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宿州市主题展区设计搭建询价函
第三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宿州市主题展区设计搭建询价函
各广告类、传媒类、数字产业类服务企业:
我单位(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现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
第三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宿州市主题展区设计制作 项目的政府采购。
一、项目名称
第三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宿州市主题展区设计搭建
二、采购内容
子项 | 服务内容 | 规格参数及要求 | 限价说明 |
运河古城·云都宿州 主题展区设计 | 完成 运河古城·云都宿州 120㎡主题展区的整合设计 | (1)1处LED大屏幕,及附属设施。 (2)12处带箱体、可储物的,正反双面海报位,海报尺寸120cm*100cm左右,整体高度2.4m以下,整体厚度1m以内。 (3)6张带展示立面及储物空间的台面柜,长宽尺寸在1.2m-1.5m*0.6m左右,高控制在1.5m以内。 (4)1处文明旅游服务台; (5)根据展区位置,增补喷绘海报进行美化遮挡。 | 本项目总费用不超过15万元(包括设计、修改、素材制作、现场施工、撤展等相关费用) |
运河古城·云都宿州 主题展区搭建 | 完成 运河古城·云都宿州 120㎡主题展区的整体搭建 | 包括:施工押金、管理费、保险费、垃圾清运费、材料费、运输费等。于9月10日前完成施工报馆;9月20日前完成入场施工。 |
三、完工及质保时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及时调配人员团队开展工作,服务期为至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设计与施工报馆,至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入场施工;做好展会期间,展区屏幕LED、海报等设施、素材的维修维护与应急处置;于全部款项结清前,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全部成果素材,版权为设计单位与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有。
四、付款说明
本项目付款由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苏州市共同支付;苏州市承担,每平米500元的搭建补助,120平米、小计6万元;其余部分由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一次性支付。
四、报价响应相关要求
1、有意向的单位,请按本次询价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单、相关服务说明、诚信声明等资料。
2、服务团队,至少保障:1名工作人员,专业从事展区设计;1名工作人员,专业从事展区施工监督。
3、投标单位,需提供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绘制展区平面布局示意图、表明尺寸规格。
4、采购单位按照满足服务质量且报价总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团队人员配置(须加盖公章)
(4)展区平面布局示意图
(5)诚信声明
6、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9月6日10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报价单)。
7、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按承诺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
8、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联系人: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产业科 徐珂
联系电话:182*****810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2日
附件:
诚信声明
询价项目名称:
致::
(响应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响应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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