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院内询价比选采购公告(二次)
宣城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院内询价比选采购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婴儿培养箱、新生儿专用监护仪、新生儿黄疸治疗灯、间歇式气动压力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1年9月6日-9月10日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于宣城市中心医院设备科获取询价采购文件,并于电话通知时间准时提交响应文件至指定地点现场开启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1YLSB0830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 询价比选
采购需求及采购要求:
1、采购需求
编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使用科室 | 质保 | 备注 |
第一包 | 婴儿培养箱 | 2 | 新生儿 | ?R3年 | 具有黄疸治疗功能 |
第二包 | 新生儿专用监护仪 | 1 | 新生儿 | ?R3年 | |
第三包 | 新生儿黄疸治疗灯 | 2 | 新生儿 | ?R3年 | |
第四包 | 间歇式气动压力系统 | 1 | 肿瘤科 | ?R3年 |
2、购置设备保证原厂产品并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医疗器械行业标准,满足临床科室使用;
3、国产设备提供至少三年质保,进口设备提供至少两年质保(必须是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承诺书,盖原厂红章),质保期内,设备故障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销售公司承担(自然损坏或难以鉴定的人为损坏)。
4、合同履行期限:设备中标合同签订后15天内。
5、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否则该品牌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产品销售合同两份(拟在投标文件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从事以上设备生产或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进口设备必须提供厂家授权,国产设备无需厂家授权。
4)、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注册证批准日期为2014年10月1日以后的,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9月 6日至2021年 9月 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宣城市中心医院设备科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交财务科)
售价:5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时 间:具体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宣城市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询价采购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请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签《承诺书》一份。
2、如发现恶意的诋毁、诽谤、围标、串标等恶性竞争行为,经查询一旦证实,将纳入我院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不再允许参加我院的招投标及其他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报名后到设备科下载电子版资料。
4、必要时需投标人提供5分钟产品介绍,口头或PPT模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宣城市中心医院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佟公路117号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幸玲、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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