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光伏(光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工程厨房水电、烟道等项目施工-采购公告
国家光伏(光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工程厨房水电、烟道等项目施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DH2021-111
2、项目名称:国家光伏(光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工程厨房水电、烟道等项目施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8796.92元
最高限价:308796.92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国家光伏(光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工程厨房水电、烟道等项目施工 | 308796.92 | 308796.92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国家光伏(光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工程厨房水电、烟道等项目施工,施工内容包含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工期:40日历天
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企业性质的单位可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响应文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4)、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相关资料(响应文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评标开启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
(7)、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8)、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3室)
3.方式:获取文件时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售价:3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312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31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开发区卓飞路9号
联系人:卜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系人:边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女士
联系方式:****-********
2021年9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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