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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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辆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924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43

项目名称: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辆采购

预算金额:138.00万元

采购需求: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辆)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供货完毕,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7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要求所有货物的制造商均为中小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投产品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微企业制造,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均可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获得采购文件,参与投标。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均通过线上进行,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 “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逾期未上传或未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请各投标人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宝源路16号

联系人:于京辉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开发区长江路89号海纳科技商业广场4号楼706室

联系方式:****-*******            

3.项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衣英梅、张春鹏

电 话:****-*******

发布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9月3日


标签: 车厢可卸式垃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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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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