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六工区项目部钢管柱、衬砌台车竞争性谈判文件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六工区项目部钢管柱、衬砌台车竞争性谈判文件


中铁十四局集团长春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

一期工程六工区项目部集中采购

(钢管柱、衬砌台车)

竞争性谈判文件

编号:ZTSSJ-SDGS-WZ-2021-095

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录

************************396&category_id=30#_Toc*******">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须知 5

************************396&category_id=30#_Toc*******">一、总则 6

************************396&category_id=30#_Toc*******">1.工程概况 6

************************396&category_id=30#_Toc*******">2.采购资金来源 6

************************396&category_id=30#_Toc*******">3.采购范围和内容 6

************************396&category_id=30#_Toc*******">4.采购人信息 6

************************396&category_id=30#_Toc*******">5.合格的报价人 6

************************396&category_id=30#_Toc*******">6.合格的产品及服务 6

************************396&category_id=30#_Toc*******">7.费用 7

************************396&category_id=30#_Toc*******">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7

************************396&category_id=30#_Toc*******">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7

************************396&category_id=30#_Toc*******">9.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遗 7

************************396&category_id=30#_Toc*******">10.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7

************************396&category_id=30#_Toc*******">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7

************************396&category_id=30#_Toc*******">11.报价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8

************************396&category_id=30#_Toc*******">12.报价文件的组成 8

************************396&category_id=30#_Toc*******">13.报价保证金 8

************************396&category_id=30#_Toc*******">14.产品报价 9

************************396&category_id=30#_Toc*******">15.报价有效期 9

************************396&category_id=30#_Toc*******">16.报价文件的签署、份数及检查 9

************************396&category_id=30#_Toc*******">17.利益冲突 10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44">四、递交报价文件 10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45">18.报价文件的密封 10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46">19.报价文件的递交 10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47">五、竞争谈判 10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48">20.竞争谈判 10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49">21.澄清 11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50">22.谈判采购结果确定的原则: 11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51">六、确定成交人 11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52">23.确定成交人 11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53">24.成交通知书 11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54">七、授予合同 11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55">25.授予合同的标准 11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56">26.调整 11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56">27.履约保证金 11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58">28.签订合同 12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59">29.保密 12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60">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13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61">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34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62">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41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63">1 总则 42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64">2 评审组织机构 42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65">3 谈判与评审工作程序 42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66">4.评审 42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67">5.谈判 43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68">6.综合评分并排序(见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 43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69">7.推荐成交候选人 43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70">8 拒绝所有报价 44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71">9 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4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50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72">附录1:报价函 51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73">附录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2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74">附录3:报价人资格声明 53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75">附录4: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55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76">附表1:产品报价表(包件一:钢管柱) 56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78">附表2:产品描述表(包件一:钢管柱) 57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76">附表1:产品报价表(包件二:衬砌台车) 58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78">附表2:产品描述表(包件二:衬砌台车) 59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79">附表3 技术规格偏离表 60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80">附表4 商务条款偏离表 61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81">附表5 单价成本分析 62

************************396&category_id=30#_Toc4400482">附表6 拟供产品生产厂家表 63



采购信息

各潜在报价人:

现公开采购信息,望贵单位参加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组织的关于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六工区项目部的钢管柱、二衬台车集中采购,分两个包件。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采购编号:ZTSSJ-SDGS-WZ-2021-095

采购内容:

包件1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预估重量

数量

备注

1

钢管柱

1005*800*20mm

根据设计图纸提供理论重量



包件2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预估重量

数量

备注

1

边拱台车

6450*4290*6000mm

根据设计图纸提供理论重量



2

中拱台车

6450*4290*6000mm

根据设计图纸提供理论重量



3

衬砌台车

5300*4780*9000mm

根据设计图纸提供理论重量



注:以上表中数量请投标人根据设计图纸提供理论重量为暂估数量,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实际到货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钢管柱与台车重量由厂家根据施工技术及设计图纸要求,通过验算后得出,技术要求等见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2、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6日8: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竞争性谈判文件以电子版形式下发,同时通过《易采中国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发布采购公告及线下邀请竞争性谈判,报价单位可通过注册“易采中国设备物资采购平台”进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9:0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假日酒店27楼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六工区项目部。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报价保证金:包件1和包件2分别为¥20000.00元,请于2021年09月15日17:00前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银行保函。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5、合格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 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能证明为一般纳税人的有效扫描件)。

2)产品准入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以上(含)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供货业绩要求: 报价人近三年(2019~2021年)具有投标产品铁路、公路、市政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至少两个及以上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生产单位只能授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报价。

6、有意参加、符合“合格报价人”要求的并领取谈判文件的报价人,请于2021年9月13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确定是否参与谈判。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六工区项目部

联系人:设备物资集采分中心 0531-88387533

李在新18653172318邮 箱: 773375012@qq.com

汇款开户行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长春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长春东盛支行

账 号:158853410994

二〇二一年九月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六工区包含两站两区间:亚泰大街站为暗挖车站长度210.8米、亚东区间为暗挖区间长度494.570米、东岭南街站为明挖+盖挖车站长度202.5米、东岭南街站-东南湖大路站区间为盾构区间长度1125米(包含10米暗挖);线路总长2.03km;合同工期2020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合同总额为76168万元。

2.采购资金来源

采购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采购产品合同费用。

3.采购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物具体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见产品描述表(附表)。

4.采购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六工区项目部。

联系人:李在新 电话:18653172318

5.合格的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能证明为一般纳税人的有效扫描件)。

2)产品准入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其相关的证明。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年来(2019~2021年)具有投标产品铁路、公路、市政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每年至少提供一个或多个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生产单位只能授权一名业务人员参与报价。

