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局服务农业现代化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局服务农业现代化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局服务农业现代化
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统字〔2021〕23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贵州省统计局服务农业现代化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统计局
???????????????????????????????????????????????????????????2021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统计局服务农业现代化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服务全省农业现代化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统计监测和预警预判作用,提供优质统计服务,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山地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21〕13号)要求,结合统计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省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立足统计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农村统计制度体系,夯实农村统计基层基础,提高农村统计数据质量,切实为省委、省政府准确研判农业经济运行态势,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提供全面及时高效的统计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执行农村统计制度方法
1.严格执行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严格按照《AM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贵州省规模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范围、口径、方法等,组织开展全省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工作。(牵头单位:农村处)
2.严格执行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严格执行《G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分别组织全省各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开展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工作。(牵头单位:农村处)
(二)扎实开展农村相关统计监测
3.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监测。按季度开展全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监测,全面反映全省农产品尤其是12大特色农业产业和省内特色优势品种的种植规模、产品产量、生产产值等情况。(牵头单位:农村处)
4.开展农业生产条件监测。按年度开展全省农业生产条件监测,全面反映乡村人口与从业人员、农业主要物质消耗尤其是农用化肥、农药、塑料薄膜使用量、农业经营主体数量等情况。(牵头单位:农村处)
5.开展设施农业生产情况监测。按年度开展全省设施农业生产情况监测,准确反映农作物产品产量、农业设施、生产产值等情况。(牵头单位:农村处)
6.开展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监测。按年度开展全省县域社会经济情况统计监测,全面反映各县(市、区、特区)、各涉农乡(镇、街道办)、各涉农村(居)委会的人口、产业发展、教育、卫生等基本情况。(牵头单位:农村处)
7.做好农业投资统计工作。做好全省农业投资统计工作,反映全省第一产业投资总体情况。(牵头单位:投资处)
8.做好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工作。做好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工作,反映农产品加工业规模、效益等情况。(牵头单位:工业处)
9.做好农产品批发和零售业统计工作。做好国家制度规定的限额以上单位农产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情况,反映农产品销售流通等情况。(牵头单位:贸经处)
10.开展规模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计监测。推进规模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计报表制度审批,按照制度规定的范围、标准等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统计。(牵头单位:农村处;配合单位:设管处、普查中心)
(三)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11.优化平台功能。在现行全省乡镇联网直报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报表布置、公式审核、数据汇总等平台功能,探索政务外网平台村级直报系统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报表报送效率和数据质量。(牵头单位:农村处;配合单位:设管处、计算处)
12.强化指导培训。持续深入指导基层开展农村统计培训工作。采取现场培训会、录制小视频、制订指导手册下发至乡镇等方式,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水平,促进统计业务能力提升。(牵头单位:农村处;配合单位:科教中心)
13.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统计业务流程,指导各市(州)统计机构和农村统计调查对象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农村统计数据生产和报送流程。建立农村基层统计台账模板,规范统计台账管理,确保调查对象数出有据,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牵头单位:农村处;配合单位:设管处)
14.完善农业主要数据质量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农业主要数据评估制度,客观、全面、真实反映各市(州)农业发展实际,体现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农村处)
15.加大数据质量审核力度。持续加强农村统计报表的查询和审核,采取多方式多维度对报表进行审查。每年至少对全部市(州)开展一次乡(镇、街道办)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确保统计数据填报有据可依、真实可靠。发现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后及时移交统计执法部门。(牵头单位:农村处;配合单位:政法处)
(四)切实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6.及时提供统计监测数据。及时加工、汇总、整理农村统计数据,形成相关监测数据,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提供有关农村统计数据,做好统计数据资料服务。(牵头单位:农村处;配合单位:综合处、核算处、工业处、投资处、贸经处)
17.创新统计服务内容。创新开展规模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网直报,获取农业经济中观、微观数据,为省委、省政府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决策部署提供全面详实高效的统计服务。(牵头单位:农村处;配合单位:普查中心、计算处)
18.深入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围绕产业发展、农业现代化、数据质量情况等,选择重点地区开展实地调研,反映农业发展实际,全面、准确掌握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生猪等12大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统计服务下基层”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对基层农村统计业务的实地指导,找准农村统计薄弱环节,夯实农村统计基层基础。(牵头单位:农村处;配合单位:综合处、设管处)
19.强化农业经济运行形势分析。强化部门沟通,加强对农业生产形势的统计分析,准确反映农业生产中新的增长点和发展变化情况,准确把握农业生产形势。密切关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农业中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切实发挥统计预测预警预判功能。(牵头单位:农村处;配合单位:综合处、核算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统计局党组、局领导班子领导下,由分管农业统计的局领导负责安排部署,农村处牵头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分工积极配合。
(二)强化分工协作。农村处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相关处室(单位)要积极沟通、各司其职,全力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三)切实有效推进。局各相关处室(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安排统筹谋划,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要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成效。要及时加工、整理、测算分析相关指标数据,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实现处室(单位)间统计数据资源共享,切实提高统计服务质量。
(四)及时分析总结。农村处要按季及时梳理分析、收集汇总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形成季度专题分析和年度总结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
(五)强化部门协作。农村处要加强与农业农村、林业、调查总队等涉农部门沟通,为服务农业现代化、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做好预警预判分析,提供好相关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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