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泸西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二次)
2021-2022学年泸西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标段:2021-2022学年泸西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二标段¥*******.40;三标段¥*******.00。
最高限价:二标段¥*******.40;三标段¥*******.00。
招标编号:二标段HHZB********-2;三标段HHZB********-3。
采购需求:2021-2022学年泸西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执行统一固定价格标准,固定价格标准为4元/人/天:
二标段:火腿肠采购*******.00根,固定价格标准为1.03元/根/人,预算金额*******.40元。
三标段:糕点采购*******.00个,固定价格标准为1.15元/个/人,预算金额*******.00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标供应商每种食品需提供数量,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学年结束。
交货地点:由成交人统一提供食品并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网页彩色截图)。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连续、清晰;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供应商2019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打印件。
3.7供应商应具有有效限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自主生产的,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8对采购配送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监管部门备案(需提供承诺书或书面声明)。
3.9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03日至 2021年09月09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县人民政府往上200米处(原九中)6楼开标室)。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提交,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2 其他:(开标规定等):根据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关于网上开标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方式。供应商选择不到现场开标的,无须再递交申请文件(光盘),网上开标操作流程详见《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或供应商)》,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申请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供应商选择到现场开标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的企业数字证书(CA)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县人民政府往上200米处(原九中)6楼开标室)开标现场进行现场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配送要求:
⑴配送周期:每周最少供2餐(实际以学校需求供货次数为准),采购人接受货物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⑵由中标供应商组织专人专用送货车按签订的合同规定直接配送,中标供应商安排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个人健康证,每次配送前车辆应进行严格消毒。中标供应商不得委托、转交其他第三方进行配送服务,并按签订协议的要求统一配送到学校,入库堆放好。
⑶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各商品要求不同口味的数量供各学校自行选择。
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hzy.net/)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开标须带资料:
各供应商:
为遵循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请您按招标文件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因新冠肺炎疫情对社会、对人民生活造成的影响不可忽视,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控不能松,为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每家供应商仅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1人参加开标会,未按要求参会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供应商须携带下列证件(或资料),交由工作人员现场登记:
(1)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人出席开标会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 代表人出席开标会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就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4)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里的保证金缴纳回执。
(5)光盘:供应商须将与网上递交一致的投标文件(.ZCTBJ 格式)拷贝到光盘中,以便开标当日带到现场。
(6)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 企业数字证书(CA锁)到达提交现场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竞租人)信用承诺书。
(8) 附件7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竞租人)承诺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泸西县
联系方式:王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泸西办事处
地 址:泸西县烟草小区A1栋商铺
联系方式:谭力文 15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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