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心血站献血屋建筑修缮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中心血站献血屋建筑修缮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6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心血站献血屋建筑修缮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9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JM-2021-08-14867(HXCT-2021-CCCG0906)
2.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血站献血屋建筑修缮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2.9285万元
5.最高磋商限价:72.9285万元
6.采购需求:长春市中心血站各献血屋改造工程(建筑工程、电气工程);长春市中心血站采暖改造(采暖改造工程、装饰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注: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废标处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0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在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仅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7)提供近一年内(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近一年内(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室。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6.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6)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第四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磋商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当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心血站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916号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135*****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湜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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