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泉街道农村公路防护栏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2021年南泉街道农村公路防护栏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重庆畅宜达建设有限公司对 2021年南泉街道农村公路防护栏建设工程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通过此平台参与在线一次性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622,906.00元)
包1(商品种数:1)包合计:622,906.00元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工程
配置要求:
安装波形防护栏
¥622,906.001(件)¥622,906.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1-09-07 10: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文件封面(正、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暂定金额为元。工期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年 月 日

三、资格审查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__________________(竞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

年月日

(公章)

法定代表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网址:

邮政编码: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此处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说明: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八)诚信声明(格式如下页)

(九)投标文件确认书(格式如下页)

(十)本项目拟任人员名单及资质


诚信声明(格式)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项目编号:

致:(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确认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工程的投标,对贵单位年月日

发出的该工程招标文书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面内

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方斗村石仓社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特签订如下质量安全责任书。

1.必须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严格执行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具体的质量安全施工方案。

2.自觉接受工程部、项目监理部门对质量安全生产的教育学习,同时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应对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各班组长及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教育,经常召开质量安全会议,总结质量安全经验,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感,并做好记录。

3.应向各岗位人员签订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在岗员工,做到人人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

4.对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不在施工现场,给予教育并处以罚款。

5.严格遵照《十项安全技术措施》,把好安全关。

6.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和遵守各种施工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的《六大纪律》。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各种安全生产标志牌,切实履行《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现场十不准》,为保证施工安全创造必要条件。

8.保证所建设的工程安全、质量合格。

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廉洁承诺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和规定。

二、按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向业主方提供真实的资质情况。

三、公正、公平参与此次招标活动,不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求中标。

四、中标后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不以任何名义向业主方人员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五、若有违反廉洁责任承诺的行为,无条件承担法律和合同责任。

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按照《劳动法》和《重庆市巴南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实施办法》(巴南府办发〔2011〕257号)和巴城建发〔2018〕112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我公司就支付农民工工资问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不能以支付农民工工资名义向甲方要求超合同付款,并承担甲方的相关处分规定。

2.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3.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监督我司对劳务人员工资的支付情况,我司如迟延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承担甲方的相关处分规定。

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四、商务部分

(一)投标企业按招标人公示的施工图及预算清单自行编制投标报价。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的形式。

2.报价范围: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及全部施工图内容。投标单位的报价应是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报价。

3.报价原则:本招标工程由投标单位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地勘报告、现场踏勘、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8)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范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为依据,由投标单位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明示或暗示的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单位必须完成这部分工作内容,且不能得到额外支付。投标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若评审时未发现,结算时按最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原则考虑。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没收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并要求退场。

4.人工费:本工程人工单价参照且不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当期(例: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8年9月,即采用2018年第8期)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市场人工指导价,由各投标单位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成交后按照最终工程量清单价格不调整。

如果当期没有公布人工信息价,则参照以前一季度公布的人工信息价。

5.材料费: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由各投标单位参照且不高于招标文件发布当期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同一种材料,相同规格型号材料报价必须一致,否则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若评审时未发现,结算时按报价最低值计取。

5.1 成交后,除主要材料(主要材料仅限:钢筋、水泥、碎石、商品水稳砼、商品砼、路面沥青砼)外,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其他材料价格涨跌风险,价格不调整。

5.2 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中标单位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预评审清单、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同时须报监理单位和招标人批准同意后方可采购。

5.3 本工程材料运输距离、仓储、保管、库损、二次转运等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并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5.4使用缺陷材料引起的返工、报废、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5.5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损耗、消耗,包括施工中试验用材料损耗和费用等,无论材料由何方供应,也无论这些损耗是否包含在消耗定额内,均由投标单位纳入相关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内,结算时按照最终工程量清单不作调整。

5.6本工程所需部分材料中标单位应在采购前十四日内将所采购材料的厂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招标人收到中标单位的书面报告后十四日内予以确认,经采购人认质、封样(若需要)后中标单位方可采购进场。

6.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6.1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投标单位参考,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如中标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按规定费率进行结算。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完成工程量的多少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组织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最终工程量清单中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

6.2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项计列的项目,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按照最终工程量清单价格不再调整。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成交后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主要材料调差除外),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8)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7.工程量清单项、量、价

7.1如果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施工图中工程量不一致,投标单位应于规定时间内通知招标人核查,除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主动补遗或对投标单位质疑作修改外,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为准。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若评审时未发现的修改,在实施时将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修正。(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评审过程中未发现的,招标人有权按最不有利于中标单位的原则予以修正,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没收成交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并要求退场。)

7.2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投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应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8)及其配套的计量规范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7.2.1 特别说明: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的计划安排调整工程量,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工程量变化后按工程变更处理,投标单位自行考虑采购人可能调整工程量造成的风险并纳入投标报价中,因工程量增减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采购人因拆迁、当地群众阻工等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中标单位可要求索赔工期顺延,但不得索赔费用(招标人认可的额外进出场费用除外),投标单位应充分估计因此带来的风险并纳入投标报价。

7.3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8)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相应的费用。除材料调差外,在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成交综合单价按照最终工程量清单不调整,变更部分详见工程结算原则。

7.4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定材料单价或暂列金额项目或专业工程暂定价,投标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投标单位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若评审时未发现的修改,在实施时将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修正。

7.5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招标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招标人将按投标报价时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措施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并要求退场。

7.6本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描述不作为投标报价的唯一依据,投标单位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和主要工程内容”的描述结合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设计图纸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等一起阅读和理解并确定报价。

7.7投标单位的报价中各单位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相同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必须相同,否则结算时就低原则处理。

8.安全文明施工费:

8.1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8.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8)、《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投标单位自行编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未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9规费及税金:

9.1.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所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未发现的,结算时若中标单位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中标单位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中标单位填报费率结算.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没收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并要求退场。

9.2税金: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8〕195号规定执行,按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编制预算。

10本工程采购预算中计价材料和未计价材料均按不含税计入。

11其他说明

11.1根据渝建【2015】420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应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委托单位不是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资料。”本次招标工程投标限价中不包含检验试验费用。

11.2本项目设有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11.3本项目竣工档案编制费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执行。

11.4土石方外运或借土回填、建筑垃圾外运(如果有)必须执行渝府办〔2014〕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整治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

11.5 弃渣场、外运运距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中,成交后按照最终工程量清单价格不得调整。

11.6按政策规定应由施工单位购买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中标单位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中标单位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

11.7本项目施工水电的接入口由招标人指定,成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水电接入口之后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中包干使用,结算时按照最终工程量清单价格不作调整。

11.8投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按废标处理。

11.9各投标单位须踏勘现场,了解本工程及周边区域的现场情况,包括工地位置、周边区域施工情况、施工难度、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场内外排水、临设搭建、场内运输及多次转运、垂直运输、拆迁干扰、材料和机械堆场、施工作业面、交叉干扰、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及周边区域现场情况等而导致的索赔和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2021年12月
(二)交货地点:
南泉街道办事处
(三)验货方式:

参照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开展交竣工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1)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的70%,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款的50%;

(2)施工单位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的80%;

(3)项目交(竣)工验收且结算评审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的97%;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审定工程价款总额的3%,在1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七、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模式说明:
本项目采用在线一次性报价模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实施方式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成交供应商无需缴纳代理服务费。
(四)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畅宜达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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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工程 防护栏 农村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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