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及配送招标公告

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及配送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丹巴县教育局丹巴县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czz-2013-a-28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
公告类型 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2013-11-19 12:30 到 2013-11-22 17:00
采 购 人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丹巴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采购内容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供应商为面包(或蛋糕)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或销售商;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由一家代理商(销售商)投标;4、销售商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商应具有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具备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运输、储存和食品配送能力,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6、近二年来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详见附件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丹巴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鼓楼南街117号世贸大厦b座804电话传真:***-********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李先生 古先生电话传真:***-********
其它内容
备注:

丹巴县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征求意见公告致有关供应商:受丹巴县教育局(采购人)委托,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丹巴县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招标编号SCZZ-2013-A-28。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您认为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13年11月2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公司。非常感谢您的参与。一、项目内容丹巴县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及配送。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供应商为面包(或蛋糕)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或销售商;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由一家代理商(销售商)投标;4、销售商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商应具有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具备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运输、储存和食品配送能力,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6、近二年来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丹巴县教育局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鼓楼南街117号世贸大厦B座804联 系 人:李先生 古先生电话传真:***-********电子邮件:********4@qq.com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一、详细需求:(一)、采购数量:日供应量7763个,年供应量*******个。(二)、质量要求:1、面包(或蛋糕)其营养成分含量和主要原料鲜鸡蛋、小麦粉、绵白糖符合GB/T20977-2007《糕点通则》和GB/T24303-2009《粮油检验小麦粉蛋糕烘焙品质试验海绵蛋糕法》。每个面包(或蛋糕)重量不低于60克。2、面包(或蛋糕)的包装材料、标签、制作方法、卫生等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包装面包(或蛋糕)应当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和《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NY/T 658-2002)的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有QS标识,保质期不低于120天。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和学校的实际需要每7至15天配送一次。二、其他要求1、所投产品质量标准和质保期执行国家规定,食用中如出现问题,按《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学生身心健康带来影响或发生疾病,伤亡事故等卫生、安全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2、对产品提供质量保证,对破漏、坏包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必须于当天无条件更换,配备足够的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配送车辆,每次运输产品前应对配送车辆和工具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按时、按质、按量、按合同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3、供应商应自行踏勘供货地点和供货道路,并承担踏勘供货地点和供货道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如供应商不进行踏勘或踏勘有误,由供应商承担一切风险。4、食品留样。供应商每批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同时每批次无偿提供一份食品成品给各学校留样。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5、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以各学校实际接收货物数量,每月结算一次。结算程序是:乙方于次月15日前,向丹巴县教育局财务审计股提供经学校校长和相关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供货清单、发放台账和有效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每次报账甲方支付的货款直接转入乙方账户,不支付现金。三、送样要求(1)谈判结束以后,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带回封存,其余供应商的样品由供应商自行取回。(2)样品的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3)所投产品样品数量不低于6个。(4)关于送样时间和地点:送样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送样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鼓楼南街117号世贸大厦B座804,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古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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