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城管局城区园林绿化管护招标公告

兴文县城管局城区园林绿化管护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城管局城区园林绿化管护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兴政采招[2013]23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3-11-18 15: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城管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2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为便于今后在实际运作中与中标公司的沟通和实施管理,兴文县外的公司中标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兴文县注册子公司或新成立公司,并在标段区域内设置办公场所,面积必须达30㎡以上,且母公司对子公司负连带责任。 7、具有独立法人的园林绿化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公司(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入川备案许可证》)。 8、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标其中一个包。
标书发售方式 网上下载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3-11-19 08:30到2013-12-06 17:00
标书售价 人民币肆佰元整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兴文县政务中心采购办公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3-12-10 15:00
开标时间 2013-12-10 15:00
投标地点 兴文县政务中心交易大厅(兴文县古宋镇马栏湾安居楼9号楼)。
开标地点 兴文县政务中心交易大厅(兴文县古宋镇马栏湾安居楼9号楼)。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文县城镇管理局 地 址: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河滨公园负一层 联 系 人: 沈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兴文县古宋镇马栏湾安居楼9号楼 联 系 人:申先生 金女士 联系电话:0831—******* 传真:****-*******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 沈女士 联系电话:****-*******
备注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兴文县城区园林绿化管护项目项目编号:兴政采招[2013]23号 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印制二○一三年十一月地址: 兴文县古宋镇马栏湾安居楼9号楼 邮编:644400电话:0831-*******联系人:金女士 传真:****-******* 网址:http://www.sczfcg.com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内容………………………………………16第四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9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六章评标办法…………………………………………………………55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61第一章投标邀请 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兴文县城管局委托,拟对 兴文县城区园林绿化管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兴政采招[2013]23号。二、招标项目:兴文县城区园林绿化管护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为便于今后在实际运作中与中标公司的沟通和实施管理,兴文县外的公司中标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兴文县注册子公司或新成立公司,并在标段区域内设置办公场所,面积必须达30㎡以上,且母公司对子公司负连带责任。7、具有独立法人的园林绿化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公司(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入川备案许可证》)。 8、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标其中一个包。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3年11月 19日到2013年12月6日17 时0分(节假日除外)在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兴文县政务中心采购办公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一)供应商须交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不计息,具体见《投标人须知附表第16条》)。(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保证金交纳凭据、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件等有关证件原件交由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资质预审,并提供复印件1份交交易中心留存。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八、开标地点:兴文县政务中心交易大厅(兴文县古宋镇马栏湾安居楼9号楼)。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兴文县城镇管理局地址: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河滨公园负一层联 系 人:沈女士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兴文县古宋镇马栏湾安居楼9号楼联 系 人:申先生金女士联系电话:0831—*******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兴文县城镇管理局2采购代理机构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采购项目名称兴文县城区园林绿化管护项目4 采购文件编号 兴政采招[2013]23号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最高限价第1包:60.4万元(管护面积为:4万㎡,管护经费为30.2万元/每年);第2包:58.6万元(管护面积为:3.6万㎡,管护经费为29.3万元/每年),服务年限为两年。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无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3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兴文县政务中心交易大厅(兴文县古宋镇马栏湾安居楼9号楼)。室室)。15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6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包壹万元整 。交款方式: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收款单位: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文支行银行账号:22-***************交款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需安排好转帐时间。银行到帐时间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至时间的,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备注:供应商有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在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上的,报名时提供书面说明。17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18投标文件组成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开标一览表一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装订。