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抗旱服务队设备招标公告

点军区抗旱服务队设备招标公告

宜昌市点军区抗旱服务队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财政局点财采计[2013]110号计划表要求,宜昌市点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昌市点军区农林水局的委托,拟就宜昌市点军区抗旱服务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ydcgzb-2013-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点军区抗旱服务队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

  1、具体内容:车载式柴油水泵机组2台、混流泵5台、潜水泵5台、绞盘式喷灌机2台、钢丝软管1200米、净水设备2台、柴油发电机组1台。

  2、交货地点:宜昌市点军区农林水局

  3、交货期:15日历天

4、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验收合格等级标准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注册资金须300万元以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近三年内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设备制造厂家应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3年度任月份的纳税凭证原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的社会养老统筹:提供投标人单位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缴费发票或收据原件或社保缴纳证或提供注册地社保机构证明委托代理人个人缴费的证明原件,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证(卡)号及最近缴费明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纪检、监察、反贪、财政和工商等有关部门对投标企业发生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行政处罚通知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谈判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五、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和获取方法:

  各供应商请于2013年11月19日起至2013年11月25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 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宜昌市点军区行政服务中心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7日14时00分,地址宜昌市点军区行政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谈判地点:宜昌市点军区行政服务中心。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九、采购人:宜昌市点军区农林水局

  联系人:杜春华

  联系电话:139*****86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宜昌市点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杜远仑

  联系电话:****-*******

  宜昌市点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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