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巡检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智能巡检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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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NY-GZ-2021-4475)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智能巡检系统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铜井镇静脉产业园1号2.2项目规模:通过人工手持终端+巡检机器人+智能摄像头+智能数据传感器+大数据分析+物联网”等设备及技术,实现智慧的一体化2.3交货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20 日历日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完成达标验收。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软件平台实现的功能需要覆盖光大环保及所属项目公司,项目实施采用先在南京能源先行试点后推广的模式,经试点项目运行后,达到预期效果,实现提质增效,光大环保将成功经验推广到所属约150 个以上项目公司。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手持巡检仪、智能摄像头线上巡检、数据传感器、机器人巡检、智能巡检的整套的软件、硬件、消防系统巡检功能、安装调试及后期的培训工作)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安装、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
23.3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发电行业智能巡检或智能巡检机器人项目业绩。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供货范围、业绩内容页、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完工证明文件。3.4 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在中标后能按相关承诺办理业务;(3)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有重大质量问题或缺陷,或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列为禁入供应商的,不具备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3.5 其他要求:(1)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2)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4.2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为准,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投标人可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5.2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光大环境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巡检 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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