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森林督查及林草生态综合检测评价项目

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森林督查及林草生态综合检测评价项目

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森林督查及林草生态综合检测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森林督查及林草生态综合检测评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14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F*******F

项目名称: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森林督查及林草生态综合检测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以“三调”数据为底版,充分利用“一张图”及草地、湿地专项调查监测资料,落实林草经营界线,细划林地、草地小班和湿地斑块,完善小班(斑块)属性信息,确定植被覆盖类型,同步优化国家级公益林,掌握林地、草地、湿地资源现状,分析变化情况,构建林草资源图及数据库。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任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林业规划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962021910,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政府采购部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4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9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fcszfcg@163.com邮箱,须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所有证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

具体材料(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林业规划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凤城市邓铁梅路50号

联系方式:138*****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fcszfcg@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凤城支行

账户名称: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300 1100 0116 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价 检测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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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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