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水务局前锋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招标公告

前锋区水务局前锋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水务局前锋区水资源综合规划
采购项目编号 前区采qqc[2013]058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3-11-19 09: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具有年检合格且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7、具有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8、具有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9、具有国家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10、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主持通过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的类似项目不少于2个;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书发售方式 投标人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补交招标文件工本费。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3-11-19 09:30到2013-11-26 18:00
标书售价 人民币300元/份。报名后,工本费不予退还,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广前大道工业7路——吉中企业(川雄线缆隔壁)内)。
投标截止时间 2013-12-09 15:00
开标时间 2013-12-09 15:00
投标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开标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联系人:淡先生,联系电话:136*****69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广前大道工业7路——吉中企业内),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淡先生,联系电话:136*****690
备注

招标编号:前区采QQC[2013]058号前锋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招标文件 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3年1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6第四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2第五章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23第六章评标办法………………………………………37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41第一章投标邀请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前锋区水资源综合规划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前区采[2013]058号二、招标项目:前锋区水资源综合规划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1、招标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采购最高控制价:30万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具有年检合格且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7、具有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8、具有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9、具有国家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10、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主持通过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的类似项目不少于2个;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招标文件征求意见情况本招标文件于2013年11月7日至2013年11月13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征求过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招标采购单位均未收到任何质疑。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方式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补交招标文件工本费。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3:00时—6:00时。3、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广前大道工业7路——吉中企业(川雄线缆隔壁)内)。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须持报名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中载明投标单位、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报名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报名单位鲜章),同时在指定报名地点现场现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报名。5、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报名后,工本费不予退还,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2月9日15: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 联系人:淡先生联系电话:136*****690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广前大道工业7路——吉中企业内)。邮编:638019联 系 人:余先生联系电话:****-**************2013年11月1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最高控制价30万元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4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报名时,现场现金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5履约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交款方式:现金或转账。收款单位: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交采购人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项目。2.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是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招标人”)。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4.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五)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六)评标办法;(七)合同主要条款。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 本招标文件于2013年11月7日至2013年11月13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征求过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招标采购单位均未收到任何质疑。故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再接受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7.4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澄清的,不予受理。