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北车辆段安全生产应急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郑州北车辆段安全生产应急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郑州北车辆段安全生产应急设备购置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1-ZBLJSSB07
一、招标条件(自行招标)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北车辆段现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北车辆段安全生产应急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郑州北车辆段安全生产应急设备购置项目,具体标段见下表:
招标物资一览表
标段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车辆配件专用中频加热装置 | 台 | 1 | 自中标之日起不得超过30天 | 郑州 | |
2 | 标志牌刻打机 | 台 | 1 | 自中标之日起不得超过30天 | 郑州 | |
3 | 弹性旁承分解组装机 | 台 | 1 | 自中标之日起不得超过30天 | 郑州 | |
4 | 铆钉加热装置 | 台 | 1 | 自中标之日起不得超过30天 | 郑州 | |
5 | 扁开口销夹扁机 | 台 | 1 | 自中标之日起不得超过30天 | 郑州 | |
6 | 挡键铆钉机 | 台 | 1 | 自中标之日起不得超过30天 | 郑州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须为设备生产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投标人必须保证按使用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3.3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信誉良好,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期内,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反应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所提供的产品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抽查通报及复查整改期限内(投标文件中须附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需提供: (1)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信息(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性)。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供应物资必须为合法企业生产的正规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合格证或质量说明书齐全,质量三包,符合生产实际需要,满足正常使用的条件。
3.4 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5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6 资质要求和技术规格见附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国铁采购平台网址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1年9月3日起至9月10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开获取。
4.2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放有效期内,向郑州北车辆段现场提交以下两份资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料现场递交联系人联系方式见第八条)。
4.3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4.2条要求的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资料者,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标段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标段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标段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9:00,地点为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26号(郑州北车辆段院内办公楼)2层204房间。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投标文件递交同一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间另行通知。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招标方,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北车辆段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北车辆段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26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北车辆段
2021年9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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