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机车高价互换配件(自动过分相装置)采购方式公示
购置机车高价互换配件(自动过分相装置)采购方式公示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机务段
购置机车高价互换配件(自动过分相装置)采购项目审前公示
(项目编号:WJWJWD2021-098)
本项目共1个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自动过分相装置 | FXD3-J型 | 台 | 4 |
(一)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其中某一条资质:①具有铁路部门CRCC认证的自动过分相装置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②具有FXD3-J型自动过分相装置首件装车报告或装车证明。③具有FXD3-J型机车《铁路机车车辆型号合格证》。④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厂商上述①、②、③中某一条要求的资质,且提供授权厂商的有效授权书,本项目接受生产企业授权的(不同行业、区域、项目)代理商参与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
(二) 技术规格书或技术质量标准:
1.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产品,必须符合FXD3-J型动力集中动车组动力车设计及制造的有关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适用于FXD3-J型动力集中动车组动力车。
2.投标人需使用符合有关技术要求、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配件及材料。
3.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产品出具《铁路机车车辆产品竣工移交记录》或产品合格证。
4.质保期要求:自配件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24个月。
(三) 售后服务要求:
①若出现质量问题,在招标方发出通知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根据需要一般应在72小时内到段提供处置服务。②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免费修理或更换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故障配件,并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导致使用过程中发生责任性的事故,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
(四)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五) 交货地点:乌鲁木齐机务段
(六) 其他要求:提供的发票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日期: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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