19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20投标文件(正、副本和开标一览表)外层密封袋的标注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每一封口处均应贴“于年月日时分之前(指“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字样的密封条,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21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2合同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23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10%并取整到仟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报名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必须携带履约保证金交纳凭据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合同履行完毕后,中标人凭《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单》(合同原件、发票、验收单原件)以及加盖公司财务章的《收款收据》到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保证金无息全额退付转账手续(不退现金)。24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二、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兴文县城镇管理局。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简称“招标人”)。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五)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六)评标办法;(七)合同主要条款。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自行考察,无答疑会。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 联合体投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 知识产权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每个投标人只能报名投标其中一个包,且只能是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4.2 服务部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为便于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应按下列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标注投标文件页码,A4幅面不褪色打印,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章:(1)封面(封面必须标明“投标文件”字样,并标明正(副)本,格式见“附件1”)。(2)目录(必须提供,每项目录内容应标注页码)。(3)投标函(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3”,需按格式中的“说明”提供附件)。(5)开标一览表(除装入正副本外,还需要单独封装,格式见“附件4”)(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必须提供,具体要求见第一章“五、投标人资质资格”规定,格式见“附件5”)。(7)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6”)。(8)管护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7”)。。(9)管护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8”)。(10)拟用于本管护项目的设备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9”)。(1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格式见“附件10”)。(12)管护方案及服务(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11”)。(13)应急预案(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12”)。(14)商务应答表格式(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13”)。(15)所有投标文件(含装“开标一览表”的信封)的外包装封面格式(格式见“附件14”)(16)针对巡查方案、管护年度计划和两年规划。(必须提供,格式自拟)。(17)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4.3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5.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1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7.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必须胶装】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封口处均应贴“于年月日时分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字样的密封条,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20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 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4.中标通知书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5. 签订合同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办公室。26. 合同分包26.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 履约保证金28.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中标金额10%并取整到仟的履约保证金。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29. 履行合同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0. 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七、投标纪律要求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八、支付货款32. 申请支付32.1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的自有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32.2中标管护单位的管护经费根据采购人对管护质量的检查考核情况,按月进行支付。具体考核工作按照《兴文县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考核评分标准细则(试行)》执行。九、质疑和投诉33.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第三章 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 项目内容(1)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第一包预算控制价合计为:60.4万元(管护面积为:约4万㎡,管护经费为30.2万元/每年);第二包预算控制价合计为:58.6万元(管护面积为:约3.6万㎡,管护经费为29.3万元/每年);(2)服务年限:两年。(3)管护地段:第一包:A段管护范围包括香山路主干道及米市街、传经街等纵街,步行街(政府门口),小僰都广场,放花溪,中山街,河滨路 (百家渡桥头至下桥桥头、盐井街),河滨公园,胜利街公园,环城南路,铜鼓芦笙转盘至安监局(原西通道),三观楼起经环城东路至车坝原收费站,(包含路段上所有的街头绿地、花厢、花坛、花台、花池)。(约4万㎡)第二包:B段管护范围包括建国大道花园及田园街等纵街,聚祥花园滨河路,信访局门前街道,白家渡啤酒广场,三观楼经温水溪街道至自来水公司水厂门口,百家渡大桥至香山中学(含龙洞街等纵街),半岛和居((包含路段上所有的街头绿地、花厢、花坛、花台、花池)。(约3.6万㎡)二、 项目管护清单(1)管护清单编制说明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根据实地情况进行编制。②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各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综合考核评分标准细则市综合考评相关条款。③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各子项综合报价应包括完成规定的各子项工作内容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工具费、更换或补植的苗木费、栽植费、运输费、修枝费、浇水冲洗费以及其它直接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缴纳的相关保险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风险、税金管理费、税费等为完成项目实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④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兴文县城区园林绿化分为A、B两个标段,其中A段管护范围包括香山路主干道及米市街、传经街等纵街,步行街(政府门口),小僰都广场,放花溪,中山街,河滨路 (百家渡桥头至下桥桥头、盐井街),河滨公园,胜利街公园,环城南路,铜鼓芦笙转盘至安监局(原西通道),三观楼起经环城东路至车坝原收费站;B段管护范围包括建国大道花园及田园街等纵街,聚祥花园滨河路,信访局门前街道,白家渡啤酒广场,三观楼经温水溪街道至自来水公司水厂门口,百家渡大桥至香山中学(含龙洞街等纵街),半岛和居。