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公司经营管理的资产安全结构检测第二批磋商公告
资产公司经营管理的资产安全结构检测第二批磋商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WHY2021-0903
一、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产公司经营管理的资产安全结构检测第二批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由政府购买服务和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资产公司经营管理的资产安全结构检测第二批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资产公司经营管理的资产安全结构检测第二批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项目概况:资产公司经营管理的46处资产面积152290.17㎡进行楼体结构检测,第二批21栋楼体结构检测总面积约7万㎡,分别为长客花园30栋、32栋、34栋、45栋、省一建376栋、财政宿舍1栋、2栋、3栋、省二建5号楼、中行宿舍、文教锅炉厂居民楼、长春市孟家车桥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工业学校宿舍楼、海关宿舍698号楼、建设厅宿舍618栋、638栋、北郊宿舍736栋、开关厂宿舍、铁路小区、南航九号楼、原交建宿舍;房屋始建于七、八十年代,砖混结构,预制(部分现浇)楼板。
2.4磋商范围:对21栋楼体结构检测总面积约7万㎡,进行主体结构检测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5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
2.6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和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规程
2.7成果和目标要求: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主体结构检测报告及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资质,具备检测房屋安全鉴定能力;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试验检测资格证书,且近三年(2018年—2020年)主持过一项及以上涵盖招标范围内类似检测、鉴定业绩;
3.2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具有一项类似房屋检测鉴定业绩;
3.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6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2018年至今);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8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每日8:30~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三楼招标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需被授权人持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CMA认证证书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5)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7)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2018年至今)承诺书;
(8)法人授权委托书;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采购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采购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深圳街3号经开建筑三楼会议室;
6.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5 有效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ccijt.com/)上发布。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长春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185*****675
2021年9月3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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