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元宝山村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及农家书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元宝山村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及农家书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丰宁分公司(代理机构)受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元宝山沟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委托,对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元宝山沟村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及农家书屋建设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发包,项目资金来源文广新局补贴加村委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欢迎具备相关资质和本项目实施能力的竞争方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DCZB-2021-009
2、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元宝山沟村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及农家书屋建设项目(二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竞争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评标时,竞争方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5非本省注册企业须具备《外地企业进冀备案登记证》
4.11、报名方式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1现场报名须于:2021年8月30日9:00至2021年9月10日15:00前到信达地产底商三楼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丰宁分公司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1.2报名审核期: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10日15:00前有意向的投标方可自行从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意向受让申请书,并提交意向受让申请书和所需材料等。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审查通过后到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缴纳交易保证金,准备招标事宜。供应商如未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确认资格,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1.3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报名申请书获取方式:获取报名意向受让申请书(http://fengning.hbree.cn/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意向受让申请书)。按意向受让申请书内必须提交的资料准备齐全后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做资格审查。(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4024旁)
4.1.4已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5.招标文件答疑
5.1竞争方要求:竞争方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以纸质文件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透漏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拒绝接受。
5.2招标人要求: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竞争方自行承担。
5.3答疑时间要求:
竞争方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5:00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5:00。
5.4答疑方式:补充通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账户通过手机网银、网上银行、银行柜面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宁满族自治县支行
账户: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1000元(大写:壹万壹仟元整)
请在备注或者摘要处写明:项目村名+打款人电话。(村名为项目所在村)
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9 月10日15:00前(逾期缴纳无效)
备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6.2保证金退还: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鉴证部工作人员鉴证下签订合同后退还。竞争方在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回执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可在投标文件中使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14时30分。
递交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四楼农村产权交易开标室(4024开标2室)。
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响应性文件接收人: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丰宁分公司(单位名称)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磋商时间:2021年9月13日14时30分。
磋商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四楼农村产权交易开标室(4024开标2室)。
届时请参加磋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磋商。
磋商联系人:曲璐电话: 156*****144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子英电话:133*****315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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