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异地容灾备份工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异地容灾备份工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异地容灾备份工作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数据异地容灾备份工作的通知》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异地备份工作。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5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数据异地容灾备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豫自然资源发(2019)55号)中的相关要求,我中心需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异地备份工作,该项工作的技术承担单位应该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和领导的单位,且必须具备相当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同时要建设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备份中心,要遵守“远程、非同一地震烈度带、非同一流域”三原则;须实现异地双备份机制;要定期开展数据可恢复性测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领导的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研究院建设有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备份中心。且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硏究院所拥有的异地备份机房选址、网络环境(依托自然资源业务网)、运行环境、备份系统满足河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异地容灾备份技术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硏究院
2.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新郑路3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赵光辉漯河市政数局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晏中乐漯河市工信局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刘杨漯河市网信办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1年09月06日00时00分至2021年09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1年09月06日00时00分至2021年09月11日00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数据异地容灾备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豫自然资源发(2019)55号)中的相关要求,我中心需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异地备份工作,该项工作的技术承担单位应该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和领导的单位,且必须具备相当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同时要建设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备份中心,要遵守“远程、非同一地震烈度带、非同一流域”三原则;须实现异地双备份机制;要定期开展数据可恢复性测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领导的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研究院建设有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备份中心。且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硏究院所拥有的异地备份机房选址、网络环境(依托自然资源业务网)、运行环境、备份系统满足河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异地容灾备份技术要求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与黄山路交叉口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漯河市财政局
地址:漯河市黄山路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太行山北路512号-12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单一来源 容灾备份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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