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8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8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嵊州市三合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中心项目 | 嵊州市剡湖街道嵊州大道1668号厂区内的18号厂房二楼 | 嵊州市三合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浙江天成印染针织有限公司位于嵊州市剡湖街道嵊州大道1668 号厂区内的 18 号厂房二楼作为生产车间,(面积 515m2),通过引进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红外测油仪、采样器、声级计等常规和专业仪器设备,从事技术转化后的废水、废气样品的分析检测,同时承接各类企业分析采样业务,预计可实现年检测样品 10000 份的检测规模。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生产废水一起经“调节池 + 混凝气浮 + 兼氧、接触氧化池 + 二沉池 + 混凝 气浮池”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实验区配套独立机械通风系统,安装通风柜,通 风柜顶自带通风抽排口,通风柜全三面围闭,操作过程中通风柜呈负压状态,挥发出来的气体可及时吸入风管内,有机废气、酸雾废气经分区收集,收集的废气经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产生的废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废培养基高压灭菌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实验器材清洗废水、废弃样品、废劳保用品收集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嵊州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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