7.5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知识产权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投标函”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报价原则:本次招标为一次性报价,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不再进行评审。(4)报价方式:各投标人报价时,既要在投标函中进行总额报价,同时也要进行分项明细报价。“投标函”及“分项报价明细表”需准备二份原件,其中一份装入“开标一览表”文件袋内,单独密封递交,封面标注“投标单位和开标一览表”等字样;另一份装入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内。14.2 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工作计划、项目时间安排、人员安排、质量管理措施、后续服务措施等内容);(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及其他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3)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5)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5.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15.2 对于招标文件中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向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金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16.2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缴款依据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凭缴款依据全额退还。16.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评标结束前投标人中途放弃投标的;(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的;(3)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4)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后放弃中标资格的;(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6)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8)投标文件弄虚作假,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17.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2 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袋内内容应为原件。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码。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真实。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密封。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及身份证原件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后送达投标地点。对投标身份不能确认的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 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相互交叉检查,并签字确认。(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4.中标通知书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5. 签订合同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各送一份至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和采购代理机构备存。26. 合同分包本项目拒绝合同分包形式履行合同。27.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 履约保证金28.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8.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29. 履行合同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0. 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七、投标纪律要求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八、支付货款32. 本项目无预付款,规划设计完毕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全额付款。九、质疑和投诉33.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认真审阅并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资料后,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如能中标,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履约。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应尽义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若我方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6.4条相关任一情形的,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并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6、投标函原件两份,其中一份随“分项报价明细表”一并装入“开标一览表”文件袋内(单独递交),另一份装入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内。7、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 (盖章)日期:注意:(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两份(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其中一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另一份随身携带,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随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递交给投标文件接受人进行投标身份确认。(2)两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后所附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 序号服务内容单项价格(单位:元)123…分项报价合计:注:1、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投标函”总投标价相等。3、此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按招标项目及需求依序编制。5、“分项报价明细表”原件两份,其中一份随“投标函”一并装入“开标一览表”文件袋内(单独递交),另一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内。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五、投标人本项目负责人、管理、技术及其他人员情况表招标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注: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此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六、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项目编号:)投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活动)。