(包含路段上所有的街头绿地、花厢、花坛、花台、花池的日常巡查、补植、更换、修剪整形、治虫、刷白等维护管理)。 (2)管护清单兴文县城区园林绿化管护情况汇总表(A段)序号植物乔木灌木草坪数量(株)绿化覆盖面积(m2)管护费用花箱花坛绿化覆盖面积(m2)管护费用绿化覆盖面积(m2)管护费用单价(元)金额(元)(组)(个)单价(元)金额(元)单价(元)金额(元)1香山路主干道4857517.5  170 255.00      2环城路6059982.5   33495.00      3河滨路1102035          4胜利街481065    759.49   1300   5中山街451350   26390.00      6传经街、步行街米市街、小博都广场45787.5    190.56   2000  7三官楼至车坝收费站1802970          8河滨公园691103.5    590.00   1100  9纺花溪68980.3    241.80   300  10铜鼓芦笙经安监局门口至黑豆花(原西通道)11161.5    194.49   3800  合计1666 27952.80   170 59 3116.34   8500.00    兴文县城区园林绿化管护情况汇总表(B段)序号植物乔木灌木草坪数量(株)绿化覆盖面积(m2)管护费用花箱花坛绿化覆盖面积(m2)管护费用绿化覆盖面积(m2)管护费用单价(元)金额(元)(组)(个)单价(元)金额(元)单价(元)金额(元)1三官楼经温水溪至自来水水厂门口2854182.5    62.10   450   2香山丽景4305695          3香山大道2403930.8   140247.8   720   4半岛和居2644156.56          5白家渡广场42609    461.00   200  6聚祥花园河滨路1412602    1064.28   1650  7建国大道(含主街、纵街、公园)4145756    1518.73   3000  合计1816 26931.89   0 140 3353.90   6020.00    兴文县城区园林绿化补植情况汇总表(A段)序号路段乔木灌木草坪补植费用补植费用补植费用补植数量(株)补植费用(元)补植数量(株)补植数量(m2)补植费用(元)补植数量(m2)补植费用(元)1香山路主干道2环城路3河滨路4胜利街5中山街6传经街、步行街米市街、小博都广场7三官楼至车坝收费站8河滨公园9纺花溪10铜鼓芦笙经安监局门口至黑豆花(原西通道)合计说明:费用包含植物修枝整形、刷白、治虫、市场风险金、税金、安全责任等全包干。补植数量按自然损毁乔木按1%、灌木按2%、其它按4%计算。兴文县城区园林绿化补植情况汇总表(B段)序号路段乔木灌木草坪补植费用补植费用补植费用补植数量(株)补植费用(元)补植数量(株)补植数量(m2)补植费用(元)补植数量(m2)补植费用(元)1三官楼经温水溪至自来水水厂门口2香山丽景3香山大道4半岛和居5白家渡广场6聚祥花园河滨路7建国大道(含主街、纵街、公园)合计说明:费用包含植物修枝整形、刷白、治虫、市场风险金、税金、安全责任等全包干。补植数量按自然损毁乔木按1%、灌木按2%、其它按4%计算。三、管护项目总体要求1、管护技术要求按照现行相关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2、管护质量符合各项设施维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的要求。3、管护质量的检查考核是由业主单位兴文县城镇管理局(以下简称城管局)按照《兴文县园林绿化管护考核办法(试行)》、每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核评分。兴文县城管局依据管护单位每月单项考核分数折合后所得分数作为当月考核结果,作为拨付管护单位月管护资金的依据。(一)考核分数为90分及以上则全额拨付当月管护资金,每月给予奖励公司管理经费5000元。(二)考核分数为90分以下(不含90分)89分-80分,全额拨付当月管护资金,不奖不惩。 (三)考核分数为80分以下(不含80分)79分-70分每少一分扣减当月管护金600元。(四)考核分数为69分及以下扣减当月管护资金的50%,同时责令其限期整改。下月考核中仍在69分以下的,全额扣减当月管护资金,并扣减管护单位履约保证金。终止管护合同,取消其管护资格,将另行重新组织招投标确定管护单位。(五)所扣减管护经费用于县城管局园林绿化培训经费开支。4、因管护不当或不及时,造成各项设施达不到《兴文县园林绿化管护考核办法(试行)》 中的内容要求,中标管护单位应及时进行相关管护整改工作(主要进出口、干道、节点应在24小时内修复完成),因此而造成经济损失由中标管护单位负责。如果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及时进行管护整改,业主单位将按招标文件、管护合同及相关管护考核办法进行评分和扣款。5、因交通事故造成管护区域内的园林绿化的毁损,中标管护单位必须立即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向业主单位报告。6、管护期内,中标管护单位应作好管护区域内各类市政、园林绿化的日常巡查、维护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主要进出口、干道、节点应在24小时内修复完成)。在管护期限和管护范围内发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及一切责任(含第三方责任),均由中标管护单位负责和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7、中标管护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当月管护自查评分,并在次月5日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当月管护自查评分,并将自查评分书面报告和下月管护工作计划上报城管局。同时,城管局分定期考核和随机抽查。一是定期考核: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考核,由城管局组织有关人员或邀请社会人士,组成考核评分组,到现场实地检查和查阅记录档案资料后,按各单项考核评分标准规定评分。二是随时抽查:城管局相关人员每周随时抽查,凡查出问题管理人员将记录在案,并按各单项考核评分标准规定进行扣分。以上两项得分情况将在每月底由城管局组织的考核人员进行汇总,分别计算出各单项考核当月得分,然后再按各单项考核评分占考核总分比例折算汇总后计为中标管护单位当月实际得分。8、县城管局将于次月初向中标管护单位通报上月考核得分情况和提出管护整改要求。四、现有设施的保护和管理1、本次采购人不负责提供中标人的管护用房。管护用房的租赁及所需费用等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中标人的管护用房必须设置在有利于中标人实施管护区域内。2、中标管护单位在管护区域、期限内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严禁管护单位或第三方任何形式的占地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按管护合同及相关管护考核办法进行评分和扣款,若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业主有权取消中标管护单位管护资格。在管护区域内开展公益性的各类活动,必须报经业主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3、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应将各类设施完整地交给采购人,如有损失,按原价值在履约保证金及管护经费中扣减。五、管护资金的管理与拨付1、中标管护单位的管护经费根据业主单位对管护质量的检查考核情况,按月进行支付。依据每月考核结果,按照《兴文县园林绿化管护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中标管护单位当月实际得分,决定拨付、扣减或停拨当月管护资金。2、采购人的项目管理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印签的中标人法人账户。3、财政管护资金未到位以前,中标管护单位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人工费等,均由中标管护单位自筹资金先行垫支,业主单位不予支付因先行垫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利息)。中标管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财政管护资金未到位以前应由其支付的相关费用,否则,业主单位有权动用中标管护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支付。六、综合管护的要求及标准兴文县园林绿化管护考核办法(试行)》《兴文县园林绿化管护考核办法(试行)》为全面推进和强化我县的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能力,提高我县的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对管护单位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实行考核评分制,使园林管护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一、考核办法制定依据(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二)《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令)(三)《四川省城市绿化条例》(四)《四川省城市绿化操作规程》二、考核范围考核范围为我县的建成区(公园、行道树、水池维护等)。