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600-00898
项目名称:丹东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48,700.00
最高限价(元):548,700.00
一、项目概况
1、节水载体达标建设服务:企业、机构水平衡测试;企业、机构、小区节水载体创建
二、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规格说明 |
1 | 节水载体达标建设服务 | 节水型企业 | 节水载体建设 | 家 | 13 | (1)对目标企业进行水平衡测试报告; (2)定制宣传物资对目标企业进行节水宣传; (3)按照《节水型企业(单位)考核标准》创建载体; (4)申报水管行政部门完成节水型企业达标建设的目标。 |
节水型机构 | 节水载体建设 | 处 | 6 | (1)对目标机关单位进行水平衡测试报告; (2)定制宣传物资对目标机关单位进行节水宣传。 (3)对目标机关单位按照《节水型机关单位考核标准》创建载体; (4)申报水管行政部门完成节水型公共机构达标建设的目标。 |
节水型小区 | 节水载体建设 | 个 | 45 | (1)定制宣传物资对目标小区的节水宣传。 (2)按照《节水型小区考核标准》创建载体; (3)申报水管行政部门完成节水型小区达标建设的目标。 |
三、工程量清单
振安区节水载体建设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数量 |
1 | 企业水平衡测试 | 5 |
2 | 公共机构水平衡测试 | 1 |
3 | 企业机构节水载体创建 | 6 |
4 | 节水小区创建 | 9 |
振兴区节水载体建设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数量 |
1 | 企业水平衡测试 | 4 |
2 | 公共机构水平衡测试 | 3 |
3 | 企业机构节水载体创建 | 7 |
4 | 节水小区创建 | 25 |
元宝节水载体建设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数量 |
1 | 企业水平衡测试 | 4 |
2 | 公共机构水平衡测试 | 2 |
3 | 企业机构节水载体创建 | 6 |
4 | 节水小区创建 | 11 |
四、成果提交要求
1.节水载体达标建设服务:按照辽宁省水利厅辽水资[2017]212号文件《辽宁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编制申报文件。
五、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 1)年
热线支持:24h*7在线
现场支持:(立即)响应,(8)小时内到达
售后服务网络:免费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免费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免费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免费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及条件:
按施工进度付款:
第一笔,具体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并通过后付款合同额的30%;
第二笔,水平衡工作完成后付款合同额的40%;
第三笔,项目建设完成,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付款合同额的27%,
项目进入质保期,质保金为合同额的3%;
第四笔,质保期结束后,付款合同额的3%,作为本项目的最终结款。以上金额不计利息。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08时00分至2021年09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lnsy9688@163.com),邮件主题“丹东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服务项目—领取采购文件确认”,并写明本项目供应商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联系电话,邮件发送完毕后致电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采购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水务服务中心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0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邮箱地址: lnsy9688@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