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东侨光伏发电设备和EPC总承包及运营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宁德东侨光伏发电设备和EPC总承包及运营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zxz-2012-120
开标时间:2013-12-1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恒久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宁德东侨光伏发电项目设备和epc总承包及运营服务(二次招标),招标编号:nzxz-2013-120
受业主委托,现对其所属宁德东侨光伏发电项目设备和施工epc及运营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就下述内容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范围:工程装机容量10兆瓦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整个生产环节的设计、施工、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培训及运营服务等工作。主要生产环节预留发展的可能。
2、要求工期:至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发电和竣工验收。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质;
3.2、投标人应为光伏系统集成、光伏电站投资、太阳能光伏、太阳能电池组件或逆变器制造商或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商,其资质和业绩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3.2.1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必须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其生产的设备必须通过金太阳认证、tuv、ce的国内国际认证机构认证。其设备必须有5个及以上兆瓦级光伏项目的应用业绩;
3.2.2逆变器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必须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必须为国家金太阳项目指定供应商,通过金太阳认证、tuv、ce的国内国际认证机构认证。其设备必须有5个及以上兆瓦级光伏项目的应用业绩;
3.2.3工程总承包商必须有2个以上光伏并网电站总承包业绩及运营一年以上的企业;
3.3、投标人具有设备采购、工程安装、调试、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履行合同和运营服务的能力及信誉良好的企业;
3.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在承包的任何项目中有违约或被解除合同,没有与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在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延迟和未按期完工验收的现象;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履行本项目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冻结状态。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不接受邮购,标书售后不退。
5、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1月19日11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
6、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7#203a)。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3.2中要求的全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章,带原件核对),及法人代表授权书、个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0日 10: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7#203a)。
招标人:福建省恒久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139*****119
招标代理机构: 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7#203a
邮 编:352100
电话及联系人: ****-******* 李先生
传 真:****-*******
开户银行(人民币):宁德市工商银行东桥支行
账户(人民币):14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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