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管理委员会隆平高科技园企业环境污染源监督性环境监测年度服务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管理委员会隆平高科技园企业环境污染源监督性环境监测年度服务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隆平高科技园企业环境污染源监督性环境监测年度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芙蓉区隆园5路芙蓉中央产业园10栋5楼国京企业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14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隆平高科技园企业环境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年度服务 | 涉水企业监督性监测、涉气企业监督性监测、园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园区等生态环境监测 | 1 | 项 | 900000 | 900000 |
详见磋商文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4月至2021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检测资质认证。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
联系人:社会发展局 |
电 话:****-******** |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雄天路2号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连喜 |
电 话:186*****926 |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隆园5路芙蓉中央产业园10栋5楼国京企业中心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1 年9 月3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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