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购置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社旗县购置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社旗县购置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专用设备项目
招标公告
社旗县购置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专用设备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社旗县城乡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专户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社旗县购置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专用设备项目
二、采购编号:sqggzyjy-2013-077
三、采购内容:
ⅰ标段:国4前二后八环卫专用运输车(正新钢丝胎)5辆、3吨国3垃圾翻桶车2辆(带压缩)、8吨吸污车1辆、垃圾转运车2辆、挖掘机1台、9吨平板运输车1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ⅱ标段:电动保洁车30辆(后斗不锈钢)、电动扫地车2辆、人力三轮车300辆(不锈钢);(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ⅲ标段:240l垃圾桶2000个、果皮箱300个(不锈钢)、10个地表式垃圾箱、15个地埋式垃圾箱(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ⅰ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制造商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经销商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原件);
(3)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经销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业务范围包括本项目中所含设备的生产或销售;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本地售后服务;投标人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须出具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落款日期为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26日)
3、ⅱ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制造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经销商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原件);
(3)业务范围包括本项目中所含设备的生产或销售;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本地售后服务;投标人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出具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落款日期为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26日)
4、ⅲ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制造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经销商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原件);
(3)业务范围包括本项目中所含设备的生产或销售;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本地售后服务;投标人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出具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落款日期为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26日)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五、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2、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旗县大浪淘沙商务酒店向西200米路北)
5.3、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经销代理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经销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注:以上证件证明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旗县大浪淘沙商务酒店向西200米路北)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至:
账户全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账号:9410 0701 0000 4566 77
七、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社旗县大浪淘沙商务酒店向西200米路北)。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社旗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138*****3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133*****598
社旗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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