园林绿化(见工程清单)。三、考核方式1.实行扣分制考核。按照 “科学化、网格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实行定标准、定奖惩,一周一检查,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评,做到周周通报、月月奖惩。即:按照考核细则,每有一项不达标,扣除相应分值,每月汇总结算。2.考核组实行定期不定期考核。城管局城管股会同局园林管理所相关人员每周抽查2-3次,凡查出问题管理人员将记录在案,并按各单项考核评分标准规定进行扣分。3、接受社会监督考核。每半个月由城市文明管理协会随机抽取2-4名社区居民组织进行单独考核,其扣分数,列入统一核算,按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四、考核类别及分值考核总分实行100分制,其中园林绿化管护70分、制度及安全管理执行情况30分。实际考核得分以单项考核评分(单项考核也为100分制,具体考核评分标准附后)按其所占考核总分比例折算后相加所得。五、考核奖惩办法及有关经费兴文县城管局依据管护单位每月单项考核分数折合后所得分数作为当月考核结果,作为拨付管护单位月管护资金的依据。1.考核分数为90分及以上则全额拨付当月管护资金,每月给予奖励公司管理经费5000元。2、考核分数为90分以下(不含90分)89分-80分,全额拨付当月管护资金,不奖不惩。 3.考核分数为80分以下(不含80分)79分-70分每少一分扣减当月管护金600元。4.考核分数为69分及以下扣减当月管护资金的50%,同时责令其限期整改。下月考核中仍在69分以下的,全额扣减当月管护资金,并扣减管护单位履约保证金。终止管护合同,取消其管护资格,将另行重新组织招投标确定管护单位。5.所扣减管护经费用于县城管局园林绿化工作经费开支。附件:1.《兴文县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考核评分标准细则》2 .《兴文县园林绿化具体管护要求与标准》3.《兴文县城区城市绿化养护技术标准细则》附件1兴文县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考核评分标准细则一、园林绿化管护考核评分(100分)(一)乔木及行道树(总分30分)考核标准单项分值评分标准2.1乔木及行道树管理2.1.1长势旺盛,叶色正常,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叶上无明显虫屎、虫网;无明显被虫食害的枝叶,无明显病斑;按要求施肥、施药。5凡未达标一处扣1分。2.1.2行道树树冠整洁、美观,每月冲洗一次;按要求修剪,分枝点不影响行人过往,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堂不乱、通气、透气;无明显枯枝、死桠;与电力、通讯等架空线保持符合规定的空间距离。5凡未达标一处扣2分。2.1.3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超过10度及时补植,无死树和缺株,如有及时更换或补植。更换或补植后及时还原周边的苗木、地被植物。4凡未达标一处扣1分。2.1.4保持树下无积水、无杂草;按要求松土、保持泥土不板结;每季度施肥一次,按要求施肥;枝叶上无有形垃圾、无晾晒物、无吊挂物等非绿化或有关部门允许设置的设施。3凡未达标一处扣2分。2.1.5制定病虫害防治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年度防治计划周密齐全,药械准备充足,发生病虫害及时上报。3无药剂领发制度的扣0.5分,有毒药剂未按有关规定管理的扣0.5分,没有合理安全使用化学药剂的扣0.2分;未按操作规程实施防治的,每一次扣0.1分。2.1.6按要求搞好各类病虫害防治,防治率达到省下达的指标,生物防治率达到80%以上,非落叶期树木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蛀干害虫危害率低于5%,秋冬季节病虫害防治完成总面积的70%。3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每缺一项扣0.3分,发生病虫害不及时上报的,一次扣0.3分;各类病虫害防治每项指标不达标扣0.1分;生物防治率每降低1%扣0.2分;叶片损失率高出1%扣0.1分;蛀干害虫危害率每高出1%扣0.1分;秋冬季节病虫害防治完不成任务的扣0.5分。2.1.7新补植树木扶架、草绳缠绕规范,无树挂、无晒衣等绳缠绕,绿化带垃圾;树木生长良好,树穴、树池整齐美观;树围完好、平整、美观。4新植树木无扶架措施或不规范每一处扣1分,每发现一处树挂、扯绳晒衣物扣0.3分,绿地有垃圾一处扣1分;树木生长差,树穴、树池杂乱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树围损坏、不平整、每损坏一处扣1分。2.1.8大风、暴雨、汽车撞坏或人为攀折损坏的苗木在4小时内清运、更换、补植处理,并及时还原周边的苗木、地被植物或人行道板。3凡未达标准每次每处扣2分。(二)灌木及绿篱(总分30分)考核标准单项分值评分标准2.2灌木及绿篱的管理2.2.1长势旺盛,叶色正常,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叶上无明显虫屎、虫网;无明显被虫食害的枝叶,无明显病斑;按要求施肥、施药。8凡未达标一处扣1分。2.2.2绿篱按规定的行状、高度,适时修剪,修剪三面平整,相邻枝条间高差不超过10cm,缺档总数不超过1%,如发现缺档及时补栽;花灌木保持一定高度、行状,按要求修剪,花后及时修剪掉调残的花朵和枝叶;藤木植物枝蔓不乱长,定期归蔓整理。5凡未达标一处扣1分。2.2.3灌木及绿篱内无明显杂草;绿篱、灌木、藤木等植物按要求松土,泥土不板结,不积水。6凡未达标一处扣1分。2.2.4绿篱、花灌木、藤木等植物按要求及时浇水,植物无因缺水萎焉、干枯现象;按要求施肥,所有植物无缺肥症状或施肥过多产生肥害症状。5凡未达标一处扣1分。2.2.5花坛、绿化带、花池内无垃圾、废土、砖石等有形废弃杂物;植物叶面无明显灰尘,发现死株或缺株及时更换或补植。3凡未达标准每次每处扣1分。2.2.6花灌木着花率高,藤本植物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造形植物定期修剪,不变形。未达标准每次每处扣1分。3凡未达标准每次每处扣1分。(三)草坪及绿地(20分)考核标准单项分值评分标准2.3草坪及绿地管理2.3.1绿地(带)内土壤疏松、湿润、不积水、无枯枝败叶、无石块或其它有形垃圾,没有非绿化或有关管理部门允许设置的设施。7凡未达标一处扣1分。2.3.2草坪生长茂盛,颜色正常,无枯黄、无秃露空缺,被损坏的草坪及时铺植;草坪平整,修剪及时,草高控制在15cm以下;每月施肥1次; 保持无明显杂草。8凡未达标一处扣1分。2.3.3无坑洞、鼠洞。5凡未达标一处扣1分。(四)施工管理及其它(20分)考核标准单项分值评分标准2.4施工管理2.4.1工人施工时统一着装。3凡未达标一处扣0.5分。2.4.2施工场地应设有防护栏,尽可能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场地应设有围栏或施工警示牌,禁止行人和车辆入内。6凡未达标一处扣1分。2.4.3施工后及时清理现场,打扫卫生;花台瓷砖、栅栏和花台、花池、绿化带、绿岛内的设施按要求每周一次冲洗、擦拭;主干道(或临主干道)的行道树(含其它乔木)和绿化带、绿岛、花池内的绿篱等绿化设施每月冲洗两次,定人定岗绿化保洁。6凡未达标一处扣1分。2.4.4有检查接待安排的在管护范围内的突击管护任务,能按时完成。5凡未达标一处扣1分。二、管护巡查、社会监督制度及安全考核评分(100分)考核标准单项分值评分标准5.1制度建设5.1.1持证挂牌上岗完善持证上岗和挂牌上岗制度。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均应挂牌上岗,对有特殊要求的工种,上岗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和从业资质。3凡发现未按规定持证上岗和挂牌上岗,一人一次扣1分。5.1.2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对外公布值班和投诉电话。工作人员值班巡查期间,应坚守岗位,做到不脱岗、不溜岗,按时交接班,并认真做好每日值班记录。15凡发现脱岗、溜岗或未巡查,无值班日记发现一次扣1分。5.1.3园林小道、广场制度管护单位必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管护范围内的市政管理,确保市政设施安全。管护单位应对管护范围内的挖掘城市道路等行为进行检查,发现未办证就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应立即向市公用局报告,并立即制止;对持证挖掘城市道路的,管护单位应对其施工管理提出规范操作等相应要求。3凡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处理,查处一次扣1分5.1.4文明施工制度管护单位如因工作原因需要在管护范围内进行施工的,应事前报告市公用事业局,经批准后,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竣工要立即清理现场,做到完工清场。6凡未按规定施工,发现一次扣3分。5.1.5资料收集整理制度管护单位应将管护期限内所形成的技术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并按月登记造册,形成档案后保存,合同结束后交城管办公存档3未将管护期限内所形成的技术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并未按月登记造册的每次扣0.5分5.2安全管理5.2.1安全管理全由中标单位负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50凡出现安全事故,不论何种原因,由中标单位承担经济和法律等一切责任。人身安全:道路、绿化养护人员上班不按要求戴反光袖或反光工作服,每人次扣2分;在危险施工现场,工人不按要求配带安全保护装备;在可能导致意外的施工管护场地不按规范设立安全警示牌,每次(处)扣10分;养护期间,由于不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导致发生人身意外事故,后果严重的扣完该项分,并停拔当月管护款,酌情扣减履约保证金的10%-80%。