承诺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四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2、具有年检合格且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3、具有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4、具有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5、具有国家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6、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主持通过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的类似项目不少于2个;注:上述2—6条资格、资质性要求证明文件原件随身携带,供评审小组必要时查验,评审查验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原件造成的评审误差,概由投标人负责。第五章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一)项目说明通过对广安市前锋区境内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摸清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并预测未来的可能变化趋势,为制订规划方案及水资源管理措施奠定基础。在节约、保护的前提下,分析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在此基础上,研究水资源宏观调配的指标,制定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根据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力布局、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等提出政策性建议。规划要突出水资源配置的思路、格局、方向和措施,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本项目的规划编制内容包括水文地质勘察成果、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中长期发展需水预测、节约用水及再生水利用、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战略、供水预测、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和应急供水水源建设规划、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研究、纳污能力计算及水资源配置、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规划实施效果评价、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措施。如涉及采煤区的还要做采煤塌陷区水资源利用规划等。总规划面积为广安市前锋区辖区范围595 km2。(二)编制周期60日(含报告评审修改时间)。(三)质量要求及标准水资源综合规划必须达到国家最新的规划设计标准要求和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形成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通过专家组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批。(四)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转让项目,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附件: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编制大纲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编制大纲(最终提交的成果资料必须包含本大纲内容)综合说明一、水资源现状二、编制原则三、编制依据四、综合利用规划及缺水预测第一章 规划思路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二、规划思路第二节规划原则一、基本原则二、规划编制要求第三节规划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二、政策文件及地方法规三、有关规范、标准及技术文件四、地方规划资料五、统计年鉴第四节 规划基本规定及要求一、基本规定1、规划水平年2、水文系统3、代表年4、水资源除特殊说明外,本次规划所指的水资源是指通过水循环年复一年得以更新的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对于可利用的其他水源(含通过集雨工程利用的雨水,处理并再利用的污水,可利用的微咸水)。在规划中也应根据各地情况,统筹考虑。二、规划范围三、内容及要求第二章水资源调查评价第一节概述 一、社会经济二、自然地理三、气象水文第二节基本要求和内容一、基本要求1、根据我国水文资料积的测验情况,并考虑系列代表性的要求,全国统一使用1956—2000年(共45年)同步期水文系列作为水资源评价的基本依据。2、对于实测径流已不能代表天然状况的水文站要进行水量还原计算,对于流域下垫面条件变化而造成天然径流明显变化的水文站要进行天然径流系列的一致性分析处理,提出系列一致性较好,反映近期下垫面条件的地表水资源量评价成果。3、考虑地下水补给、排泄条件及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转化关系的变化,按近期下垫面条件评价地下水资源量和水资源总量,实现近期下垫面条件下地表与地下水资源的统一评价。地下水资源量按水文地质单元进行评价,然后将成果归入水资源分区和行政分区。4、为了更好地反映水资源量的时空分布特征,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要求,水资源调查评价应按近期下垫面条件下,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进行统一评价。5、根据近期水质监测资料,对河流、湖泊、水库和地下水的水质进行分区评价,并对主要供水水源地进行单独评价。6、按照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综合四川径流特征,地下水开采条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技术经济等因素,估算流域当地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和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分析水资源承载能力提供依据。7、水资源综合评价中所指的地下水资源量,是地下水体中参与地表、地下循环,且可以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一般情况下是指潜水,即浅层地下水。广安属浅丘区,地下水以孔隙裂隙水为主,且补给源为降雨,灌溉入渗补给也占一定比重。由于地下水资源量计算影响因素众多,而实测资料又十分有限,为此,本次水资源评价,仅要求分析计算反映近期下垫面条件各计算单元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第三节降水一、资料的选用二、降雨资料的插补延长三、分区面雨量计算及代表站的选择四、代表站资料可靠性、代表性分析五、分区代表站典型年的选择六、典型年的选择七、分区年降雨量年内变化八、降雨量等值线图第四节蒸发及干旱指数一、资料选用二、资料换算及系列插补延长三、蒸发能力与干旱指数四、蒸发量年内分配五、蒸发量的年际变化趋势第五节河流泥沙一、选用资料二、河道多年平均含沙量、输沙量及流域侵蚀模数三、江河流域输沙量及侵蚀模数四、河道泥沙的年际变化第六节地表水资源量一、代表站实测径流二、径流的还原计算 三、各行政分区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一)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二)典型年年径流量(三)典型年逐月径流量(四)计算单元及控制断面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四、各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五、地表水水质六、多年平均天然径流深等值线图的绘制第七节地下水资源量 一、地下水的数量 二、地下水水质第八节水资源总量 一、全市及各行政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二、水资源总量的合理性分析第九节水资源可利用量一、估算方法和计算依据资料二、多年平均水资源可利用量第十节水能资源一、水能资源蕴藏量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第十一节外来地表水资源量一、外来地表水资源的组成二、典型年江河干流过境水资源量三、外来地表水资源总量第十二节出境水资源量一、江河干流出境水资源量二、江河支流出境水资源量三、出境水资源总量第三章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第一节经济社会资料分析整理收集统计与用水密切关联的经济社会指标,是分析现状用水水平和预测未来需水的基础,其指标主要有人口、工农业产值、灌溉面积、牲畜头数、国内生产总值(CDP)、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等,结合用水项目分类,按照水资源计算分区进行汇总统计。