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大道下穿宁启铁路立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生大道下穿宁启铁路立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安县新生大道下穿宁启铁路立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安县新生大道下穿宁启铁路立交工程已经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安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海安县新生大道下穿宁启铁路立交工程,建设标准为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横断面布置双向四车道。
(1)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k1+620~k1+824.62和k1+921.65~ k2+170间的u槽段、路基段、与辅道相交的框架桥;nk0+000~nk0+230段辅道、两道过路管涵;排水泵站;过铁路排水套涵。
(2)本工程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 07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铁路工程二级建造师资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2009年至今独立承担过一级公路或城市主干道u槽及排水泵站的施工,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工程量固化清单、施工图纸、刻盘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全部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和(或)行业快讯资格后审专栏发布,刻盘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刻入招投标专用光盘。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现金支付,缴后不退。
4.2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3年 11月15日 到2013年12月 06日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3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前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0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3年12月06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三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6.2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2月06日。
7.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7)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本次招标人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即: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密封,第一个信封内为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内为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在开标前同时提交给招标人。
对商务及技术文件采用技术评分(满分100分)
(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业绩和信誉四个方面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1、财务能力(10分):账务审计报告必须及时到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如未及时更新备案将导致资格后审时账务能力得分为零。
2、技术能力(40分)
(1)拟投入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经历和经验 30分
对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现场类似工程管理经验、业绩和技术人员的素质、经验、综合水平及投入数量是否满足本工程施工现场需要,并对分包队伍(如果有)的素质、技术水平和业绩进行评分。
(2)拟投入设备的齐备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10分
对拟投入机械的种类是否齐备,数量是否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技术性能是否先进,是否符合本地区施工现场及地质特点进行评分。
3、管理水平(30分)
(1)施工组织方案 15分
对施工组织内容是否齐全,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法等是否合理、关键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措施是否可行,是否有较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图,是否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各分部、分项工程安排的前后顺序有无矛盾;是否已考虑了特殊气候、环境等情况的影响及相关措施方面进行评分。
(2)质量、安全、工期控制 15分
对投标人承诺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有创优规划、明确的质量目标,对可能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是否有完善、细致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及处理措施,是否已初步确定各工序的质量控制重点,安全组织保证措施是否可靠,承诺的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阶段性目标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业绩及信誉(20分)
(1)业绩 10分
对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规模、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评分。
(2)信誉 10分
根据《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对投标人信誉进行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当日的信用等级为准)
信用等级评为aa(好)级的,评标委员会应给予其信誉分评满分。
信用等级评为a(较好)级的,评标委员会最多扣减其信誉分的20%。
信用等级评暂定为a(较好)级的,评标委员会应扣减其信誉分的20%。
信用等级评为b(一般)级的,评标委员会应扣减其信誉分的30%~40%。
(二)评分时,应以投标文件及根据要求所提交的澄清文件为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在讨论的基础上独立评分,各评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三)技术评审综合得分
技术评审综合得分应分别为评标委员会所有委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评分汇总计算后,技术评分得分不低于80分的投标人通过资格评审。技术评分得分低于80分的投标人则不能通过资格评审,其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第二信封也不再开启。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分值均为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7时,取所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c=a2×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
q2=1-q1;
k1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取值为88%
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0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0分
2.2.4(3) 评标价 满分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若投标人评标价>c,则e1=1;若投标人评标价<c,则e1=0.5;
即当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c时得满分,每高于c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于c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2.2.4(4) 其它因素 0分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在0.5%以上者或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它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它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它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注:本次招标人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即: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密封,第一个信封内为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内为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在开标前同时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评标程序简介如下:
(1)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1项~第5.2.3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项~第2.1.3项的规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第5.2.6项的规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海安县城江海西路1号
邮政编码:2266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曹劲松、杨本丽
招标代理: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城宁海南路195号
邮政编码: 2266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史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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