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档案局《档案法》宣传小视频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松江区档案局《档案法》宣传小视频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为了增强全体公民的档案法治观念,提高全体公民的档案意识,规范全体公民的档案行为,促进档案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加强依法治档,松江区档案局拟将制作《档案法》宣传小视频,体现档案法共八章五十三条内容。小视频的制作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报价单位的拍摄水平、文案编辑、美工排版、创意策划和网络技术等实力进行评估,择优选定视频制作项目服务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松江区档案局《档案法》宣传小视频2、项目内容、数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作宣传小视频,体现档案法共八章五十三条内容。共制作7个宣传小视频。3、视频时长:7个小视频总时长不少于45分钟;3、服务期:2个月;4、服务项目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5、经费预算:本项目预算总价为(含税价)人民币5万元。
二、投标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2、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广告材料等服务内容;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5、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报价及评标办法
1、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项目基本情况以及自身情况编制投标文件,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确认原件);投标人情况简介(包括企业简介、内部管理机制等);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果有);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2、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书面投标方式。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密封在文件袋内,并盖章确认。3、评标方式:在投标截止日起10个工作日内,松江区档案局将根据《松江区档案局(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判,以综合评分最高的为中标人,并将在一周内电话,并书面通知中标人。4、合同签订: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周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因故不能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应在接到电话中标通知起2个工作日内电话、并书面告知招标人。
四、其他说明
中标方投标书的创意属招标方所有,中标方为招标方提供的创意、制作的项目内容使用权和著作权属招标方所有。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合同,或已电话、并书面告知招标人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原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该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招标。
五、具体时间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二)投标地点: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4号楼208室(三)联系人:吴淑萍(四)联系电话:********(五)评审时间、地点:由招标方另行决定(六)投标文件正本2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制作 宣传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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