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艺术档案馆(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筹))公益活动运行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文化艺术档案馆(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筹))公益活动运行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文化艺术档案馆(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筹))公益活动运行管理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上海市文化艺术档案馆(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筹))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1年09月03日08: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4日10:00
开标地点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五会议室(同时上传到电子采购平台)。
预算金额¥3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羡聪、王晓
项目联系电话86-21-********
采购单位上海市文化艺术档案馆(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筹))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花园港路2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贺欢欢、蔡夷琳;********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羡聪、王晓;86-21-********

项目概况

上海市文化艺术档案馆(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筹))公益活动运行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文化艺术档案馆(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筹))公益活动运行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3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公益活动运行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负责公益活动媒体广告的宣传、规划、制作与拓展等。制定合理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目标,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完成当代馆相应的规划目标。本次招标的采购预算为330万元。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为330万元。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方可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于货物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对于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
(3)近三年(从2018年8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
(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5)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服务提供整体设计、编制技术要求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8月30日至今)内承接过公益活动运行管理服务类项目不少于2个;
(7)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3)近三年(从2018年8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服务提供整体设计、编制技术要求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8月30日至今)内承接过公益活动运行管理服务类项目不少于2个;(7)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方式:电子发售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五会议室(同时上传到电子采购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在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将中止本次采购活动,并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文化艺术档案馆(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筹))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花园港路200号        

联系方式:贺欢欢、蔡夷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胡羡聪、王晓;8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羡聪、王晓

电 话:  86-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行管理 公益活动 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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