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金秋医院2021-2022年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金秋医院2021-2022年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45596
项目名称:辽宁省金秋医院2021-2022年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85,000.00
最高限价(元):985,000.00
1.提供已购买的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共9个),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具体包括: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临床路径系统、移动医疗系统、实验室系统(LIS)、健康体检系统、门(急)诊电子病历系统、手术麻醉系统、检验检查知识库系统。
2.提供已购买的医保、干保接口维保服务(共7个)。具体包括:市医保、省医保、铁路医保、异地医保、市干诊、省干诊、省异地转诊平台等接口因上级部门政策调整,需提供改造开发相关系统接口、修改程序或提供后台数据查询等服务。
3.提供与第三方系统接口维保服务(共14个)。具体包括:放射PACS接口、超声PACS接口、心电系统接口、医用卫材供应链系统接口、蓝蜻蜓院感系统接口、蝶和住院摆药机接口、门诊发药机接口、东软望海成本核算接口、用友财务软件接口、深医手麻系统接口、联众病案扫描接口、电子签名接口、东软自助机接口、中联微服务接口等。
4.提供数据上报平台维护(共8个)(具体包括:市保电子病历上传、省医保电子病历上传、省异地医保电子病历上传、市医保结算清单上传、省医保结算清单上传、hqms上报、三级绩效考核上报、省平台上报等)。
5.提供采购人新建第三方系统的接口开发服务(不多于2个)。
6.提供经采购人审批同意的自定义报表开发服务。
7.提供协助采购人对第三方系统、应用平台的侦错并配合解决等服务。
8.提供已购买的系统因服务器或数据库损坏造成的系统宕机或系统瘫痪导致业务中断,必须积极配合硬件集成商和oracle服务商重新安装服务器操作系统或oracle11g数据库恢复、迁移的等服务。
9.提供数据库优化服务(配合Oracle数据库服务商实施)。
10.提供重大节日(如国庆节、春节等)及重要事件前期信息系统数据库巡检服务。
11.提供开通绿色通道服务。所有政策性需求第一实施完成,享有需求解决优先权。
12.提供1名驻场工程师服务,具有熟悉医院业务流程及系统流程,能够独立维护信息系统,具有系统侦错及报表开发等能力。
13.提供全过程服务质量进度跟踪,保证服务质量。服务单工作内容需经相关部门确认,并提交服务工单及工作量统计、巡检报告等作为验收文档资料由信息化管理部门备案。
14.除外内容:因上级部门重大政策调整需要开发接口或经评估开发周期一月以上项目除外;
15.供应商承诺在项目的服务期内提供医院现有医院信息系统HIS、门诊电子病历系统升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08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解密及报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金秋医院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邮箱地址: 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