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火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扑火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林业局采购扑火设备(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乐沙政采【2013】27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
公告类型 竞争性谈判
公告发布时间 2013-11-18 13:30
采 购 人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林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详见各包描述“附件”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报名,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3-11-19 09:00到2013-11-21 17:00
备注

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地址: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大院内)
供应商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13-11-25 14:00到2013-11-25 14:0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地址: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大院内)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时间 2013-11-25 14:0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地点 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地址: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大院内)
备注 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地址: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大院内)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2000.00元,开标当日现金现场递交,自备密封用信封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沙湾区林业局 郭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徐先生、李女士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徐先生、李女士 ****-*******
备注

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沙湾区林业局采购扑火设备(第二次)项目编号:乐沙政采[2013]27号   二O一三年十月 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3第二章谈判须知…………………………………………………………4第三章资格性证明材料…………………………………………………8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13第五章参与谈判文件格式………………………………………………14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15 第一章谈判邀请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乐山市沙湾区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经沙湾区财政局同意,对采购人所需的扑火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谈判。一、项目名称:沙湾区林业局采购扑火设备(第二次)二、项目编号:乐沙政采[2013]27号 三、项目内容:详见第四章四、对参与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获取谈判文件:1、2013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到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现场报名(地址:沙湾区人民政府大院内;联系人:徐先生、李女士,****-*******)。2、谈判文件:400元/份。领取谈判文件时缴纳,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也不得转让。3、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1、时间:2013年11月25日14:00。2、地点: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3、谈判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4、谈判文件份数:按拟报价之包数分别递交,每包一套(含正本一份,副本二份)。5、谈判保证金:2000.00元七、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与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徐先生,李女士联系方式:****-*******      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第二章谈判须知1.响应文件的组成 参与谈判供应商(以下统称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单” 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在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1.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5)产品彩页资料;(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非制造厂家需提供);(7)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8)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9)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0)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11)商务应答表;(1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2.谈判保证金2.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竞争性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2.3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2.4未被推介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谈判保证金,开标当日全额退还。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当日退还。2.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4.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供应商5.供应商应该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详见第三章6.采购项目最低技术、质量、服务、商务、功能要求详见第四章7.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7.1投标人应当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7.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7.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7.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以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并编码,如不符合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5 响应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6 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1 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8.2 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8.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8.