6.合格的产品及服务

6.1报价人应提供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物资。

6.2报价人应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运输、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7.费用报价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谈判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8.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书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采购过程中,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等,均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8.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9.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遗9.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所有说明、术语、技术规格书等。如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缺页或错误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澄清,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9.2报价人如果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地址以书面(传真)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凡2021年9月4日17:00时前书面提交的需澄清问题传真至采购人,采购人均将给予书面解答,逾期不予受理。9.3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将在2021年9月5日18:00时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报价人。报价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确认。对于报价人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报价人报价错误,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9.4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答疑或补遗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10.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10.1在谈判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如果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谈判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

10.2报价人收到修改内容以后,应在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10.3采购人所做的一切有效的通知、补遗和答疑等都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11.报价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11.1报价文件装订要整齐规范,必须胶装,不得用活页装订,否则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1.2报价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11.3报价文件应印制,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12.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报价文件并建立目录。

12.1 报价函(附录1)。

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录2)。

12.3报价人资格声明(附录3)。

12.4组织供应能力说明(附录4)。

12.5物资报价表(附表1)。

12.6物资描述表(附表2)。

12.7代理或合作证明(如是代理)。

12.8制造工厂和代理商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扫描件)。

12.9制造工厂和代理商的企业税务登记证(有效扫描件)。

12.10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能证明为一般纳税人的有效扫描件)。

12.11制造工厂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有效扫描件)。

12.12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12.13近两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技术鉴定合格证书。

12.14技术规格偏离表(附表3)。

12.15商务条款偏离表(附表4)。

12.16报价人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有效扫描件)。

12.17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售后服务方案。

12.18 供应业绩:见“合格报价人”要求。

12.19报价人概况。

12.20 产品技术规格书。

12.21报价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2.22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13.报价保证金

13.1报价人应缴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额包件1和包件2分别为20000.00元(贰万元)。

13.2报价保证金应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至采购人账户,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验证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该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3.3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报价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2)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

13.4报价保证金的退还:评审结束后,7日内向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且未出现13.3(1)情况的报价人一次性退还报价保证金。合同签订后 5日内,向成交人和其他未出现13.3情况的成交候选人一次性退还报价保证金。

14.产品报价

14.1本次采购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钢管柱、台车出厂至采购方工地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报价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产品报价表(附表1)、产品描述表(附表2)和单价成本分析表(附表5),表中各栏应填写齐全,不得空白。报价人应对现场进行必要的考察,以确定准确的卸货地点、运输条件并确定合理的运输费用,所含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不得免费,否则将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

14.2产品报价

14.2.1报价产品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或库房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14.2.2运杂费:指报价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或库房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4.2.3增值税税率:涵盖物资所有涉及到的相关所有税项费用。

14.3 报价人须填写拟供产品原材的生产厂名称(生产商除外)。

15.报价有效期

15.1自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内保持有效。

15.2在上款规定的原报价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如果报价人同意延长要求,则按本须知提供的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将相应地予以延长,且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采购人和报价人在本次采购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顺延至新的报价有效期终止;如果报价人拒绝延长要求,则其报价失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报价保证金。

16.报价文件的签署、份数及检查

16.1报价人在提供报价文件时,所有的表格、承诺及签署的文件均需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人时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额外的报价文件资料)及一份电子版报价文件(用U盘作为存储载体,确保数据读出。其中:文字以Word格式提供;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均需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以Excel格式提供,其中数字禁止采用链接)。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电子版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16.2 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16.3报价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7.利益冲突

1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17.2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同时在一外包件内报价。

四、递交报价文件18.报价文件的密封

18.1密封件之一:报价人应将装订好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与副本二份分别装在两个内层信封,并在内层信封和报价文件封面写明“正本"及“副本”字样,然后把两个内层信封放在一起用一个外层信封装好,内外层信封均应密封完好标明“报价文件”字样。

18.2密封件之二:报价人应将电子版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并标明“电子版”字样。

18.3上述二个密封件的外层均应注明:项目名称、包件编号和报价人全称,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19.报价文件的递交

19.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限和地点

报价文件于2021年9月16日北京时间9:00时前递交;其他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假日酒店26楼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六工区项目部。

19.2未按第18、19.1条规定递交报价文件的或密封不完好的,采购人拒绝接受。

19.3报价文件递交后,报价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须出具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通知书。

19.4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无论报价人是否被确定为成交人,报价人均无权索回报价文件及电子文档。

五、竞争谈判20.竞争谈判

20.1采购人在“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

20.2竞谈会上,采购人将按递交报价文件的逆序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首次报价、修改和撤回报价文件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报价保证金,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0.3 采购人将做谈判会现场记录,报价人签字确认。

20.4采购人依法成立谈判小组。

20.5评审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1.澄清

在谈判期间,采购人可要求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2.谈判采购结果确定的原则:

22.1结果确定规则方案:谈判评审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谈判评审小组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编制评审报告。谈判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谈判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谈判评审的任何活动。

22.2本次谈判评审采取综合评分的方法。

22.3谈判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

六、确定成交人23.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根据谈判评审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排序确定成交人。

24.成交通知书

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将向成交人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24.2采购人保留在授予成交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报价或宣布报价无效的权力,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作无效报价处理所有报价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标准

25.1采购人将根据谈判评审小组的推荐,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报价人。

25.2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报价人。

26.调整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实质性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

27.履约保证金

27.1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包件1和包件2分别为5万元人民币。

27.2缴纳后的保证金退还时间为: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供应完毕、质保期满一个月内无息退还。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成交人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则采购人将取消其签约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8.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成交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同时报公司列为不良供应商。

29.保密

29.1采购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有关的其他情况。

29.2有关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报价文件审查、澄清、评估与比较以及授予合同意向等有关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报价人及其他任何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

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包件一

钢管柱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ZTSSJ-SDGS-WZ-2021-095

需方(或买方):中铁十四局集团长春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

单位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长春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1MA146D1D39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黑咀子村商业大厦后楼310室 邮编:130028

电话:15104303057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长春东盛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 :158853410994

发票备注栏填写信息:

项目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项目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六工区项目部

