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anjiang高安镇凤凰村通1、2、4、8、9、10组公路硬化工程随机抽选
dianjiang高安镇凤凰村通1、2、4、8、9、10组公路硬化工程随机抽选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通1、2、4、8、9、10组公路硬化工程
随机抽选公告(仅接受库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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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1. 项目概况 | ||
1.1 | 发包人 | 单位名称: 重庆市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5组 联系人: 钟豪 联系电话::134*****484 |
1.2 | 项目名称 |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通1、2、4、8、9、10组公路硬化工程 |
1.3 | 批准文件 | 垫交发[2021]128号 |
1.4 | 资金来源 | 交通补助、群众自筹 |
1.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6 | 项目工期 | 60日历天 |
1.7 | 建设地点 | 高安镇凤凰村通1、2、4、8、9、10组 |
1.8 | 发包内容 | 该项目具体建设内容:1、建设里程2400米,硬化宽度4.5米,厚0.2米。建设内容:路面硬化C25标号、厚度0.2米。(见工程量清单) |
1.9 | 发包总价 | 1.本工程发包总价为¥*******元,大写: 壹佰壹拾壹万肆仟伍佰陆拾元整。 |
1.10 | 结算方式 | 2.路面混凝土硬化工程:以路面混凝土硬化工程实行综合单价 516 元/m3(含安全生产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按实际验收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以审计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
1.11 | 付款方式 | 1.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 2.本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3%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壹年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3.本项目所产生的相关费税,由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缴纳,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履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1.12 | 是否接受联合报名 | t不接受 口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13 | 踏勘现场 | t不组织 口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4 | 分包 | t不允许 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1.16 | 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1、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须提交发包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现金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同时向县劳动保障监督大队交纳包金额的2%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方式按县劳动保障监督大队规定缴纳),发包人收取承包人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复印件。 2、承包人交纳的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完成并检验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退还按县劳动保障监督大队的规定执行。 3.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履约完成或检验不合格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1.17 | 资料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抽选者,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https://www.cqggzy.com/dianjiangweb)下载本项目的抽选公告和相关资料、答疑、补遗等,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其已收到全部资料并知晓全部内容。各有意参加抽选者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https://www.cqggzy.com/dianjiangweb)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补充答疑、补遗内容。 |
2. 随机抽选保证金 | ||
2.1 | 随机抽选保证金 | 凡具备以上资质条件,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随机抽选的库内企业,须按下列要求缴纳随机抽选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参与随机抽选。 (一)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20000 元整(大写:贰万元整)。 (二)缴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抽选时间。 (三)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的保证金账户为动态保密账户,账户信息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https://www.cqggzy.com/dianjiangweb)。 (四)缴纳方式 1.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投标人,通过从企业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 注意事项: 1.参选企业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到帐时间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2.注意区分缴纳保证金的账户、账号。每个项目及其分包、标段以及重新抽选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缴入。 3.如本项目抽选时间延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也相应顺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不予提前退还。 (五)保证金的退还 所有进入“抽选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抽选时间延期、未按要求缴纳、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抽选前均不予退还,抽选结束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 1.未中选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选人的保证金,签订书面合同后,即送垫江县公共交易中心一份纸质件,交易中心在收到纸质件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的保证金。 3.流选项目的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六)、税费要求 项目所产生的相关费税,由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缴纳,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履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3.随机抽选程序 | ||
3.1 | 核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 抽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导出并打印保证金到账名单,发包人核对足额保证金到帐企业名单。 |
3.2 | 资格审查 | 入库企业资格审查。已经纳入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选承包商(公路工程施工、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的企业,无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直接提取相应的分类备选承包商库数据。核对无误后,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
3.3 | 确定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 经核对已按时足额交纳投标(随机抽选)保证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已经纳入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选承包商(公路工程施工、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的企业。 |
3.4 | 组织随机抽选 | 1.采用计算机随机抽选。 2.核对抽选名单。核对、展示符合要求的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3.开展随机抽选。发包人代表使用抽选平台,公开随机抽选承包商。 4.确认抽选结果。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随机抽选记录,交由发包人、监督部门等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
3.5 | 公示抽选结果 | 县交易中心挂网公示随机抽选结果,公示时间三个日历天。 |
3.6 | 发放成交通知书 | 公示期满,未收到质疑、投诉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同时发放成交通知书。随机抽选结果一经公示,即视为中选承包商知晓中选结果。中选承包商须在公示期满三个工作日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领取成交通知书。 |
3.7 | 退还保证金 | 在抽选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选承包商保证金。 |
3.8 | 合同签订 | 发包人与中选承包商应当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随机抽取信息公告中约定的主要条款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承包商保证金。 中选承包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缴纳的抽选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依法依规处理:1.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日前仍未领取成交通知书的;2.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3. 放弃中选资格或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4.有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 |
3.9 | 抽选时间和地点 | 1.抽选时间:2021年9月9日15:00。 2.抽选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10 | 交易服务费 | 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承包商全部缴纳,缴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
3.11 | 重新抽选 | 中选承包商无故放弃中选、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选条件的,经项目来主和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后,项目业主单位应按抽选程序重新随机抽选承包商。 |
3.12 | 投诉处理 | 1.随机抽选活动的投诉及处理程序参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执行。 2.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3.13 | 投诉电话 |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 |
4.附件 | ||
4.1 | 附件 | 请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本公告的页面中下载相关附件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 |
开户银行: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
账号: | |
户名: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标签: 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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