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8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8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加工 1000 吨裱纸、138 吨纸张印刷品项目

嵊州市崇仁镇镇南村环镇南路 13 号工业厂房 1 号厂房1、2 层

浙江千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购置柔板印刷机、凹版印刷机、切纸机、裱合机等设备,采用印刷、复合、分切等工艺,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1000吨裱纸、138吨纸张印刷品的生产能力。

无必须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 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纳入管网送崇仁镇污水处理终端处理达标排放,远期纳管送崇仁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设置独立密闭调配操作间和印刷房,项目油墨配色产生非甲 烷总烃由集气罩收集,印刷、烘干产生乙酸乙酯、非甲烷总烃经墨盘、烘干处定点收集+印刷房密闭整体微负压集气收集后,一同送至两级串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20m 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裱纸烘干过程产生极少量单体,加强车间通风。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固废:废纸、废一般包装材料、废辊版由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塑料膜、废活性炭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空无醛乳白胶桶在厂商回收前贮存于危废仓库内,参照危废贮存要求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12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文件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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