供方(或卖方):××× 公司【(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准确】(简称“乙方”)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代码,15位;若完成“三证合一”登记,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关于本项是必填项,不能擅自删除)

地址: 邮编:

发票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必须是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帐号)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计量方法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增值税税率

不含税总价

税额总价

含税总价

备注

1

钢管柱










1、本合同价税合计价格为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结算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货物出库费、装卸费、运输费、损耗及各种税费,合同期内(或者指定时间内)不含税单价不再调整,合同总价暂定为【】,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为【】元,增值税率为【】%,税款为【】元;表中数量仅为计划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双方验收并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

2、计量方法:

实际结算金额按照结算单价和实际交付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为准。

3、结算单价确认:结算单价为固定价格。

第二条价款结算方式和期限

1、货款结算:

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在每个月10日前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单据核对,并确保数量无误。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

2、货款支付:

2.1甲方将根据资金及工程款计价款到付情况且材料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结算货款的70%,余款滚入下一个月,三个月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款的25%,以次类推(乙方每次收货款时,须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最终保留总结算货款的5%,在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无其他质量缺陷六个月内,无息支付余款。

如果甲方遇到客观原因导致延迟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应给予谅解,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止供货,且自愿放弃追索利息。

2.2、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的价款结算,同意部分采用6个月承兑汇票、招行代付或者铁建银信方式支付且采购方不贴息,结算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50%。

2.3、要求乙方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当因不可控力影响采购人付款进度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乙方在此期间保证供应且不能追究甲方的责任。

2.4、乙方收款银行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并且是在乙方主管国税机关备案账户。乙方开具发票不合格或者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发票开具要求、责任

根据甲方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按照本要求执行;如果未按要求执行,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将支付合同总额5%做为违约金交于甲方。

1、发票开具要求(发票中购买方信息):

增值税发票中备注栏填写要求:填写本合同甲方信息(项目部全称),施工所在地。若一张发票(仅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不同税率的,必须分开进行开具。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应在开票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3、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4、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7)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规范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执行GB700-2006(含以上标准,但不限于以上标准)。

2、质量负责期限: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3、供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无条件退货,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材料的供应要求、包装标准和包装物回收

1、乙方必须有满足供应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运输能力,确保施工需要。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甲方行使合同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物资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扣,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包装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4、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甲方的合理要求。

5、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第六条交(提)货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时间:在接到甲方通知(含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后24小时内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甲方工地。

2、交货地点:甲方×××工地

第七条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和运杂费承担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

2、运输方式:汽车运费

3、运杂费用承担:乙方承担材料到甲方工地并卸车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在库房的装卸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材料到甲方现场的卸车费等费用。

第八条验收标准

1、钢管柱进场要对其出厂验收记录进行检查,加工制作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内要求安装工序清单清点钢构件、配件数量。对钢管柱上的栓钉、管壁开孔规格和数量对应设计进行抽检,同批构件抽查10%,且不少于3件。用尺量检查,对乙方进场的钢管柱随同附带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焊缝检测报告等必要文件。

2、钢构件对外观进行检查,同批构件抽查10%,且不少于3件,钢构件不应该有运输、堆放造成的变形、脱漆等现象,对钢构件尺寸进行抽检,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设计规定

3、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可包含监理单位)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掉漆破损,应作出记录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维修整改被损伤的物资。

4、物资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5、甲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但并不解除乙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6、甲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7、甲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不会因为物资在从乙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数量验收:以现场验收数量为准,对材料重量采用过磅进行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单据。

9、质量验收:按国家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技术规格书内设计要求进行验收,供货期内甲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监理、业主及其它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相应技术要求,乙方应立即将

不合格材料清理出甲方施工现场,并承担该部分材料的清理出场费、检验费用以及甲方使用了该不合格材料所带来的相关损失,如返工费等。

10、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品种、品牌、规格(型号)质量和数量不符合规定,甲方应在1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电话或传真)后2日内处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或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提出异议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外观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时,先妥善保管,同时在2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包括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方式);如需复检待复检结果出来后甲方3天内通知乙方;若在付款期内,需方有权拒付此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提出异议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处理,否则,视为违约或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履约保证金

1、金额:履约保证金5万元,应在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收款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六工区项目部。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

3、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4、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第十一条 随货备品、备件、工具和技术资料

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必须随货提供清晰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每月及时向乙方提供次月物资供应计划,以便乙方储备货物。

2、甲方应提前 2 天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送货的规格、数量,因未提前向乙方提交以上信息而造成的供应不及时,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因甲方现场协调调度不力,无故造成乙方车辆长时间积压,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备满足甲方需求的数量储备和供应能力。

2、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通知按时保质保量供应,超过规定时间造成甲方施工延误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同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3、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必须随货同行。否则,甲方拒绝接收。

第十三条安全文明

1、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车辆及材料进入甲方现场后,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且保持清洁卫生,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统一指挥,凡因乙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或其他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费用。乙方进入甲方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且保持清洁卫生,并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统一指挥。

第十四条 税费及适用法律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乙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2、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 不可抗拒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对方通报情况,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允许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变更及调整

1、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内容不予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方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内物资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进度提前30天书面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予执行。发生调整的,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2、如果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单价调整合同金额。

3、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合同不再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调整合同金额。

4、因工程实际原因导致规格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包件内相同规格的出厂单价确定。

第十七条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交由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交齐货物并结算全部货款后终止。

2、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1)产品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2)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停工的;

(3)业主或监理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有异议并有书面指令的。

(4)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十九条 合同的文件组成

1、甲方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报价文件、乙方服务及售后承诺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组成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不能断章取义的理解,发生矛盾时根据下列文件排列顺序自上而下解释。

⑴合同。

⑵甲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⑶乙方的报价文件及澄清和承诺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2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同时可订立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铁十四局集长春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盖章):

注册地址: 邮编:

通讯地址: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职务: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联系人:电话:年月日

乙方:(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单位名称(盖章):

