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湘潭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020-059)建设项目

2021年湘潭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020-059)建设项目

2021年湘潭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020-059)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06日

采购合同编号:SLYCG-210814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农业农村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武汉金士民农资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湘潭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020-059)

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1】080110

(3)项目内容:2021年湘潭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020-034)

建设项目的全部内容

(4)项目负责人:/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76300.00元

大写:捌拾柒万陆仟叁佰元整

(2)具体标的: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2021年湘潭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020-059)建设项目

武汉金士民农资有限公司

2021年湘潭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020-059)建设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

24413

876300.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货进行撒施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

4.付款

叶面阻控剂到位并撒施完成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6)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年9月1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政府采购管理股份,招标代理公司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91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县农业农村局

甲方:湘潭县农业农村局 (公章) 乙方:武汉金士民农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利用 安全 污染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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