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机车高价互换配件(自动过分相装置)采购方式公示

购置机车高价互换配件(自动过分相装置)采购方式公示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机务段

购置机车高价互换配件(自动过分相装置)采购项目审前公示

(项目编号:WJWJWD2021-098

一、采购内容及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1个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序号

物资编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自动过分相装置

FXD3-J型

4

(一)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其中某一条资质:①具有铁路部门CRCC认证的自动过分相装置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②具有FXD3-J型自动过分相装置首件装车报告或装车证明。③具有FXD3-J型机车《铁路机车车辆型号合格证》。④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厂商上述①、②、③中某一条要求的资质,且提供授权厂商的有效授权书,本项目接受生产企业授权的(不同行业、区域、项目)代理商参与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

(二) 技术规格书或技术质量标准:

1.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产品,必须符合FXD3-J型动力集中动车组动力车设计及制造的有关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适用于FXD3-J型动力集中动车组动力车。

2.投标人需使用符合有关技术要求、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配件及材料。

3.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产品出具《铁路机车车辆产品竣工移交记录》或产品合格证。

4.质保期要求:自配件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24个月。

(三) 售后服务要求:

①若出现质量问题,在招标方发出通知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根据需要一般应在72小时内到段提供处置服务。②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免费修理或更换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故障配件,并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导致使用过程中发生责任性的事故,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

(四)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五) 交货地点:乌鲁木齐机务段

(六) 其他要求:提供的发票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采购方式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机务段现就购置机车高价互换配件(自动过分相装置)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公示期

202196日至2021910日北京时间19:00。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机务段

采购组织部门: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机务段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成旭

电话:150*****269

日期:202193

标签: 装置 自动 高价互换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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