报备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纪问责。三是对巡察反馈的规划变更缺乏严肃性问题逐一过堂,对问题项目及时启动人员问责程序。

  (34)关于“规划项目验收核实缺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规划审批批后监管领导小组,完善对分局办理的各项规划审批事项的监督考核机制,并正常开展规划核实项目督查。二是制订《关于进一步强化规划变更和竣工核实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竣工核实审查要点与规范流程,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纪问责。三是对巡察反馈的规划项目验收核实缺位问题逐一过堂,对问题项目及时启动人员问责程序。

  (35)关于“规划审批档案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档案管理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各单位根据督查意见做好收集、立卷、归档工作。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对积存业务档案进行全面“回头看”,对所有办理完毕的业务,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立卷、移交归档;向市争取75万元专项资金,落实亭湖分局牵头对原规划局业务档案进行全面整理。三是制定实施局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的查阅、归档和管理,印发《关于明确各处室兼职档案员的通知》,落实档案管理人员责任,构建系统档案管理长效机制。

  4.政府采购领域廉政风险较大

  (36)关于“公开招标比例偏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采购会审和定期会办制度,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是健全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出台局政府采购制度(试行),充实细化局系统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进一步明确局系统政府采购方式与程序,夯实具体项目采购的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建立对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定期审计制度。四是进一步严明纪律,落实工作责任,对2016年土地变更调查的两个项目全面核查,明确在今后年度变更调查委托项目招标中,只委托外业部分,并作为局集中采购项目统一招标、规范管理;对规划展览馆维修项目全面核查,明确根据年度计划统筹考虑,集中维修,不得拆分实施,规避化整为零,并合理确定审计费用标准,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37)关于“合同标的确定缺乏科学依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管理,从严规范项目招投标管理。二是调整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采购会审和定期会办制度,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三是对城市总规修编地形数据航空修补测项目及“国际湿地城市”申报材料编制服务项目进行核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项目立项时必须提供项目预算的申报依据及项目绩效目标,从严规范项目招投标管理,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38)关于“直接指定项目实施单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出台局政府采购制度(试行),明确采购范围、方式和流程,并通过公开方式确定1-3个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机构。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采购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要求,履行完善的采购手续。三是对局机关2019年1月30号凭证支物业费进行核查,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房改宿舍区物业管理社会化要求,不再承担原国土局房改宿舍区物业管理的职责。对申遗文本编制及补充项目进行核查,明确市领导批示意见。对市土储中心有关项目进行核查,及时对土地储备中心领导班子及大地公司领导班子进行提醒谈话;自2018年起,凡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工作均已通过采购方式确定编制单位;对近期发包项目、评估项目回头看,确保零星工程项目都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39)关于“合同签订履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出台局政府采购制度(试行),确保所有采购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实施。二是对有关服务项目合同履行实施回头看,完善项目会办及备案资料台账。对核心商业圈业态提升商业设计服务项目进行核查,查找到该项目大额资金使用事前报告表;对履约保证金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目前“一片林”项目、原规划局档案整理项目、盐城岸线清淤现状调查及淤蚀状态转变机理研究项目已完工,项目资金已全额支付,合同约定事项已完成,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对盐城市街道设计导则编制项目进行核查,该设计导则已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对局机关2019年6月77号凭证软件服务费及捐赠苗木款项进行核查,已完善报支手续;对购买生物农药事宜进行核查,已查找到农药购买合同;对原林业局兰州考察租车合同和规划监察支队执法标志服采购项目进行核查,今后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严肃签订并履行合同;对规划监察支队32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进行核实,补缴了2019年度工会费,今后严格按劳动合同和局管理规定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等;对市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消防外网改造工程进行核查,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在投资建设工程中,严格按合同的约定付款,坚决杜绝不按合同付款现象发生;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放合同用工考核补助进行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今后严格执行编外人员工资方案。三是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制度,严格合同签订执行,防范违约风险,确保这类问题不再发生。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屡禁不止

  (40)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核实少扣的职工个人医疗、失业、养老保险金,市局机关补扣59.71万元,市土地储备中心补扣374980.77元,已全部退缴至市财政。二是进一步核实违规发放的评审费、劳务费、信息宣传稿费等问题,共退缴34500元评审费、33800元宣传稿费、1115元比赛服装费和3000元考务费至财政。三是严格按文件规定发放离退休费用和工会福利等。

  (41)关于“违规绕道旅游”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绕道旅游情况进行核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退回720元出差补助。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出差的审批程序和报支标准,确保这类问题不再发生。

  (42)关于“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已处分到位,对大地公司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原野保站公车已到报废期,作报废处置。二是在系统内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以案说纪,以纪育人。三是严格公车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车辆使用审批手续,确保公车公用。