机械安全:各类机械的操作人员未接受岗前培训,对操作规程不掌握的,每人次扣5分;无配备相应的维修、管理人员,每项扣10分;需持证上岗的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次扣10分;大型机械施工时,现场无围合、无标示的,每宗扣5分;每发生一宗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处更换,视情节轻重扣10-50分,并酌情扣减履约保证金的10%-80%。5.3社会监督5.3.1不能出现群众投诉、媒体曝光。20凡经查证属实每出现群众投诉一次扣5分,出现媒体曝光一次扣15分,对群众投诉的有关问题没有及时处理每宗扣5分;由于工作推诿、拖拉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宗扣10分;以上事件每发生一次同时扣减履约保证金500-1000元。附件2兴文县园林绿化具体管护要求与标准一、管护要求(1)乔木:每年施有机肥料一次,每株施饼肥0.25kg,追肥一次,每棵施复合肥、混尿素0.1kg,采用穴施、及喷洒、水肥等,然后用土覆盖,淋水透彻,水渗透深度10cm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保持树木自然生长状态,无须造型修剪,及时剪除黄枝、病虫枝、荫蔽徒长枝及阻碍车辆通行的下垂枝,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每周清除树根周围杂草一次,确保无杂草。(2)灌木: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kg,采用撒施及水肥等,施后三小时内淋水一次,每天淋水1次(雨天除外),水渗透深度10cm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修剪成圆形、方行或锥行的,每周小修一次,每月大修一次,剪口平滑、美观,及时清除修剪物,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及时补种老、病死植株,每周清除杂草一次。(3)草坪类: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kg,采用撒施及水肥等,施后三小时内淋水一次,每天淋水1次(雨天除外),水渗透深度10cm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每周剪除残花一次、清除杂草一次,及时剪除枯枝、黄枝。(4)台湾草坪: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kg,施肥均匀、淋水透彻,水渗透深度5cm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及时补种萎死残缺部分,覆盖率达98%以上,每月修剪1-2次。(5)附属设施:即时检修。二、养护标准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2.园林植物达到:(1)生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2)叶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②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3)枝、干健壮:①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cm2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4)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5)行道树基本无缺株。(6)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4.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5.无明显的人为损坏,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m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附件3兴文县城区城市绿化养护技术标准细则1.概述1.1为适应兴文县城区园林绿化发展,提升园林绿化维护管理水平,依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结合兴文县绿化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养护管理工作的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 1.3本标准养护管理适用范围: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1.4本标准适用兴文县城镇管理绿化养护施工及其工程管理和监理。1.5本标准特殊术语说明 1.5.1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1.5.2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植物或开花灌木。1.5.3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1.5.4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1.5.5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1.5.6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2.养护的直观标准2.1长势树木长势旺盛。2.2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2.3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2.4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2.5行道树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2.6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2.7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2.8藤本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2.9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2.10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cm。3.养护的施工标准3.1浇水排水3.1.1原则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3.1.2浇水的年限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土壤质量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 3.1.3浇水次数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6次/年、绿篱不少于6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 3.1.4浇水量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次(胸径10公分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次,草坪不少于20公斤/㎡?次、盆草花不少于20公斤/㎡?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喷灌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迳流为准。 3.1.5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12月至次年6月、以“过冬水”、“发芽水”和4月至6月的“抗旱水”为主。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3.1.6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3.2施肥3.2.1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3.2.2施肥对象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3.2.3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3.2.4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3.2.5施肥量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株,草坪不少于0.2公斤/㎡?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次,草坪不超过10克/㎡?次。3.2.6乔、灌木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3.3修剪3.3.1原则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3.3.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3.3.3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3.3.4乔木的修剪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有架空电力线或有交通信号灯时,应按电力和公安交警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3.3.5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3.3.