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四川兴文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打捆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宜宾市]四川兴文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打捆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兴文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打捆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发改固〔2020〕236号、兴发改固〔2020〕101号、兴发改固〔2021〕90号、兴发改固〔2021〕95号、兴发改固〔2021〕98号、兴发改固〔2021〕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文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融资、地方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债券资金)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兴文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兴发改固〔2020〕236号、兴发改固〔2020〕101号、兴发改固〔2021〕90号、兴发改固〔2021〕95号、兴发改固〔2021〕98号、兴发改固〔2021〕9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本招标项目由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兴发改固〔2020〕236号、兴发改固〔2020〕101号、兴发改固〔2021〕90号、兴发改固〔2021〕95号、兴发改固〔2021〕98号、兴发改固〔2021〕9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兴文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打捆项目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

2.3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2.3.1兴文县古宋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对小区路面黑化约20万㎡,升级改造小区雨污管网DN300约15公里,新增绿化面积5万㎡、LED庭院灯300 盏、儿童娱乐及健身设施5000套、消防设施2万套,二次供水设备20套,对外墙改造5万㎡,并升级改造30个小区安防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设置停车位2500个,新建老年活动中心8000㎡,新建托幼中心2800㎡,新设广告位100个。总投约31000万元。

2.3.2兴文县2021年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项目:项目改造主要包括两部分:建筑及配套区域改造和总平综合改造。第一部分建筑及配套区域改造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50000平方米,建筑内公共空间区域改造5000平方米,建筑配套管线工程改造10处;第二部分总平综合改造包括:总平综合管网改造45280平方米,改造总平配套设施建设10处,改造小区内总平道路及绿化面积21100平方米,总平大门及围墙改造3800米,新建半地下车库一处共1000平方米(50 个停车位),新建非机动车位10处,新增小区内地面停车位120个,购置总平智慧管理系统10处,智能快递箱10处。总投资约13000万元。

2.3.3 兴文县白塔山烈士陵园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新建道路长750米,宽5.5米,原有道路扩宽改造,配套路灯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约1200万元。

2.3.4兴文县御景华庭至计生局临河侧景观改造工程:该项目对御景华庭至计生局临河侧进行景观改造。改造景观段长700米,景观面积约8567平方米,打造休闲空间、停车场和步游道,主要以铺装、园林绿化及相关综合配套设施等。总投资约2000万元。

2.3.5光明新城市政设施提档升级工程:东起铜鼓芦笙转盘,西至僰王大道两侧打造漫游绿道、更换路沿石、修复市政休闲座椅及人行道地砖、市政井盖修复、绿化移栽及修减、新增市政消防栓。总投资约1200万元。

2.3.6打捆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8400万元。

2.4 要求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10月,计划交(竣)工日期为:2023年10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标准。

2.6项目运作模式:由中标总承包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材料和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项目融资。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并移交兴文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缺陷由中标总承包人负责),兴文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4年5期支付本项目相应工程建设前期相关费用、工程建设建安费用及其他费和相应资金占用费等。

2.7建安工程费按招标文件发布时最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和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同期信息价计取;最终以兴文县国资监管金融局评审价为准。

勘察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标准的70%计取。

造价咨询费参照川价发〔2008〕141号文标准的70%计取。

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造价咨询费,最终以兴文县国资监管金融局评审价为计算基数:

2.8采用“N+4年”模式进行支付,即建设期N年(N原则上不大于2,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约定),还款期4年、分5期支付工程建设费用,建设期内不付款、不计息、不计资金占用费。项目还款时按不超过7.5%的年综合资金占用率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须为投标人(联合体勘察单位)本单位人员。

3.1.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联合体设计单位)本单位人员。

3.1.6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3 家(其中勘察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打捆项目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打捆项目。

3.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6建设投资方式:以“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资人+延迟支付”的方式进行,建设期内不计算资金占用费。工程建设费用按“建设期+4 年”模式进行支付,即建设期不大于2年,还款期4年,建设期内不付款、不计息、不计投资回报。建设期:从项目开工令颁发之日至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6.1建设投资组成:工程建设费用=建安工程费+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费用(含税)+工程建设其他费+资金占用费,其中:

工程建设费用=工程建设各阶段经兴文县国资监管金融局及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的价格。预算阶段以兴文县国资监管金融局评审结论为准,决(结)算阶段按《兴文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兴府办函〔2020〕19号执行。

A、建安工程费(含主要材料和设备购置费用[含税]):建安工程费按招标文件发布时最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和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同期信息价计取,市政工程建安费用按照最新计价标准及配套文件和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同期信息价计取,预算阶段以兴文县国资监管金融局评审结论为准,决(结)算阶段按《兴文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兴府办函〔2020〕19号执行。

B、工程建设其他费:工程建设过程中除工程费用、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费用之外的,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主要包括 :a、勘察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文件标准的70%计取,预算阶段以兴文县国资监管金融局评审结论为准,决(结)算阶段按《兴文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兴府办函〔2020〕19号执行 ;b、造价咨询费按照川价发【2008】141号文的70%计取,以兴文县国资监管金融局评审结论为准。

C、其他费用:工程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已构成各项实际支出的费用等,按相关文件规定计算费用,预算阶段以兴文县国资监管金融局评审结论为准,决(结)算阶段按《兴文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兴府办函〔2020〕19号执行。

a.资金占用费:Σ资金占用费年利率不超过 7.5%(以投标人中标年利率为准)×当期实际占用资金额×当期资金占用时间(天;按365天为一年)。资金占用费已包含融资利润。

b.资金占用费按实际占用资金分段计算,利率以中标利率为准(单利)。计算资金占用实际天数时,一年按 365 天计算。建设期内不计算资金占用费 。

c、当期实际占用资金额:指剩余未付的建设费用 。

d、当期资金占用时间:本次招标项目中各标段资金占用时间单独计算,以本次招标项目中各标段建设期满的次日起至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完该标段当期建安工程费(含税)的当日止。

根据《宜宾市兴文县国有企业重大项目投融建管理办法》,要求中标总承包人采取一切措施和手段,以实现工程投资及建筑业产值和税收必须在宜宾市境内申报和缴纳。(兴文县外企业中标的,须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工程所在地注册成立子公司、依法分包等措施)。确保留在兴文县的建筑业产值和依法在兴文缴纳相关税收不低于8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9-04 10:00 至 2021-09-09 10:00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27 10:00。

6.2 递交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基础设施 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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