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运营单位招标公告

校车运营单位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校车运营单位招标公告有效期:2021-09-07 至 2021-09-13
撰写单位: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校车运营单位)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校车运营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4-00041
项目名称:校车运营单位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查看

1.服务范围

于洪小学、东湖学校、沈阳市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东平湖第一小学、北李官小学、174中学、宏发小学、红旗小学、杨士中心小学、于台小学、大堡小学、于洪新城第一小学、于洪新城第二小学、52中学、华城小学共15所学校。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县区各级政府.行管部门法规.办法.通知.文件等。

3.车辆要求

供应商应使用符合国家强制认证标准的校车提供服务,新增运力及新增车辆由供应商负责,确保满足学生乘车需求。

4.驾驶员要求

供应商应聘用准驾车型驾龄三年以上,取得校车准驾资质,无一次性记满12分记录,身心健康、无吸毒、无精神类病史、无犯罪记录的合格校车驾驶员,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驾驶员的相关要求。

5.照管员要求

供应商用应聘用身心健康、无吸毒、无精神类病史、无犯罪记录的合格校车照管员,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照管员的相关要求。

6.组织机构

中标供应商应在本地设立独立的法人企业或分公司,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7.安全培训

中标供应商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例会,每学期进行一次安全逃生演练。

8.安全投入

建立企业安全投入专项资金帐户,保证安全投入资金有效使用主要用于安全设备的采购及维保,安全培训教育经费,其它安全投入费用。

9.应急管理

中标供应商应成立应急管理机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10.校车监控

建立校车监控系统,实现校车实时定位、实时视频、数据回放、超速报警等基本功能。

11.责任书

中标供应商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机构要与管理人员、校车驾驶员、校车照管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12.管理制度

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建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照管员管理制度.学生乘车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校车监控管理制度.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等。

13.合同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与服务学校签订校车安全管理合同;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与学生家长签订校车接送服务合同;与校车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与照管员签订聘用合同;与校车车主签订校车运营管理合同。

14.校车档案

中标供应商对校车管理应实行一车一档制度。

15.校车保险

中标供应商应为校车投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10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

16.收费标准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家长自愿的原则下科学、合理定价,凡法律、法规或文件对定价方式或标准有要求的,要按相关要求执行。

17.线路管理

中标供应商需要按照区内各级校车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到校车运行定时、定点、定线,规范服务,不得擅自变更运行时间和线路,确保学生按时上下学,原则上每台校车日运营趟次不能超过2次,在确保安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总接送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前提下,可以运营3个趟次。

18.车辆年审

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对校车每年两次年审,严禁脱审情况发生。

19.校车许可

中标供应商应依规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后方可提供校车服务。

20.非法营运

中标供应商所属校车应专车专用,严禁从事非法营运业务。

21.其它要求

招标方依法依规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出现严重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要求的行为,且多次拒不整改的,可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

22.管理费为固定价人民币7.5元/座/月。

23.本项目如需过户产生费用,将在车主自愿和在法律为依托的情况下,由本项目的中标人承担此项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 (2)校车运营单位工商注册地在沈阳市行政区域的,除在注册地教育行政部门取得校车运营单位资质外,还应到于洪区教育行政部门取得校车运营单位资质确认后方可报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9月1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洪广场三和大厦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教育研究中心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8—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平台大厦BD座1202-1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dx120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 ****************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宇杰,马诗衡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 校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