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姑县消费协作农特产品运营中心宁波北仑展厅项目的招商公告
关于美姑县消费协作农特产品运营中心宁波北仑展厅项目的招商公告
美姑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关于美姑县消费协作农特产品运营中心宁波北仑展厅项目的招商公告
为加快推进美姑县消费协作农特产品运营中心宁波北仑展厅项目建设,经美姑县人民政府同意,授权美姑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对该项目进行招商。凡符合本项目招商要求的投资人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美姑县消费协作农特产品运营中心宁波北仑展厅项目
实施主体:美姑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美姑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项目内容:在宁波北仑开设美姑农特产品展厅
资金来源:东西部协作资金
项目地址:宁波市北仑区
实施时间:2021年8月—2021年9月
实施方式:以奖代补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1.展厅房屋租赁、设计、装修和验收;2.企业运营和绩效。预计项目总投资353万元,其中,东西部协作资金180万元(含房屋租赁费用),企业自筹173万元。
(二)招商建设内容及投资。预计总投资248万,东西部协作资金支持企业展厅房屋装修,预计投资75万(以第三方决算审计的实际支出金额为依据),企业运营费173万,由企业自筹。
三、项目绩效要求
1.通过企业营运团队重点整合美姑县域内农特产品,对现有初级农副产品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品牌、品控、设计、包装等方面的提升;对接宁波市场,拓展销售渠道。每年销售到宁波农产品至少1000万以上。
2.美姑注册企业销售收入达2000万以上,年内升规入统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联网直报企业,且年增长速度在10%以上。
3.在东西部消费协作过程中,服从政府指导,严把产品质量关,保证产品品质,销售产品须溯源在美姑,让美姑原材料供应群众得实惠。
4.宁波北仑展厅展示销售产品必须为美姑县农特产品,不得经营其他产品。
5.招商企业对美姑县消费协作农特产品运营中心宁波北仑展厅房屋及设施设备有保管、运营、管理、检查、维修、保养义务(自然损耗、折旧除外),所产生的费用由招商企业承担。
四、投资人条件
(一)在美姑县市场监管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具有农产品生产、销售资质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并按照国家税务机关属地管理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二)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所承接或管理的项目没有严重违约情形。
四、投资人确定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美姑县消费协作农特产品运营中心宁波北仑展厅项目由美姑县人民政府授权美姑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组织实施,采取在美姑县政府门户网公告报名,由美姑县消费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对报名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实施企业报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以“实施方案”公示无异议确定。
五、报名方式
(一)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30日(7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证明、证书)到美姑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经济合作外事股现场报名,并递交相关资料(如逾期未提交报名相关资料的,投资人视为放弃)。
(二)投资人持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加盖企业鲜章)。
(三)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资质证书副本。
(五)项目实施方案等招商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下午17:00。
六、企业评选
企业评选时间为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兰闯,联系电话:180*****168。
美姑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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