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枋洋镇内枋至草洋森林防火道路及机耕路建设工程(枋洋镇内枋至草洋道路建设工程)一期工程(2021年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9]140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福建省长泰县交通运输局以泰交程[2020]4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市、区)。 2.2项目的规模:长泰县枋洋镇内枋至草洋森林防火道路及机耕路建设工程(枋洋镇内枋至草洋道路建设工程)为新建道路工程,分两期实施。工程位于长泰县枋洋镇,起点位于内枋村,与枋内线相交(桩号KO+217.19),后沿西北方向至终点草洋村(设计桩号K8+837.841),项目总里程8.621公里。本次一期工程主要进行路基、涵洞等建设,本项目按四级公路建设,设计速度15㎞/h,路基宽度4.5m,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Ⅱ级,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25,地震基本烈度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g,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359.8205万元(含暂列金64万元,工伤保险费19318元,暂列金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组别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 | 1 | 见施工图 | 8.621 | 长泰县枋洋镇内枋至草洋森林防火道路及机耕路建设工程(枋洋镇内枋至草洋道路建设工程)为新建道路工程,分两期实施。工程位于长泰县枋洋镇,起点位于内枋村,与枋内线相交(桩号KO+217.19),后沿西北方向至终点草洋村(设计桩号K8+837.841),项目总里程8.621公里。本次一期工程主要进行路基、涵洞等建设,本项目按四级公路建设,设计速度15㎞/h,路基宽度4.5m,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Ⅱ级,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25,地震基本烈度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g,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359.8205万元(含暂列金64万元,工伤保险费19318元,暂列金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 21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1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结果适用情况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只能参投一个标段组;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 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要的参考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21年9月26日 08: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 25 日 17:00:00前到账。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方式。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人民政府 地 址: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 邮 编:363903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7幢2单元2505-2508 邮 箱:/ 联系人:小吴 电 话:181*****838 传 真:/ 电子邮箱:********96@qq.com 监督单位: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漳州市长泰区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2021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