  (43)关于“违规接受吃请”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已处分到位。二是在系统内及时通报,以案说纪,以纪育人。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平时教育提醒,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

  (44)关于“违规饮酒”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已处分到位。二是在系统内及时通报,以案说纪,以纪育人。三是加强平时教育提醒,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

  (45)关于“违规挂证取酬”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已处分到位,责成相关人员不再兼职。二是在系统内及时通报,以案说纪,以纪育人。三是加强平时教育提醒,开展违规挂靠取酬专项整治“回头看”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在全市系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46)关于“违规领取评审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财政局文件精神,出台通知规定,规范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考试、评审、讲课等劳务费工作。二是对照财经纪律规定,对核定属于违规领取的34500元评审费,及时责令全部退缴到位。

  6.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47)关于“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盐城市市级预算单位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新开设账户均经党委会研究,报财政局审批,纪检监察组备案。二是制订全系统银行账户清理方案,下发巡察整改“清理银行账户”通知书,要求各单位按方案全面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账户,目前已撤销29个账户;土储中心制定资金存放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并对江苏银行账户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实对账;盐都分局取消土地指标交易专户,账户余额全部划转至盐都区财政账户。三是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对下属单位账户开设和使用的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启动人员问责程序。

  (48)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乏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完成相关固定资产补录工作。二是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研究明确大地公司资产管理服务费提取标准,对王竹养殖区收支情况进行清算审计,将账面余款985.9万元上缴财政专户;并对土储中心领导班子和大地公司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三是明确王竹养殖区本轮资产出租合同到期后,严格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出租报批手续和公开竞价招租程序。四是根据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统筹考虑人员、资产改革,拟定职工薪酬制度、大地公司改革建议方案,方案成熟后及时上报实施。

  (49)关于“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核算各项会计事项。二是加强财经纪律学习,持续做好往来款项的清收工作,往来款核销及时报局党委会批准。三是对市野保站饲料费、维修费等款项进行核查,市人民公园等单位已出具相关佐证材料;对盐都分局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评审会结余费用予以收缴;对申遗办大额现金提取频繁情况进行核查,相关人员已提供情况说明,今后强化现金结算管理,规范使用公务卡;土储中心巩固2018年宕欠公款行动成果,确保不再发生出借资金情况。四是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严格现金的提取和使用,严格大额资金存放,严格执行报销制度,对手续不全、流程不符、票据不清的坚决不予报销。

  (50)关于“经费支出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管理不到位的事项逐一核实情况,完善手续,并退回相关费用900元。同时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把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对多次接待、无公函接待、陪同人数超标的,坚决不予批准;对审批手续、报销手续不规范或不齐全的,坚决不予报销;并强化报销时限控制。二是对会议费用支出管理不到位的事项逐一核实情况,完善手续,退回住宿费1100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加强会议和发文管理,严格会议审批,严把会议费用报批,对缺少会议方案、通知、签到表、费用明细单等凭证,或出现相关凭证前后不对应等情况的,坚决不予报销;并强化报销时限控制。三是对差旅费支出管理不到位的事项逐一核实情况,完善手续,共退回出差补助4800元、伙食补助费500元、交通费260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严格出差审批,严格按照邀请函或通知方案派员参加,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对缺少出差审批手续的,坚决不予报销;并严格把关差旅费审核,强化公务卡结算要求和报销时限控制,对有关问题及时启动人员问责程序。四是对行政经费补充工会费的事项逐一核实情况,责成土储中心及时将工会账户资金23062.19元退还大地公司,并完成销户。今后规范工会财务核算,凡工会支出都在工会账套中核算,严格行政经费弥补工会费不足的拨付程序,严格按工会管理要求规范发放职工福利。五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尽快配齐大地公司财务人员,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财务审核工作,提高费用报销的准确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清醒认识省委和市委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始终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把整改责任压紧压实,把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二)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局党委将继续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仍需深化整改的任务,采取坚决措施,久久为功、务求实效,具体为: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瞒报虚报、弄虚作假和执法软作为问题启动问责程序;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中需要拆除的图斑督促拆除或移交地方法院执行;对涉及违规用地的养老机构、宗教场所、船舶修造企业尽快处置到位;对行政败诉和复议纠错案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相关人员启动问责;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经费支出管理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制定实施班子分工科学方案;制定实施中层干部交流方案;按计划培养使用青年干部;选配合适人选,健全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制定实施借用人员管理办法;尽快理顺人员编制关系;对未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问题逐一过堂,提出处置措施并尽快落实到位;对规划变更、规划项目验收核实有关问题项目,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尽快拟定大地公司职工薪酬制度、资产改革建议方案;对多收取小微企业登记费用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财务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保障、行政许可、执法监察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高质量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邮箱:xczgbgs606@163.com。

  中共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自然资源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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