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土储中心资产评估公司招标公告

渝北区土储中心资产评估公司招标公告

渝北区土储中心资产评估公司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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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渝北区土储中心资产评估公司采购
采购编号: 渝北财采购〔2013〕20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文件发布开始时间: 2013年11月15日 20:30
文件发布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05日 09:00
报名方式: 无需报名,直接投标
采购文件售价(元): 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12月05日 09:0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05日 09:3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滨港路13号 区公安分局对面)
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05日 09:30
开标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整理储备中心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经办人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采购计划编号:渝北财采购〔2013〕20号采购项目名称:渝北区土储中心资产评估公司采购采 购 人: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整理储备中心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二○一三年十一月 目 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2 -一、招标项目内容- 2 -二、资金来源- 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2 -五、投标保证金- 3 -六、投标有关规定- 3 -七、联系方式- 3 -第二篇项目情况及服务质量要求- 4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4 -二、主要服务内容- 4 -三、服务质量要求- 4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5 -一、服务时限- 5 -二、考核标准- 5 -三、付款方式- 5 -四、知识产权- 5 -五、其他- 5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6 -一、评标方法- 6 -二、无效投标条款- 7 -四、废标条款- 7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9 -一、投标人- 9 -二、招标文件- 9 -三、投标文件- 9 -四、开标- 11 -五、评标- 11 -六、定标- 11 -七、中标通知书- 12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12 -九、签订合同- 13 -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 14 -一、经济文件- 15 -二、资格文件- 16 -三、商务文件- 19 -四、技术文件- 22 -五、其他- 22 -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所需资产评估公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名称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1资产评估公司渝价〔2011〕258号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下浮5%1二、资金来源财政支付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房地产评估一级资质;2、投标人系在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渝国土房管发〔2013〕32号”文件名录内的单位;3、投标人须具备执业资格且依法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4、投标人在重庆主城区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技术装备。(上述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的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和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bggb.com.cn)上发布,请拟投标人自行下载。(二)文件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5日-2013年12月5日9:00(北京时间 下同)。(三)报名方式:无需报名,直接投标。(四)投标开始时间:2013年12月5日 09:00(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5日 09:30(六)投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滨港路13号区公安分局对面)(七)开标时间:2013年12月5日 09:3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支付至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应在2013年12月5日9: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提供盖有银行鲜章的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二)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重庆渝北城南支行账号:****************3706六、投标有关规定1、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和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bggb.com.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项目招标的所有事宜。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3、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联系方式(一)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人:刘老师邮编:401120电话:(023)67816800传真:(023)********地址: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滨港路13号(二)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人:赖老师电话:135*****881 第二篇项目情况及服务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备注1资产评估服务二、主要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回兴片区原科技产业园区的部分拟收购企业的土地、建构附着物、部分生产设施设备等资产进行评估,为政府收购储备提供价格参考。三、服务质量要求(一)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二)中标人须独立完成评估任务,不得将评估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完成。如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评估业务,并要求中标人退还已付的评估费用。(三)配置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评估人员5名以上;(四)编制详尽的资产评估计划,明确工作安排、工作进度、人员调配等事项进行明确;(五)对评估对象进行必要的勘查,包括对不动产和其他实物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六)收集评估所需资料必须全面、详实,来源可靠,特别要摸清评估对象权利受限状况;(七)在约定期限内,按有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规范编制并向采购人提供资产评估报告书。(八)严格按有关规定归档资产评估工作档案。(九)在采购人实施企业土地收购过程中配合做好对被评估企业资产评估情况的解释和说明。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时限服务时限:一年。二、考核标准考核标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详细约定。三、付款方式(一)费用标准:采购人按照招标确定的中标费率标准支付给中标人,在资产评估工作期间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理。(二)支付方式:评估费用实行单宗评估结算。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后,中标人每完成一宗资产评估项目并提交评估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评估费的60%,提交评估报告2个月内支付至评估费的90%,待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完成收购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10%的评估费。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下浮比例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荐其中一位评审组长,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5、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来确定中标人。若报价相同的投标人达2个以上(含2个),现场再次报价确定中标人(次轮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上轮报价下浮比例),直到只有一个投标人中标为至。如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八十二条规定,由区财政部门认定成交无效。中标无效的,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或者重新进行招标。二、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的;(五)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六)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八)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九)商务技术部分如出现经济部分文件的。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情况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和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bggb.com.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4、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2、投标文件的经济部分与商务技术部分需分开密封进行投标。(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招标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2)外层信封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人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现场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人和电话。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5、中标人变更5.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1.1拟中标金额在500万及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中标候选人;5.1.2拟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中标候选人;5.1.3拟中标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中标候选人;5.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5.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七、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质疑答复方式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对质疑答复内容进行公告。(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五)投诉1、投标人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五)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八)诚信声明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三)商务条款差异表四、技术文件(一)服务实施方案(二)服务条款差异表五、其他(一)其他资料 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分包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下浮比例)服务时限地点备注: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八)诚信声明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注:(1)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2)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列此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3、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3.1服务期限;3.2考核标准;3.3业绩。(三)商务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四、技术文件(一)服务实施方案(二)服务项目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情况及服务质量要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4、可附相关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五、其他(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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