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3.3.7藤本的修剪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3.3.8盆草花的修剪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3.3.9草坪的修剪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2cm时必须进行修剪。混播草坪修剪次数不少于20次/年,结缕草不少于5次/年。3.3.10修剪时间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3.3.11修剪次数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12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8次/年。3.3.12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3.3.13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须特别注意安全。3.4病虫害防治 3.4.1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3.4.2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3.4.3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3.4.4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3.4.5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3.4.6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3.4.7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3.5松土、除草 3.5.1松土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3.5.2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 3.6补栽 3.6.1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补栽。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3.6.2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 3.7支柱、扶正 3.7.1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2.7.2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3.8绿地容貌 3.8.1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侯清扫保洁。步道、广场每天上午9点以前完成普扫。3.8.2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枝叶等废弃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3.8.3座椅、果屑箱、标志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擦洗1次,喷泉水池每月换水1次,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 3.8.4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痕迹。 3.8.5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3.8.6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市容。行道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保证每月冲洗1次以上。 3.9绿地设施维护 3.9.1绿地设施包括园路、花台、花架、亭廊、座椅、园灯、栏杆、标志牌、果屑箱等园林小品及供水阀门、喷头等设施。3.9.2绿地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3.10安全施工 3.10.1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3.10.2道路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第四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相关证明材料:(1)提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经年检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近1年经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3)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纳税证明复印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自行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为便于今后在实际运作中与中标公司的沟通和实施管理,外地公司中标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兴文县注册子公司或新成立公司,并在标段区域内设置办公场所,面积必须达30㎡以上,且母公司对子公司负连带责任(自行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8)投标人需提供园林绿化资质证,省外企业提供《入川备案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投标人投标时书面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能全面正常开展所负责的区域的园林绿化管护工作,否则,城管局将按照兴文县园林绿化管护考核,取消其中标资格。(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注:1、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鲜章;2、投标人还须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3、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密封在投标文件里提供的资质原件,投标人需要带到开标会现场,先自行保管,不密封递交,评标时交评标专家查验。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 标 文 件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包号:(如有分包时填写)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日期:年 月日 附件2:投标函格式投标函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年(大写:/年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项目的服务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万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有效期 天。5、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 (盖章)授权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情况(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详细通信地址:说明: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价(元)/年(大写)元/年(小写)投标总价(元)(大写)(小写)注:1、投标报价应为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内容的报价。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投标报价为全部服务项目二年服务期的总费用,是服务期内固定不变的报价。3、投标报价应为含税的包干价。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附件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中心组织的编号为兴政采招【2013】号招标采购活动,我公司愿意参加,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准确的、真实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合格投标人资质资格等证明文件包括:1.