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XGJ—JL(2021)-110 项目名称:某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监护仪、营养泵、呼吸机、输液泵、中央监护系统、注射泵、排痰机等,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供货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供应商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3近一年内(2020年)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分析表); 2.4近6个月内纳税和任意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2.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及法【2016】285号文件精神,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将被拒绝参加应答; 2.6拒绝列入政府及行业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8严格遵守军队保密法律法规要求;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投标人及其任何股东不能是外资企业; 2.11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须查询有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供应商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3近一年内(2020年)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分析表);2.4近6个月内纳税和任意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2.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及法【2016】285号文件精神,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将被拒绝参加应答;2.6拒绝列入政府及行业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8严格遵守军队保密法律法规要求;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0投标人及其任何股东不能是外资企业;2.11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须查询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仙台大街1468号彩晶大厦10楼 方式:(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医疗医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仙台大街1468号彩晶大厦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地址:某部 联系方式:王易慧****-********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信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仙台大街1468号彩晶大厦10楼 联系方式:刘明慧****-********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明慧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