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禁毒大队毛发毒品检测仪及检测试剂采购需求公示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禁毒大队毛发毒品检测仪及检测试剂采购需求公示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禁毒大队毛发毒品检测仪及检测试剂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禁毒大队毛发毒品检测仪及检测试剂采购项目,根据项目(政策)工作实施需要,项目采购清单数量如下: 1、毛发毒品检测分析仪25台 2、甲基安非他明量子点荧光检测试剂1500份。 3、吗啡量子点荧光检测试剂83份: 4、氯胺酮量子点荧光检测试剂83份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预算80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禁毒大队毛发毒品检测仪及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一宗,本项目预算80万元,控制价80万元。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3、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 物理特性:/ 4、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1宗 交付或实施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6、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7、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9月3日起,至2021年9月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9-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地址:章丘区府前大道与政富街交汇处西侧
联系人:符遂社联系方式:185*****566
2.采购代理机构:嘉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济南历城孙村鲁光科技园3号楼4层
联系人:高宁联系方式:139*****260

标签: 检测试剂 检测仪 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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