提供“第一章 投标邀请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所列全部证明文件(除授权书为原件外,其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附件6: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用户联系人及电话号码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有关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等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附件7:管护项目负责人简历表管护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 姓名年龄专业职称职务从事专业年限毕业学校年月毕业于学校 系(科), 学制 年身份证号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和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格情况(需附复印件)时间(年月)工作简历和主要业绩备注:职称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附后。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附件8:管护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管护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 姓名年龄专业职称职务从事专业年限毕业学校年月毕业于学校 系(科), 学制 年身份证号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和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格情况(需附复印件)时间(年月)工作简历和主要业绩备注:职称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附后。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附件9:拟用于本管护项目的设备表拟用于本管护项目的设备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功率、吨位、容积单位数量使用年限合计自有租赁新购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附件10: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管护项目名称: 备注:具体格式由投标单位确定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附件11:管护方案及服务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内容必须包括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各专业质量管理人员的配置数量及素质、工作范围、工作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及工作方法等、投入设备及其它资源的配置数量、服务计划配合采购人处理市民相关投诉及各类检查的响应程度等投标人认为要说明的其它内容。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附件12:应急预案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内容必须包括应急措施、处理方法等承诺。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附件13:商务应答表格式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序号内容招标要求投标应答1付款方式按月支付,下月支付上月应付作业经费(扣除应扣款项)2服务期限2年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附件14:所有投标文件(含装“开标一览表”的信封)的外包装封面格式:×××(投标人名称)投 标 文 件或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如有分包时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特别提醒:用纸条制作有“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的密封条,贴于密封袋的封口处,纸条贴好后,在纸条上加盖投标人密封章。】第六章评标办法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 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2)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规定要求(《兴文县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考核评分标准细则》、《兴文县园林绿化具体管护要求与标准》、《兴文县城区城市绿化养护技术标准细则》除外);(3)应答内容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4)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服务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5)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3.4.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4.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服务、财务状况、信誉、业绩、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和(如涉及)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4.4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4.5综合评分明细表4.5.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5.2综合评分细则序号评审项目评 分 标 准(总分100分)分值(一)投标报价,占45分1投标报价(4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人的报价分为最高分45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45×100。45分(二)技术要求、业绩、实施方案等部份占55分1近年业绩(22分)至2013年10月31日止具有前推连续三年园林绿化(含管护)实绩的10分,连续四年园林绿化(含管护)实绩的13分,连续五年园林绿化(含管护)实绩的17分,连续六年园林绿化(含管护)实绩的22分(提供实绩合同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22分2人员配备要求(4分)派往本管护项目的项目人员必须具备:管理员1人,技术人员2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1人);巡查并协助园林管护执法的人员2人,工人若干名。(提供管理员、技术员人员、巡查并协助园林管护执法的人员名单及有关能够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满足以上条件的,管理员、技术员、巡查并协助园林管护执法的人员等其中差一人扣1分。4分3管护机械设备(8分)采购方原则上只提供一台升高车由两个片区轮换使用,其他管护机具及车辆均由中标方提供。制定了管护车辆及其相关工具新购置方案。方案优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8分4管护方案、服务、财务状况(19分)根据本项目有管护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两年规划的4分,没有则不得分。(4分)4分管护制度清晰明了,管护方案措施具体为优;管护制度一般,养护方案措施合理为良;管护制度混乱,养护方案措施不合理为差。优得9分,良得6分,差得2分。没有提供管护方案的为0分。(9分)9分制定完善了安全文明管护保证措施得4分,未制定为0分。(4分)4分具有本项目的优质服务承诺。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分5投标文件制作(2分)投标文件编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格式规范、装订整齐得2分;未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由专家酌情扣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不得分。2分4.5.3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综合评分细则结合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综合评分明细表。5、 废 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6、定标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2. 定标程序6.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6.2.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7.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兴文县城镇管理办公室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4年元月 1日 竣工日期:2015年 12月 31 日合同工期:24个月 四、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规范以及《兴文县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综合考核评分标准细则》。五、合同价款金额:。