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农业农村局安阳春江种养专业合作社新设备引进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阳市殷都区农业农村局安阳春江种养专业合作社新设备引进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阳春江种养专业合作社新设备引进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正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安阳市平原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殷磋商-2021-27 | |||||||||||
2、项目名称:安阳春江种养专业合作社新设备引进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4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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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项目主要采购内容:直线膜包机、4.2厢货车、烘干房、冷库; 5.2 数量:直线膜包机1台、4.2厢货车1台、烘干房1台、冷库1套; 5.3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基本技术要求:详见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内)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2020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2020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任一设备);■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员)、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员)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人须将本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附入投标文件。 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用于评审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原件经磋商小组审核后现场退还。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资料的为无效响应并进一步追究责任。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响应文件开启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06日 至 2021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河南正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安阳市平原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 |||||||||||
3.方式:现场发售 | |||||||||||
4.售价:30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9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正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同上)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9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正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同上)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市殷都区农业农村局 | |||||||||||
地址:安阳市安钢大道与钢一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 |||||||||||
联系人:张洪新 | |||||||||||
联系方式:187*****63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正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安阳市平原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 |||||||||||
联系人:武宁 | |||||||||||
联系方式:133*****82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武宁 | |||||||||||
联系方式:133*****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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