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9.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9.1推选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组长主要负责协调谈判小组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执行机构牵头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资格审查报告和谈判报告等。谈判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和义务相同。谈判小组组长不得影响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谈判小组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9.2理解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主要包括谈判文件的谈判须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谈判内容、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规定要求。9.3供应商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1)无论谈判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谈判小组均应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2)谈判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执行机构书面反映。9.4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资格审查报告的有效性。谈判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执行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9.5谈判。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且被确定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1、谈判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2、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谈判文件内容,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3、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4、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5、谈判小组经过三轮及以上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6、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统一报价递交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由其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7、谈判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8、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3)谈判结束,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4)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5)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9.6解释、澄清有关问题。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执行机构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谈判小组要求的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9.7复核。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淘汰的进行重点复核。9.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根据谈判情况和采购人的需求确定。谈判小组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谈判小组不得在谈判文件规定以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谈判小组获得采购人授权的,可以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9出具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2)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3)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及变更谈判文件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4)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更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5)未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谈判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谈判报告的有效性。10.谈判内容谈判小组视具体情况而定11.谈判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11.1谈判过程是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11.2竞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否则,其后果由竞标人自负。11.3在谈判会直至宣布结果之前,竞标人不得向谈判评审专家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否则,其竞标无效并追究法律责任。11.4谈判过程中,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于与竞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工作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谈判情况进行泄露。11.5竞标资料一律不予退还。12.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详见第五章13.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13.1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13.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20个工作日内13.3交货地点:乐山市沙湾区林业局(龚电大道2号)13.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13.4合同参考格式(详见第六章)14.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15.质疑和投诉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16.其它需要规定的事项第三章资格性证明材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2、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纳税证明和投标人代表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6、非制造商投标须提供★产品的品牌代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7、投标人提供森林消防水泵生产厂家国家许可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9、投标人2012年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复印件);10、符合性审查。注: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1.项目概述2.项目清单及要求:最高限价为20万元。