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法院2014年安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新昌县人民法院2014年安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2014 - 1(SFJ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经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 2014年新昌县人民法院机关及法庭安全保卫服务项目 由新昌县人民法院自行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2014年新昌县人民法院机关及法庭安全保卫服务项目总预算为46.8万元(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有浙江省公安厅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汇入或者现金缴入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80*****00039
特别说明:汇入或缴入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及用途。
4、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应于2014年 10 月11 日下午3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新昌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5、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 2014 年 10 月 11日 下午4 时。
地点:新昌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85号)。
6、招标单位联系人:陈祥敏、张国辉,电话:****-********、********
7、公告发布媒体:新昌法院网站http://xinchang.zjcourt.cn:88
新昌县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新昌县人民法院2014年安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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