六、项目款项结算管护质量的检查考核是由业主单位按照《兴文县园林绿化管护考核办法(试行)》兴文县城管局依据管护单位每月单项考核分数折合后所得分数作为当月考核结果,作为拨付管护单位月管护资金的依据。1.考核分数为90分及以上则全额拨付当月管护资金,并每月给予奖励公司一定的管理工作经费。2、考核分数为90分以下(不含90分)89分-80分,全额拨付当月管护资金,不奖不惩。 3.考核分数为80分以下(不含80分)89分-70分每少一分扣减当月管护金600元。4.考核分数为69分及以下扣减当月管护资金的50%,同时责令其限期整改。下月考核中仍在69分以下的,全额扣减当月管护资金,并扣减管护单位履约保证金。终止管护合同,取消其管护资格,将另行重新组织招投标确定管护单位。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附件4、中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履约保函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13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兴文县城镇管理局办公室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 户 银行:账号:账号:年 月 日年 月 日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第三部分、招标文件及附件(另册)第四部分、中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另册)第五部分、本合同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解释顺序解释。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 其他 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环境治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四川省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绿化操作规程》等。 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于本项目的国家、地方、行业的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姓名:职务:5、发包人工作5.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协助中标人完成绿地移交工作(2)协调处理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谈判文件执行。(3)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发生时另行协商  5、承包人工作5.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次月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业主上报当月管护工作情况和下月管护工作计划。(3)承担管护安全保卫工作:承包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管护过程中派专人负责,并承担费用。(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5)已完管护项目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方负责合同承包范围内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6)管护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谈判文件执行。5.2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发生时另行协商。 三、管护组织设计和工期6、进度计划6.1承包人提供管护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6.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7、管护期延误7.1管护期延误: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处理。7.2双方约定管护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除不可抗拒和业主原因外,不得要求顺延管护期限。四、质量与验收8、管护质量要求8.1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和谈判文件的规定。(2)管护质量符合《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综合考核评分标准细则》的要求。(3)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8.2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和谈判文件的规定五、安全施工9、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管护期内,管护范围以内发生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0、合同价款及调整10.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考核罚金方式确定。10.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项目实施期间的物价波动、通货膨胀、气候条件的变化、措施项目费用、政策法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人工工资变化整等一切风险。11、管护质量确认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执行。12、管护费12.1管护费的支付:发包人只支付到承包人公司帐户,拒绝向任何第三方支付,其开支的使用应接受发包方监管。12.2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管护费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本项目无预付款。13.考核验收13.1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执行。14、管护费支付14.1双方约定的管护费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发包人依据对管护质量的检查考核情况按月进行支付。七、材料设备供应1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16、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本项目所涉及的材料、设备、机械等全部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租赁。涉及的主要材料必须经过发包人检验认可后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材料不允许使用,若未按要求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八、违约、索赔和争议17、违约17.1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按谈判文件执行。18、争议1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九、其他19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19.1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方应自行为其在合同服务的人员、材料、设备、机具等办理相关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若未办理,发生的各种后果承包人自负。20、担保20.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现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21、履约保证金26、履约保证金26.1缴纳: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管护合同前)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价的10%计算,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正常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电汇或转帐方式支付。否则,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要求赔偿因此带给招标人的损失,同时另按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顺序选择中标人。26.2退还:本合同执行完毕后,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清退(无息)。22、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23、补充条款本合同未明确的相关事宜及条款,双方根据谈判文件、本合同以及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另行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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