注册地址: (以营业执照为准)邮编:

通讯地址:(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

关于本项是必填项,不能擅自删除)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代码,15 位;若完成“三证合-”登记,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 位。)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必须是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帐号)联系人:电话:年月日

衬砌台车合同主要条款

包件二

合同编号:ZTSSJ-SDGS-WZ-2021-095

需方(或买方):中铁十四局集团长春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

单位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长春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1MA146D1D39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黑咀子村商业大厦后楼310室 邮编:130028

电话:15104303057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长春东盛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 :158853410994

发票备注栏填写信息:

项目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项目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六工区项目部

供方(或卖方):××× 公司【(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准确】(简称“乙方”)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代码,15位;若完成“三证合一”登记,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关于本项是必填项,不能擅自删除)

地址: 邮编:

发票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必须是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帐号)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计量方法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增值税税率

不含税总价

税额总价

含税总价

备注

1

边拱台车

6450*4290*6000mm









2

中拱台车

6450*4290*6000mm









3

衬砌台车

5300*4780*9000mm









1、本合同价税合计价格为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结算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货物出库费、装卸费、运输费、损耗及各种税费,合同期内(或者指定时间内)不含税单价不再调整,合同总价暂定为【】,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为【】元,增值税率为【】%,税款为【】元;表中数量仅为计划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双方验收并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

2、计量方法:

实际结算金额按照结算单价和实际交付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为准。

3、结算单价确认:结算单价为固定价格。

第二条价款结算方式和期限

1、货款结算:

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在每个月10日前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单据核对,并确保数量无误。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

2、货款支付:

2.1甲方将根据资金及工程款计价款到付情况且材料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结算货款的70%,余款滚入下一个月,三个月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批货款的25%,以次类推(乙方每次收货款时,须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最终保留总结算货款的5%,在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无其他质量缺陷六个月内,无息支付余款。

如果甲方遇到客观原因导致延迟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应给予谅解,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止供货,且自愿放弃追索利息。

2.2、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的价款结算,同意部分采用6个月承兑汇票、招行代付或者铁建银信方式支付且采购方不贴息,结算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50%。

2.3、要求乙方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当因不可控力影响采购人付款进度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乙方在此期间保证供应且不能追究甲方的责任。

2.4、乙方收款银行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并且是在乙方主管国税机关备案账户。乙方开具发票不合格或者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发票开具要求、责任

根据甲方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按照本要求执行;如果未按要求执行,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将支付合同总额5%做为违约金交于甲方。

1、发票开具要求(发票中购买方信息):

增值税发票中备注栏填写要求:填写本合同甲方信息(项目部全称),施工所在地。若一张发票(仅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不同税率的,必须分开进行开具。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应在开票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3、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4、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7)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规范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执行GB700-2006(含以上标准,但不限于以上标准)。

2、质量负责期限: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3、供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无条件退货,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材料的供应要求、包装标准和包装物回收

1、乙方必须有满足供应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运输能力,确保施工需要。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甲方行使合同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物资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扣,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包装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进行适当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4、包装物由卖方免费供应,不进行回收。

5、合同物资应进行适当的标识,标识应符合行业惯例、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方便买方的现场验收、装卸、倒运、保管和使用。

6、买方可能要求在合同物资表面的适当位置进行关于买方企业名称、企业标志、企业文化、工程名称等内容的标识,卖方应予配合,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卖方如果在合同物资表面的适当位置进行关于卖方企业名称、企业标志、企业文化等内容的标识,应事先征得买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8、卖方应充分考虑和了解合同交货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方式。

9、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第六条交(提)货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时间:在接到甲方通知(含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后24小时内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甲方工地。

2、交货地点:甲方×××工地。具体地点由买方人员现场指定或在供货计划中指定。

3、卖方交货时应携带送货清单(1式2份,加盖卖方公章并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等内容)。

第七条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和运杂费承担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

2、运输方式:汽车运费

3、运杂费用承担:乙方承担材料到甲方工地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在库房的装车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等,材料到甲方现场的卸车费甲方承担。

第八条验收标准与质量保证

一、生产加工厂内初步验收

1、甲方委派技术人员与乙方生产技术人员一同,对准备出厂的所有台车在生产加工厂内进行试拼验收,试拼合格后方可出厂。

2、对卖方所提供技术资料的完整性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台车的全部正式设计图纸(CAD格式)、拼装图、构件清单、原材料材质证明、外购件检验报告、焊缝探伤检测报告以及买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二、数量验收:

1、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可包含监理单位)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掉漆破损,应作出记录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维修整改被损伤的物资。

2、买方在交货地点采取“现场过磅+设计图纸理论重量复核”的方式对每批次的交货数量进行验收。

3、买方在交货单据上签收的数量并不作为最终验收数量,应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最终验收数量。

若过磅复检重量与乙方报价文件中的设计重量之间的误差不大于3‰,或过磅复检重量大于乙方报价文件中的设计重量且误差超过3‰,则结算费用以设计图纸理论重量为最终验收数量、过磅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过磅复检重量小于乙方报价文件中的设计重量且误差超过3‰,则结算费用以现场实际过磅重量为最终验收数量、过磅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设计图纸理论重量由卖方根据台车设计图纸计算,买方进行审核。

5、现场实际过磅重量由买方在交货地点或临近处过磅确认。如双方对过磅验收的数量产生争议,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经地方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买方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买方过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

三、质量验收

买方可采取以下的某种方式或全部方式进行质量验收:

1、买方以驻厂检查、厂内拼装检查的方式进行出厂前质量验收。

2、合同物资到货后,买方对货物的外观、尺寸进行检查。

3、买方进行实地拼装检查。

4、买方对货物的技术证件进行检查核对。

5、每套台车完成浇筑两次混凝土后,买方组织正式质量验收。

四、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卖方供货与合同不符时,可在7天内向卖方提出异议(包括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方式);若在付款期内,买方有权拒付此部分的货款。卖方在接到买方的异议后,应在2天内处理,否则视为违约或认可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买方在收货现场进行数量验收、外观和尺寸检查后,据实签发收料单,作为每个结算周期对账的依据,但不作为买方认可货物质量的依据。如货物经质量验收不合格,相应收料单据作废。