2.1项目名称、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序号设备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或性能要求数量单位1★运兵车1、发动机型号≥4G20B2、燃油种类:汽油3、排放依据标准:GB18352.3-2005国Ⅳ4、车辆尺寸:(长×宽×高)铁棚(4690、4790×1768×2245mm)5、排量和功率(ml/kw)1998/756、轴距(mm):27507、钢板弹簧片数(前后):10/78、轴数:29、前轮距(mm):147810、后轮距(mm):147811、轮胎数及轮胎规格:215/80R16(铝合金轮毂) ×4个12、驾驶室准乘人数:-- 13、总质量(kg):251514、整备质量(kg)178015、额定载客额人数:8人16、接近角/离去角(。):45/2017、最高时速(km/h):100公里车辆配置:五档变速、四轮驱动(分高速四驱、低速四驱)转向助力、暖风、车顶行李架、后爬梯、喷涂防火车标识、警灯、警报、宣传扩音器、背负式水枪及风力灭火机加油器的车内安放空间、车内固定风力灭火机专用拉紧器、前U型护杠、USB插孔收录机1辆2★森林消防水泵必须是三级离心泵,防腐铝合金泵体与泵叶,两冲程风冷发动机,发动机电子点火。水泵最大射程:大于35m(3/8’航力喷枪),关闭出水口时出口压力为1.5MPa,当流量达到144L/min时,出口压力超过1.0MPa。发动机配有电子超速切断自动复位装置,发动机汽缸为内壁镀铬铝合金,泵体与发动机组装后,重量小于15kg。水路配件:所有水路配件工作压力21巴,测试压力42巴,铸铝合金均须阳极电镀防腐处理。油箱上有UL和CSA安全认证。发动机使用寿命不低于3000工作小时引水泵:真空度小于56Kpa,30秒内可引水充满吸水管。外形尺寸(长*宽*高):380x330x310mm;油耗:低于3L/h。最大马力:8 HP;发动机空载转速:9000r/m ;额定转速:6500r/m;噪音低于110dB;飞车切断保护影响时间:不超过3.5s;稳定性:泵在各个方向倾斜45°不影响泵的使用,满足在各种野外恶劣的使用条件。 接头:水带接头采用BSP快速接头。吸油管采用气动接头,耐压等级20-30Mpa。水带承压2.4Mpa,每根30m,重量4.4Kg,爆破压力:5.5MPa,延伸率≤5%,膨胀率≤5%,重量每个含接头<4.5kg。1套3★风水灭火机背负式;有效风力灭火距离1.6m;最大喷水量:10.6L/min;最大喷水垂直高度:11m;出风口风量: 0.41m3/s;有效喷水距离:≥13m;常温启动性能≤12s;整备质量:26㎏;一次加油连续工作时间32min;最高转速:8566r/min;耳旁噪声: ≤105Db;手感振动: 21m/s2;11台4★灭火水枪桶式;外观:水枪体是铝合金管经过氧化表面处理,处理表面为金黄色,且光滑不得有毛刺,无明显划痕;连接软管内径:11.77mm;射程:直射13.5m 散射9.0m 雾射7.5m;净重:3.44kg;枪体连接喷水嘴内径:3.04mm;喷射状态:直射、散射或雾射可转换;储水容量:18.7kg;尺寸:外管Φ29.95×500内管Φ21.96×520;钢球弹簧:内用密封钢球为Φ9—10mm不锈钢球,弹簧为Φ0.8mm不锈钢丝绕制;抛落性能:水枪距地面1.5m处自由落下不得影响使用;标志:外包装应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31套5★油锯形式:单杠二冲程、强制风、曲轴箱回流扫气;排量:78.cm3;缸径×冲程:50×40mm;压缩比:8:1;最低燃油消耗:≤544g/kw?h;化油器:BM-22泵膜式;点火装置:CDI电子点火磁电机;火花塞:A4117;点火提前角:启动时为20o,工作时为30o—32o;起动方式:固定式手拉绳自动回位起动器;燃油:90 #汽油与二冲程机油按容积20:1混合,新机(50h以内15:1);传动:发电机、离心式离合器、链轮、锯链;导板长度:570mm;工作长度:470mm;油锯的润滑:手动/自动机油泵;润滑油:10 #机油;最大功率时锯链的速度:13.6m/s;净重:9±0.5kg(不包括锯链导板和燃油);燃油箱容积:0.7L;润滑油箱容积:0.3L。20台6割灌机排量(Ml)50;标准功率1.84Kw/7500rpm;锯切效率(cm2/s)33;锯切燃油消耗率(g/m2)≤100;燃油箱容积(L)1;燃油90#汽油:汽机油=20:1(容积比);净重7.4kg。3台7★消防服执行GB8965-1998标准《阻燃防护服》B1级。布料为桔红纯棉阻燃布,服装采用双缝位加固缝制;防尘、防火星,带反光条,所有内衬为阻燃布,左臂有“消防”字样,后背有“森林消防”字样,衣领可立。衣料缩水率:经向—0.7 纬向—0.3;衣料硬挺度:1.7;洗涤前的损毁长度经向64纬向57,续燃时间0S,阴燃时间0S。洗涤后的损毁长度经向61纬向54,续燃时间0S,阴燃时间0S。断裂强度:经向≥1079N,纬向≥789N。撕裂强度:经向≥132.8N,纬向≥68.3N。30套8★消防鞋阻燃性:制鞋材料橡胶,皮革和纤维织物的氧指数≥31;防水性:静态4小时不透水;防滑性:鞋底防滑系数0.15μ;防穿刺:抗穿刺力1级(>780N)。30双9★消防头盔ABS、阻燃、隔热;头盔为橘红色,上有“森林防火”标徽,前有透明防护罩,头盔下檐四周有披肩。30顶10★扑火组合工具7件套,所含工具包括(砍刀:采用45#钢材经过加热锻打,严格的热处理工艺硬度为35°—45°;手锯:选用1.5mm的优质65锰弹簧钢板,使用精密的开齿机,双面三刃;耙子:Φ5.5—6.3mm;打火条:3.2×560×410mm;组合杆:25﹢3o×1.3×590mm;折叠鉄楸:选用2mm厚的65锰板材冲压铆制而成,可一锹三用;专用内六方扳手:选用优质工具钢制作;斧头:45#钢材锻打而成;专用背包:防潮迷彩布经过双线缝制,中间加有背板,使人背后感到舒适;)30套2.2.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文件。2.2.3技术要求:1.上述技术参数或性能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等于或优于上述要求;2.投标人应客观真实反映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完全或者绝大多数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作无效投标处理;3.主要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仅投标人自行描述的无效(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彩页资料等材料予以佐证)4.在评标过程中,经评审小组认定某项技术参数指标确实具有唯一的指向性,对设备用途不构成实质性影响的,该项技术参数将不列入评标标准。2.2.4服务要求:按国家行业规定质保,按采购人要求送货、安装、培训使用。 第五章参与谈判文件格式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项目参与谈判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包数:第包 报 价 单 位:(盖 公 章)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一、报 价 单根据乐山市沙湾区 (项目编号:乐沙政采[2013] 号)竞争性谈判文件,遵照有关规定,经研究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对本采购项目第包作如下报价:序号项目名称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万元)投标总价(万元)交货时间备注报价合计(万元):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报价单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3、报价单以包为单位填写。报价单位:(盖 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售后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2)说明报价产品的质保时间、质保期内的更换内容与范围、响应时间等; (3)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三、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报价的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报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法定代表人为报价人代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五、技术应答表招标编号:序号设备名称招标要求投标应答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六、 制造商家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政采招[]号“ ” 项目第 包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日期: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清单、授权日期,并且必须有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单位的印章。 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匀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信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五、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照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闪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就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基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 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月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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