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油气运销部2021年-2023年输油气管道清管作业--阿克苏部分
塔里木油田油气运销部2021年-2023年输油气管道清管作业--阿克苏部分
塔里木油田油气运销部2021年-2023年输油气管道清管作业-阿克苏部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JT39-FW040-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根据塔里木油田公司管道完整性管理的相关要求和对输油气管道清管作业的管理实际,招标人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阿克苏境内(以清管器发送地点为准划分)的输油气管道(以输气管道居多)的清管作业量为依据,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规模
按照油气运销部的年度清管计划及临时计划,对长输管道进行清管作业,其中部分管道系首次清管作业。
2.2.2主要工程量
本项目实行包工包料,由中标人对塔里木油田公司油气运销部所管理的输油气管道,根据国家、新疆自治区以及中石油行业对管道清管作业的相关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按照油气运销部的年度清管计划及临时计划,进行清管作业,其中部分管道系首次清管作业。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中标方(或合同中的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按招标方(或合同中的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的书面委托或作业指令,负责清管作业实施的调查、清管作业可行性分析、编制清管技术方案并经甲方审定后实施清管作业。
(2)乙方应配备清管作业所需的清管器、密封圈、发射机等清管工用具、材料。每次清管作业配备完好跟踪仪不少于3套(一个跟踪仪和一个定位仪为一套)。
(3)进行清管器及清出物分析和处置。每次清管完成后,负责对清管器骨架、隔垫等设备的回收清洗保存工作、管道清出物称重以及编制单次清管运行报告(清管作业完成后24h内提交)等工作。
(4)应急处置:a.清管作业过程中如发生清管器失踪,乙方应第一时间向甲方汇报,并按照甲方的指令,利用现有的设备寻找清管器的运行位置。 b.清管作业过程中如发生清管器严重卡堵,需要采取管道打开方式进行处置时,甲方安排乙方或另派遣管道应急抢修队伍进行现场处置。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令负责与清管作业有关的工艺和设备操作。 c.清管作业过程中如发生油气泄漏的,泄漏处理原则:1)对一般轻微泄漏,乙方有条件可以处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现场处置。同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令负责与清管作业有关的工艺和设备操作。2)清管过程中发生泄漏需要动用管道应急抢修队伍来处理的,由甲方另行派遣管道应急抢修队伍进行现场处置,乙方按照甲方的指令负责与清管作业有关的工艺和设备操作。
(5)编制清管总结报告。
(6)乙方应定期(每月)参加甲方属地举办的长期承包商考核沟通会,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接受属地的考核,并根据考核意见不断改进工作质量。
(7)管道清管作业产生的清出物乙方不得处理,由甲方联系第三方处理,乙方配合相关作业。
(8)完成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甲方安排的工作。
2.3服务/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管道所在地等地点,具体每次的清管作业实施地点以甲方的计划或委托书所载地点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至少1名,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中石油集团公司外部单位的承包商人员,应持有中石油集团公司或油田公司的HSE培训合格证书。
提供资质证件扫描件,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
(2)专职HSE人员:至少2名,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
提供资质证件扫描件;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提供专职HSE人员在入厂前取得石油行业培训颁发的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的承诺。
(3)清管人员中至少4名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必须涵盖作业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项目代号:R1)。
提供资质证件扫描件,允许一人两证。提供清管人员在入厂前取得石油行业培训颁发的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的承诺。
3.3设备(装备)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根据甲方委托的项目情况,入厂施工前,对于施工项目的设备配备满足“油田公司发布的《地面工程建设施工作业承包商队伍人员装备配套要求》(Q/SY TZ0692.2-2021)”标准要求。
3.4业绩要求: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完成的输油气管道清管作业的业绩合同至少一项。
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封面页、服务或施工内容页、合同价款页、合同盖章页)和结算发票扫描件。
3.5 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5.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3.10.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3.10.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10.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3.10.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10.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3.10.6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3.10.7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3.10.8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3.10.9投标人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3.10.10投标人拟投入的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9分,或因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6个月或9个月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3.10.11投标人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9月3日起至2021年9月9日23时59分止。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右下角“操作指南”)。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在线完成报名。
4.4.2在线缴费: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招标工本费缴款(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必须立即点击订单中的“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3网银支付:电子招标平台支持通过企业或个人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视为已经获得企业授权且属于企业行为。
(1)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2)购买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赵女士,电话:****-*******。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9时4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2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电子招标平台现场查验)。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八、其他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QQ账号********22
8.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累计费率计算),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委托机构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 战永合
电 话: ****-*******
电子邮件: zhanyhws@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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