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1年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吴忠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9月05日19: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05日至2021年09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吴忠市利华南街44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9月16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吴忠市利华南街448号
预算金额¥2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俊礼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4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苏俊礼???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鑫百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吴忠市利华南街44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 :任 华联 系 电 话 :189*****191
附件:
附件1********C3F8CAA8B7DA49A02DA" target="_blank">招标文件重污染.pdf

项目概况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BY-2021-012

项目名称:吴忠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BY-2021-012

项目名称:吴忠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250000.00元

标的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一标段

2021年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第三方技术服务

1

250000

数量合计

预算合计

1

250000

采购需求:

项目交付时间:2021年12月30日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 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原件)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3、无不良信用记录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截图,截止开标时间;(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承诺函);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注:1、以上资质文件1-5项现场提供原件(标书中附以上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时间:2021年9月5日9:00:00至 2021年9月10日18: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2021年09月16日14:30(北京时间),采购人自14时00分开始接收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地点:宁夏吴忠市利华南街44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9月5日至2021年9月10日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登记后请报名单位将第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各项材料扫描发送我单位邮箱********2@qq.com 4.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 (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427号

联系人:苏俊礼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百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吴忠市利华南街448号

联 系 人 :任 华联 系 电 话 :189*****191

宁夏鑫百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5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30日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 6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 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

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号)、财库[2020]46号文件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参

加政府采购的小微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对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大、中型企业对待。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 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原件)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3、无不良信用记录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截图,截止开标时间;(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承诺函);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注:1、以上资质文件1-5项现场提供原件(标书中附以上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5日至2021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下载

方式:网络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吴忠市利华南街448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吴忠市利华南街4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42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苏俊礼???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鑫百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吴忠市利华南街448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 :任 华联 系 电 话 :189*****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俊礼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第三方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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