一、行政区划及统计分区二、人口三、工农业产值四、耕地面积及灌溉面积五、畜牧业六、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业七、人民生活第二节供水基础设施调查统计第三节供水量调查统计第四节供水水质调查统计第五节用水量调查统计第六节用水消耗量分析估算第七节废污水排放量调查分析第八节供、用、耗、排水成果合理性检查第九节用水水平及效率分析第十节水资源利用程度分析一、水资源量及利用程度二、外来地表水资源量三、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四、综合评价第十一节河道内用水调查分析第四章需水预测第一节基本要求 一、用水户及需水统计口径分类(一)国民经济与生产用水行业分类(二)用水户分类口径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分析 一、人口与城镇化二、国民经济发展指标三、农业规划目标(一)耕地保护目标(二)耕地利用目标(三)农田灌溉规划四、水利建设规划(一)水源工程—引提水工程(二)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三)病险水库整治工程(四)小水电建设(五)防洪工程——堤防建设规划(六)水土保持规划五、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规划(一)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状况(二)农村人口饮水“十二五”规划情况六、干旱缺水区节水灌溉规划(一)干旱缺水区现状(二)“十二五”规划七、其它1、牲畜2、林果地3、鱼塘4、城市绿地第三节经济社会需水预测一、需水预测方法二、第一产业需水量预测(一)农田灌溉需水量1、灌溉面积 2、农田灌溉需水量3、非充分灌溉需水量(二)牲畜用水、林果地灌溉和池塘补水1、牲畜、林果地和池塘用水定额2、牲畜、林果地和池塘需水量三、第二产业需水量预测工业用水预测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涉及的因素较多,为简化计算,仍然采用万元增加值用水量法进行预测。四、第三产业需水量预测五、城镇生活和农村生活需水量预测第四节生态环境需水量预测一、目标与准则生态环境用水是指维持生态与环境功能和进行生态环境建设所需要的最少需水量,根据当地的自然性和功能性特点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拟定其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的目标。按照修复和美化生态环境的要求,按河道内和河道外两类生态环境需水口径分别进行测算,同时根据流域水系不同情况应分别计算生态环境需水量。二、河道外生态环境需水预测第五节河道内需水预测第六节需水预测汇总第七节成果合理性分析第五章节约用水第一节基本要求一、节约用水概念二、节约用水内容三、基本要求四、指导思想与原则五、基本原则第二节现状用水水平分析一、现状用水分析二、现状节水分析评价及存在问题1、用水总体效率分析2、农业用水效率与节水水平分析3、工业用水效率与节水水平分析4、生活用水效率与节水水平分析三、节水工作存在的问题第三节节水标准与指标一、节水目标(一)总量控制目标(二)主要发展目标二、节水标准1、农业指标节水标准2、工业及建筑业指标节水标准3、三产业指标节水标准4、城镇生活指标节水标准三、综合节水目标第四节节水潜力分析一、农业节水潜力根据现状有效灌溉面积、鱼塘补水面积、牲畜头数和相应节水标准计算二、工业节水潜力根据现状工业增加值和节水标准计算三、城镇生活节水潜力根据现状人口和基准年节水标准计算四、建筑业和第三产业节水潜力五、综合节水潜力第五节节水目标与措施一、农业节水(一)节水目标与控制指标(二)节水方案比选(三)节水措施1、工程措施2、非工程措施二、工业建筑业节水 (一)节水目标与控制指标(二)节水方案比选(三)节水措施三、城镇生活节水(一)节水目标与控制指标(二)节水方案比选(三)节水措施四、第三产业节水(一)节水目标与控制指标(二)节水方案比选(三)节水措施五、总体部署安排与实施方案根据不同水平年水资源配置提出的推荐方案,对相应的节水方案进行综合与汇总。在此基础上,提出不同时期水资源高效利用的总体部署、实施方案和管理方式。(一)总体部署安排(二)实施方案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与要求,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需要与可能,初步拟定全市节约用水实施方案(三)节水规划成果 第六节节水型社会建设一、节水制度建设二、节水型社会建设保障措施第六章水资源保护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二节水源水质现状一、水化学特征1、分析指标及河段2、分析结果(1)水化学类型特征分布情况(2)总硬度分布情况(3)矿化度分布情况(4)地表水富营养化控制标准(5)河流水质现状二、湖泊水库水质评价三、供水水源地水质评价1、评价标准水质现状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包含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有毒有机物项目。2、评价方法四、地表水水质变化趋势分析第三节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拟定一、水功能区的划分二、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拟定第四节纳污能力计算一、计算条件功能区水体纳污能力的计算条件为保证率P=90%的最枯月平均流量及相应流速,CO值通过实测资料进行分析确定,对于一般水功能区,上游断面来水水质采用上游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值。二、计算模型三、计算原则四、控制指标五、纳污能力计算第五节污染物排放量及入河量估算 一、工业废水量二、生活废水量三、污染物排放量四、废污水入河量、污染物入河量的计算五、入河系数第六节污染物控制量与削减量 一、入河污染负荷量的控制原则二、控制结果第七节地表水质保护措施一、保护措施二、治理措施(一)治理措施(二)投资估算(三)加强地表水水质监测第八节地下水保护一、地下水保护总体目标二、地下水保护措施第九节水资源管理及制度建设一、水资源管理现状(一)城市供水水源管理现状(二)江河水资源管理现状二、资源管理及制度建设第七章供水预测第一节基本要求1、对现有供水设施的工程布局、供水能力、运行状况以及水资源开发程度与存在问题等综合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前景和潜力分析。2、水资源开发利用要统筹安排河道内、河道外以及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是指通过对现有工程的加固配套和更新改造、新建工程的投入运行和非工程措施的实施后,分别以地表和地下水可供水量以及其他水源可能的供水形式,与现状条件相比所能提高的供水能力。3、供水预测中的供水能力是指区域(或供水系统)供水能力。区域供水能力为区域内所有供水工程组成的供水系统,依据系统未来条件、工程状况、需水要求及相应的运用调度方式和规则,提供不同用户、不同保证率的供水量。4、可供水量估算要充分考虑技术经济因素、水质状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开发不同水源的有利和不利条件,预测不同水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下可能的供水量,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拟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要分析各水平年利用当地水资源的可供水量及其耗水量。通过对区域当地水资源耗用量的分析计算,以水资源可利用量为控制上限,检验当地水资源开发潜力及可供水量预测成果的合理性,一个区域当地水资源的耗水量不应超过区域水资源可利用总量。5、供水预测要充分吸收和利用有关专业规划及流域、区域规划(如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污水治理再利用规划、雨水集蓄利用规划以及流域规划与区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等)的成果,本次规划充分利用了过去的沱江综合利用规划、长征渠规划、毗河供水工程规划、沱江引水灌溉工程规划,并结合新的情况变化,对成果做了适当调整。