六、买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且当卖方供货不合格时,买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合同而另寻供货商且无需通知卖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

七、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供货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买方有权退货并单方解除合同,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2、无论是否通过了买方的质量验收,卖方对供货质量负有完全责任。缺陷须在投入使用较长时间后才能发现的,买方应从发现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确认后,由卖方负责处理。

3、合同物资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货物通过买方组织的正式质量验收之日起计。

4、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因卖方原因导致的任何质量缺陷负责并承担免费退货、维修、换货等义务。

5、质量保证期内,买方可自主决定将合同物资转移到其他工程项目使用,不免除或降低卖方应承担的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6、买方及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管单位可能会对卖方的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厂内监督检查,卖方应予以无条件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

7、买方可能会实施驻厂监造,监造人员根据本合同对物资制造的质量保障体系、原材料及外购件的采购质量、产品工艺方案与工序质量控制计划、关键工序控制点设置情况、质量检验与试验的设备仪器、包装技术方法与贮存场所、检查与分析质量记录等实施检查监督,卖方须给予全面的配合,并提供监造工作条件。但买方实施驻厂监造不能免除或减轻卖方应承担的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第九条技术和售后服务

1、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物资的维修、改造、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指导等。

2、当买方认为有需要时,卖方应现场指导买方的施工作业。

3、当买方在合同物资的使用过程中,出现配件缺损时,卖方应按照成本价格予以补齐。

4、本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无论是否超出质量保证期,如买方有需要,卖方仍应提供技术和售后服务,但可以收取服务的成本费用。

5、由于卖方技术服务不及时、不准确,导致买方在使用合同物资的过程中出现材料人工和机械费用非正常损耗或浪费、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卖方应予赔偿。

6、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指定现场提供技术和售后服务。

第十条提出异议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外观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时,先妥善保管,同时在2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包括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方式);如需复检待复检结果出来后甲方3天内通知乙方;若在付款期内,需方有权拒付此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提出异议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处理,否则,视为违约或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履约保证金

1、金额:履约保证金5万元,应在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收款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六工区项目部。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

3、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4、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第十二条 随货备品、备件、工具和技术资料

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必须随货提供清晰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安装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每月及时向乙方提供次月物资供应计划,以便乙方储备货物。

2、甲方应提前 2 天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送货的规格、数量,因未提前向乙方提交以上信息而造成的供应不及时,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因甲方现场协调调度不力,无故造成乙方车辆长时间积压,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备满足甲方需求的数量储备和供应能力。

2、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通知按时保质保量供应,超过规定时间造成甲方施工延误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同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3、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必须随货同行。否则,甲方拒绝接收。

第十四条安全文明

1、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车辆及材料进入甲方现场后,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且保持清洁卫生,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统一指挥,凡因乙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或其他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费用。乙方进入甲方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且保持清洁卫生,并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统一指挥。

第十五条 税费及适用法律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乙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2、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六条 不可抗拒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包括买方承建工程的重大变更。

2、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应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对方通报情况,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3、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证明资料送达对方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处理。

第十七条:合同变更及调整

1、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内容不予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方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内物资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进度提前30天书面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予执行。发生调整的,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2、如果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单价调整合同金额。

3、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合同不再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调整合同金额。

4、因工程实际原因导致规格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包件内相同规格的出厂单价确定。

第十八条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交由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交齐货物并结算全部货款后终止。

2、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1)产品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2)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停工的;

(3)业主或监理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有异议并有书面指令的。

(4)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二十条 合同的文件组成

1、甲方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报价文件、乙方服务及售后承诺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组成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不能断章取义的理解,发生矛盾时根据下列文件排列顺序自上而下解释。

⑴合同。

⑵甲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⑶乙方的报价文件及澄清和承诺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2份。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同时可订立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铁十四局集长春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盖章):

注册地址: 邮编:

通讯地址: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职务: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联系人:电话:年月日

乙方:(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单位名称(盖章):

注册地址: (以营业执照为准)邮编:

通讯地址:(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

关于本项是必填项,不能擅自删除)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代码,15 位;若完成“三证合-”登记,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 位。)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必须是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帐号)联系人:电话:年月日

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书及相关要求

(一)技术要求

包件一、钢管柱技术要求

1.钢管柱工程材料:钢材:Q355b,混凝土:C50,无收缩混凝土,加HE型混凝土微膨胀剂,中间桩基混凝土等级C40,桩主筋净保护层厚70mm。钢管柱栓钉每层16个,沿钢管周长均匀布置,栓钉直径19mm,L=100mm。焊接于管壁上;焊钉层间距150mm或100mm。

2.1钢管柱加工要求

钢管柱属于预制材料,制作满足以下要求:

(1)钢管柱对接的焊缝,外表面必须光洁、平整,不得出现凹凸不平的现象,几何尺寸要求如下:

①直径偏差0~+2mm;

②总长度范围内弯曲矢高不超过3mm;

③2米范围内弯曲矢高不超过1mm;

④相邻两节接头及对接接头铣边不超过1mm;

⑤椭圆度不超过2mm;

⑥端口平面与柱身垂直度2mm;

⑦纵向焊缝在同一条直线上;

⑧焊缝不凸出平面1mm。

(2)起吊挠度1/1000L。

(3)每根钢管柱加工时的垂直度控制在5mm内。

(4)在钢管柱外壁和上口均安装吊点,必须满足现场起吊要求(包括倾斜、垂直起吊等)。

(5)钢管柱顶面不平度允许偏差不大于±2mm。

(6)钢管柱加工长度允许偏差±10mm。

(7)钢管柱及孔口加长管加工时在柱口及底部标定出其中心(在加长管顶施作4个直径1mm大小的圆点,这4个圆点拉十字线后的交点即为 钢管柱的中心),柱口与底部的圆点拉通线即为钢管柱中心线。

