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展览室(二次)招标公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展览室(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展览室项目(二次)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行政区域银川市公告时间2021年09月06日11: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9月16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预算金额¥8.08867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君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贺兰山中路2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妍骅****-*******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开发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君河、向孙林 ****-*******
附件:
附件118-A供应商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展览室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室(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恒诚(招)字[2021]-133号

项目名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展览室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展览室项目,包括原墙面展板拆除,有机玻璃字制作及安装,平面、箱式招牌制作及安装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具体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20]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20]18号)中的产品。(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室(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方式:供应商须在2021年09月13日18时00分前将本公告附件中的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公司邮箱nxhc2010@163.com,采购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邮箱。本项目只接受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已办理登记并成功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银川市贺兰山中路266号

联系方式:马妍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开发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联系方式:刘君河、向孙林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君河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展览 机关 人大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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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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