第二节地表水供水一、现有水工程状况二、2010年实际供水分析三、现状可供水量分析1、可供水量计算方法2、现状可供水量计算第三节地下水供水第四节其他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五节供水预测与供水方案一、加大中小型水库灌区整治改造二、新建山平塘、石河堰等工程增加供水量三、兴建毗河供水工程四、适度开发地下水增加供水量五、供水量汇总第八章水资源配置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二节基准年供需分析一、现状供需平衡计算二、现状供需平衡分析第三节规划水平年供需分析一、现状供水量与不同水平年需水量供需平衡二、不同水平年新增供水量与需水量供需平衡第四节方案比选解决缺水途径的基本方法是:积极开源、全面节水、加强管理、注意保护,以适应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一、积极开源二、节约用水三、加强水资源管理四、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五、调整农业结构和工业布局第五节推荐方案及其供需平衡计算第六节特殊干旱期应急对策第九章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总体布局一、总体布局(一)工程措施(二)节水措施第三节节水实施方案第十章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第一节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程度一、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程度二、与生存环境建设协调程度三、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综合评价第二节总体效果一、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二、缓解水资源紧缺状况三、改善生态环境第三节经济效益评价第六章评标办法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1-2名;(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 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2. 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面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 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3)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4)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3.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1-2名。3.4.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抽签决定排序。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的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4. 废 标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5. 定标5.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5.2. 定标程序5.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5.2.2 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采购人提供有效证明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履约或者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被取消候选资格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5.2.3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6.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6.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6.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6.3 保守秘密。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6.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5 解答有关方面对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6.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 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7.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的,应及时告知,不得私自转托他人。7.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7.3 评审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7.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7.5 财政部门(机构)现场的其他评审纪律要求。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范本)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中标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服务本次招标项目为:《广安市前锋区水资源综合规划》,中标人在取得中标资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水资源规划编制报告,规划编制报告成果为:1套(10本)成果资料,且需经甲方组织专家评审组评审通过,经当地相关部门审批后,支付合同全款。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水文地质勘测设计、资料收集、成果资料打印及装订、专家评审费及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水资源综合规划必须达到国家最新的规划设计标准要求和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并独立形成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通过专家组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批。如乙方编制的报告不能达到质量要求、不能通过专家组审查而致使费用增加、时间延长,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指报告编制和修改的日历时间,不含报告递交甲方后的审查时间)内完成规划编制,提交成果资料并通过专家组审查。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乙方在规划报告编制完成后即可申请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超过30个工作日后,视为验收合格。 (1)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组织专家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 验收时专家组评审意见未通过,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日后补充完善资料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 如专家组验收意见通过,乙方需在专家组意见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次请专家审阅后,形成书面成果资料(10本,包括电子版本)交由甲方后,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如成果资料经乙方3次修改、补充完善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再进行,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合格的成果资料及合同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1、本项目无预付款,规划设计完毕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全额付款。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规划成果资料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价款的,除应及时付足价款外,还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规划成果资料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时间内及时补充完善资料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成果资料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成果资料或逾期交付成果资料而违约的,除应及时补交成果资料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3)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七、争议解决办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八、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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