包件二、二衬台车技术要求

1、质量要求:技术先进,质量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台车制作

(1)二次衬砌施工应采用全液压自动行走的整体衬砌台车。衬砌台车应结构尺寸准确,各种伸缩构件、液压系统、电气控制系统运行良好,合理设置各支承机构;应满足自动行走要求,并有闭锁装置,保证定位准确。

(2)台车整体模板板块由面板、支撑骨架、铰接接头、作业窗等组成,当衬砌断面较大,所承受荷载较大时,支撑骨架应制成桁架结构,并尽量减少板块接缝数量。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抗上浮能力,能安全的承受所浇筑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在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模板不凹凸、支架不偏移、不扭曲,满足多次重复使用不变形。台车设计应便于整体移动、准确就位,台车主要构造参见图1。

(3)台车模板支撑桁架门下净空应满足隧道衬砌前方施工所需大型设备通行要求;桁架各层平台的高度要满足砼施工要求,利于工人进行安管、砼捣固等施工作业,必须要有上下行的爬梯。

(4)为保证衬砌净空,模板外径应考虑变形量适当扩大,作为预留沉降量。

(5)二衬台车面板钢板厚应不小于12mm。为减少二衬模板间痕迹,外弧模板每块钢板宽度推荐采用2m,但不应小于1.5m,板间接缝按齿口搭接或焊接打磨。

(6)应在拱顶处设置作业窗,作业窗口间距纵向不宜大于3m,横向不宜大于2.5m,窗口尺寸50cm×50cm,且应整齐划一;作业窗周边应加强,防止周边变形,窗门应平整、严密、不漏浆。

(7)衬砌台车应工厂制造、现场拼装,现场拼装时应检查其中线、断面和净空尺寸等;衬砌前对模板表面进行彻底打磨,清除锈斑,涂油防锈;对模板板块拼缝进行焊联并将焊缝打磨平整,抑制使用过程中模板翘曲变形而影响砼表面质量,避免板块间拼缝处错台。

(8)本项目必须使用新衬砌台车,改装后的旧台车不允许进场。

3、台车拼装调试及施工过程加固要求

台车拼装后调试对二衬混凝土外观质量十分重要,要求如下:

(1)台车模板尺寸要求准确,其两端的结构尺寸相对偏差宜不大于3mm,否则需进行整修。

(2)衬砌前对钢模板表面采用抛光机进行彻底打磨,清除锈斑,涂油防锈。

(3)挡头模板应满足承受混泥土压力的刚度,厚度应适当加厚,安装稳固、严密。

(4)台车端部的挡头模板应按衬砌断面制作以保证设计衬砌厚度,并可适当调整以适应其不规则性,其单片宽度不宜小于300mm,厚度不小于30mm。

(5)挡头模板结构应能保证衬砌环接缝榫接,以保证接头处质量,增强其止水功能。

(6)挡头板顶部应留有观察小窗口,以观察封顶混凝土情况。

3、验收标准。

表1 单块模板制造公差

序号

项目

标 准

1

实际轮廓与设计轮廓面任意点法向误差

≤2㎜

2

工作窗版面与模板表面弧度应一致;错台、间隙

≤0.5㎜

3

对角线误差

≤2㎜

4

长度误差

±1㎜

5

宽度误差

±1㎜

6

轮廓面(弧面)平面度误差

≤2㎜/2m

7

角钢间距误差

≤5㎜

8

铰接孔位置误差

≤0.5㎜

9

铰接孔中线连线与模板中线垂直度误差

≤1㎜

10

腹板与面板的垂直度

1.5㎜/300㎜高

表2 整体尺寸标准误差表

序号

项目

标准

1

轮廓半径

±2㎜

2

模板平面度

2㎜/2m

3

模板与模板之间错台

≤2㎜

4

组与组错台

≤8㎜

5

模板间隙

≤1㎜

6

表面粗糙度

≤0.1㎜

7

模板台车外轮廓表面纵向直线度误差

≤1㎜/2m

8

作业窗口缝隙误差

≤2㎜

9

重 量

≤8%

10

自模板顶点,按高度2m的间距划分,该处弦长与设计置误差

±1㎜

11

模板台车前后端轮廓误差

≤1㎜

表3 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边墙角

±10

尺量

2

起拱线

±2

尺量

3

拱顶

±2

水准测量

4

模板表面平整度

4

2m靠尺和塞尺

5

相邻浇筑段表面高低差

±4

尺量

4、主要部件要求:见技术参数表。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场内拼装检测完毕;

6、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湖大路交叉口甲方施工工地指定地点。

7、台车应适用于长途运输至工程所在地,以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8、运输及保险:卖方负责,甲方工地交货

9、质保期、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

保修期:36个月(从设备到达甲方工地之日起)

随机移交技术资料:

⑴安装、解体和运输:
①解体运输和转移应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提供运输方案。
②安装、解体场地的要求说明及示意图。
③安装、解体用辅助机具台车和人员要求。
④安装、解体顺序、作业时间表和程序图。
⑵台车的各种工况应有明确的受力简图及计算书。
⑶提供下列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
①按上述要求给出台车供货范围、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描述。
②台车的标准配置随机备件清单。
③推荐的选购件清单及价格。
④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内容。
⑤台车各种工况作业流程图。
⑥台车主要外购件清单(注明生产厂家)。
⑦台车标准配备工具清单。

⑷在交货时请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①操作手册:3套/台;
②维修手册:3套/台;
③所有零件目录及详细图册:3套/台;
④总装图、各总成图:3套/台;
⑤生产检验报告及相关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
⑥原材料合格证
a使用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文件、进货质量检测报告;
b外购主要元件、部件合格证明文件或检测报告;
⑦产品合格证书;
⑧易损零件图册;
⑨厂内组装和检验合格报告。

售后服务承诺:要求详细说明。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近二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检验报告)。

2.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及业主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第四部分评审办法1 总则

1.1为保证本次谈判评审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2 评审组织机构

2.1招标人负责组织本次招标评审工作。

2.2谈判评审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谈判评审小组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和提出成交候选人名单。

2.3如果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

3 谈判与评审工作程序

本次谈判采购先进行资格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然后与经评审合格的报价人单独谈判。综合对报价人的企业资质、财务状况及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商供货保障能力、供货承诺、业绩信誉、最终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分,最后推荐成交候选人、完成评审报告。

4.评审

4.1资格评审:根据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对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报价保证金进行评审。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报价人提供所需证明 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报价文件将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见资格评审表)

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评审的报价人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4.2 商务评审

4.2.1 评审报价人是否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了全部要求的文件, 审核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商务评审的主要内容为:

(1)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报价函(附录1)。

(2)是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物资描述表。

(3)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满足交货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要求的报价表。

(4)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2)、 报价人资格声明(附录3)文件。

(5)是否提供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近两年财务报表(复印件)、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是否提供了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及相关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用户证明复印件)。业绩是否满足文件要求。

(7)商务条款是否有偏离,是否提出了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组织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售后服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靠,满足供货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

(9)组织供应能力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不能满足要求视为不能通过商务评审。(见商务评审表)

4.3 技术评审

4.3.1仅对通过商务评审的报价人进行技术评审。

4.3.2审查报价人是否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1)报价物资规格型号是否为采购所需物资。

(2)是否提供了与报价物资相对应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报价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4)技术条款是否有偏离,是否对技术条款或技术规格书提出了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不能满足要求视为不能通过技术评审。(见技术评审表)

5.谈判

5.1首轮谈判:评审通过的报价人进入首轮谈判。在此阶段,谈判评审小组依据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谈判,根据评审情况要求对报价文件中有疑问的内容进行澄清和第二次商务报价,以满足采购方最大需求。根据首轮谈判的情况,谈判评审小组有权取消首轮谈判中效果较差的报价人后续谈判资格。

5.2多轮谈判:如采购人对首轮谈判结果不满意,谈判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进行多轮次谈判,谈判内容及要求跟首轮谈判一样。谈判评审小组有权取消该轮谈判中效果较差的报价人后续谈判资格。

5.3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前,进入最后一轮的报价人承诺最终报价并签字确认。

5.4谈判时,报价人应派代表在指定的地点参加谈判。报价人必须及时解释和澄清报价文件内容及重新作出承诺,并以书面的形式签署确定。

6.综合评分并排序(见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

6.1计算报价得分: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仅对评审通过的报价人计算报价得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见《评分表》。

报价得分=首次报价得分*30%+最终报价得分*70%。

报价得分计入《评分表》,由谈判评审人员独立对经评审通过的报价人综合评分。

6.2 汇总计算每个谈判评审人员的分数,得出报价人最终总分数并按总分由高至低排序。

6.3 如果报价人总分相等时,按照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

7.推荐成交候选人

7.1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评审小组将按综合得分排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7.2完成评审报告:谈判评审小组负责编制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全体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及监督人共同签字确认。

7.3成交人确定: 在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采购人将确定综合排序第一名为中标供应商,并签订合同。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或签订合同后供应中多次出现影响施工或进度的,采购人可以按成交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

8 拒绝所有报价

在谈判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评审小组可以拒绝所有报价文件并重新组织采购。

(1)报价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2)有效报价人少于三个,谈判评审小组认为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3)报价文件都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4)经谈判小组认定所有报价人串通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9 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9.1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9.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报价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的近亲属;

(2)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9.3开始宣布报价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报价人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9.4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报价人被拒绝。

9.5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或销毁。


资格评审表

编号:ZTSSJ-SDGS-WZ-2021-095

序号

单位

评审项目







1

报价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致。







2

报价人是否满足合格报价人条件。







3

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是否完备。







4

报价文件装订是否符合要求。







5

报价人或产品是否符合“入围”条件。







6

报价保证金缴纳是否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一致。







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注:“√”表示满足要求和通过资格审查、“×”表示不能满足和没有通过资格审查。

谈判评审人员:

监督人:年月日

商务评审表

编号:ZTSSJ-SDGS-WZ-2021-095

序号

单位

评审项目





1

是否按照规定递交报价函(附录1)。





2

是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产品描述表。





3

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满足交货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的报价表。





4

是否按规定格式提供了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2)、报价人资格声明(附录3)。





5

是否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及近两年财务报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是否提供了同类报价物资供货业绩及相关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用户证明复印件)。业绩是否满足文件要求。





7

商务条款是否有偏离,是否提出了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

组织供应、运输、验收、售后服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靠,满足供货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





9

组织供应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是否通过商务评审





注:“√”表示满足要求和通过商务评审:“×”表示不能满足和没有通过商务评审。

谈判评审人员:

监督人:年月日

技术评审表

编号:ZTSSJ-SDGS-WZ-2021-095

序号

单位

评审项目







1

报价产品规格型号是否为采购所需物资







2

是否提供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







3

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4

技术条款是否有偏离,是否对技术条款或技术规格书提出了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是否通过技术评审







注:“√”表示满足要求和通过技术评审:“×”表示不能满足和没有通过技术评审。

谈判评审人员:

监督人:年月日

报价文件评审汇总表

编号:ZTSSJ-SDGS-WZ-2021-095

序号

报价人名称

资格评审

商务评审

技术评审

备注

1






2






3






4






5






6






注:“√”表示满足要求和通过审查:“×”表示不能满足和没有通过审查:

谈判评审人员:

监督人:年月日


评分表

编号:ZTSSJ-SDGS-WZ-2021-095

序号

单位

评分项目





1

报价人企业资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分。





2

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得0~5分,资金实力雄厚,流动资金充足,加0~3分。





3

生产厂商技术实力雄厚、产品质量有保障,得0~3分,品种齐全,有生产许可证明。能够确保项目使用要求,得0~3分。





4

报价人编制了供货组织方案,得3分;方案比较完善且合理可行,运输能力、装卸能力满足工程现场需要,得1~2分;质量保证措施、检测方法科学、有效,得0~3分;对本工程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考虑充分,且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全面、合理可行,得0~2分。





5

报价人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承诺内容,得5分;报价人承诺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基本要求,提供超值服务的,得1~2分。





6

报价人业绩水平,得1~3分;报价人合同执行中诚实守信,业主对其履约情况反映良好的,得1~3分。





7

报价得分60分。首次报价得分*30%+最终报价得分*70%

C=A-(X-Y)*( A-B)/( Z-Y)

C:报价单位得分;

A:报价最低的单位得60分;B:报价最高的单位得40分;

X:各单位最终报价;Y:最低报价;Z:最高报价。





8

合计得分





谈判人员: 监督人:年月日


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附录1:报价函

报价函

致:(填写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ZTSSJ-SDGS-WZ-2021-095)我方同意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我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产品名称)的报价,并已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产品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投标报价表相一致的到站合价总计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报价。

我方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产品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报价被接受,将严格执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报价文件在报价人须知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起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为成交人。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我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录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的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生效。

附: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职务: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年月日


附录3:报价人资格声明

报价人资格声明

1.名称及其他情况:

(1)报价人名称:                  

(2)地址:                     

(3)邮编:      电话             

(4)成立或注册日期:     注册资本:     

(5)上级主管部门或主要股东:            

(6)公司性质:                   

(7)法定代表人:                  

(8)职员人数:                   

(9)2020年底资产负债情况(人民币万元)

①资产总计: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②负债合计: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③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2.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3.近三年此报价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等: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数量

联系电话/联系人
















4.近三年此报价产品的营业额:(分物资种类填写)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5.报价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地址:

6.报价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遵照采购人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录4: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一、运营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人力资源保障、运输调度及相关管理措施等)

二、财务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资金保障,包括资金来源、规模、方式等)

三、应急保障能力

(当生产、运输、市场等发生影响供应的情况时所能采取的应急措施)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表1:产品报价表(包件1:钢管柱)

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编号:ZTSSJ-SDGS-WZ-2021-095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预估需求理论数量

原材料单价

加工费

安装、运杂费单价

到站价单价

到站价合价

发货地点

交货地点

运距(km)

备 注

1

2

3

4

5=2+3+4

6=1*5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与亚泰大街交叉口中铁十四局工地



1

钢管柱

1005*800*20mm









详细图纸未到



























合计












注:1、数量为暂估,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实际验收为准。

2、本次到站单价、到站合计均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运杂费、安装费、各类配件费等费用。

报价总金额(大写):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产品描述表(包件1:钢管柱)

产品描述表

编号:ZTSSJ-SDGS-WZ-2021-095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状态及条件

交货期

1

钢管柱

1005*800*20mm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与亚泰大街交叉口中铁十四局工地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六工区项目部

符合甲方施工要求

根据采购方要求












合计


注:数量为暂估,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实际验收为准。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附表1:产品报价表(包件2:衬砌台车)

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编号:ZTSSJ-SDGS-WZ-2021-095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预估需求理论数量

原材料单价

加工费

安装、运杂费单价

到站价单价

到站价合价

发货地点

交货地点

运距(km)

备 注

1

2

3

4

5=2+3+4

6=1*5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与亚泰大街交叉口中铁十四局工地



1

边拱台车

6450*4290*6000mm









详细图纸未到

2

中拱台车

6450*4290*6000mm









详细图纸未到

3

衬砌台车

5300*4780*9000mm









详细图纸未到

合计












注:1、数量为暂估,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实际验收为准。

2、本次到站单价、到站合计均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运杂费、安装费、各类配件费等费用。

报价总金额(大写):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产品描述表(包件2:衬砌台车)

产品描述表

编号:ZTSSJ-SDGS-WZ-2021-095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状态及条件

交货期

1

边拱台车

6450*4290*6000mm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与亚泰大街交叉口中铁十四局工地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六工区项目部

符合甲方施工要求

根据采购方要求

2

中拱台车

6450*4290*6000mm


3

衬砌台车

5300*4780*9000mm



合计


注:数量为暂估,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实际验收为准。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附表3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编号:ZTSSJ-SDGS-WZ-2021-095

序号

产品名称

采购规格

报价规格

偏离

说明

1






2






3






4


































































注:报价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报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附表4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编号:ZTSSJ-SDGS-WZ-2021-095

序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

商务条款

报价文件

商务条款

说明

1

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必须是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报价



2

满足供应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运输能力



3

具体情况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合同主要条款付款条款。



4

报价人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完全满足规范要求,并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5

报价人接到购货方通知后(电话或传真)七日内送达购货单位指定的施工地点。



6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对方通报情况,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允许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7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交由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报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附表5 单价成本分析

单价成本分析

编号:ZTSSJ-SDGS-WZ-2021-095单位:

序号

项目

占出厂单价比例(%)

单价(元/吨)

备注/来源

材料费小计




1





2






……




人工费小计




机械加工费小计




1

设备折旧费




2

设备维护费




水电费小计





生产成本合计




管理费小计




1

生产管理费




2

销售费




3

服务费




4

财务费




成本合计




利税小计




1

税收




2

税后利润




出厂单价




运杂费单价



注明运输方式

到工地合价



注明运输里程

备注:报价人按产品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附表6 拟供产品生产厂家表

拟供产品生产厂家表

编号:ZTSSJ-SDGS-WZ-2021-095单位: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主供生产厂家(全称或全国唯一性简称)

生产所在地

辅供生产厂家(全称或全国唯一性简称)

生产所在地

























































注:1、代理商报价时,必须报此表;生产厂家报价时,可选报此表;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标签: 文件 台车 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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