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恩施州委党校新校区电动车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二次)
中共恩施州委党校新校区电动车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二次)
采购人根据干部培训工作需要,拟采购两辆电动车,现公告如下,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州委党校新校区电动车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130-FSCG-2021-00078
采购预算:6.2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被视为投标无效)
采购方式:根据州委党校采购制度,该项目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采购人在其官网上发布询价公告,接收意向供应商报名。评标时,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标准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 | 电动巡逻车 |
技术参数 | 规格:两排五座四轮 尺寸:长*宽*高≥3.1*1.5*1.8m 电瓶:≥72V,100A,免维护干电池(至少5块) 续航:≥80KM 功率:≥3500W 转向:盘式 档位:前进、倒车档 车身:车架钢制冲压焊接组装,车壳电泳除锈、高温烤漆 座椅:皮质 轮胎:155/65 R12 汽车真空轮胎 配件:带警灯、喊话器 安全配置:LED大灯、转向灯、后尾灯,前碟后鼓+刹车助力,后视镜,雨刷。 |
参考样式 | |
项目 | 电动环卫清运车 |
技术参数 | 规格:三轮四桶雨棚版 尺寸:长*宽*高≥3.0*1.2*1.0m(高不含雨棚) 电瓶:≥60V,45A,免维护干电池 续航:≥30KM 功率:≥1200W 载重:≥300kg 档位:低速档、高速档、倒车档 车架:2.0mm厚加粗钢管 固定:挡板固定垃圾桶 配置:LED大灯、转向灯、后尾灯,前后鼓刹,后视镜,雨刷,助力滚棒 |
参考样式 |
三、商务要求
(一)送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
若非采购人原因,中标人逾期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总价款用的千分之五计收,直至供货并完成安装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一旦达到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且仍无法按期供货和安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送货地点
恩施州委党校新校区(恩施市青树林新区一号路)采购人指定位置。
(二)车辆质量
1.供应商保证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为完整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且具有原制造厂商的标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原厂商质量标准,并在出厂前通过原厂商质量测试和检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所提供货物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及对应参数。
3.若有货物存在与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不相符的质量问题,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无条件整改或更换。
4.投标人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利益。
(三)验收要求
中标人完成供货后,由采购人现场验收,检查电动车外观、参数、及相关配件,并试驾。
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并作为付款依据;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支持相关费用,并追究违约责任。验收不合格导致的送货延期,按逾期追究中标供应商责任。
(四)售后服务
1.质保期限: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之日,整车质保3年,其间电瓶至少更换1次。
2.售后服务要求:有真实的自有售后服务点(采购人将在中标供应商实地查看服务点,若有作假取消中标资格);承诺售后服务1小时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解决问题。如中标人公司发生兼并、重组,采购人保修由新组建的公司按投标文件承担相应义务。
(五)采购费用
1.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货物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车辆费、运送费、管理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等。对本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响应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买方将不予支付成交单位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总报价中。
2.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待验收都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乙方报账材料后5个工作日支付中标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息支付。
四、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二)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om)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五、公告及报名
1.公告时间:从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9日(3个工作日)。
2.公告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在中共恩施州委党校官网公示公告栏查阅公告(https://www.eszwdx.com/),并在公告最下方下载询价文件,若下载失败可打电话向工作人员索取。
3.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询价的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模版见附件4)、自有售后服务点实景照片至少2张,于9月9日17:30前到州委党校图书馆2楼(后勤与保卫处)报名登记。
六、材料递交及开标
(一)材料递交
请供应商于2021年9月9日下午14:00-14:30将询价响应材料送到州委党校行政楼702室,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恕不接受。文件应打印,不得有涂抹、修改,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材料恕不接受,响应材料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递交响应文件时,要提供非密封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非法人代表到场的需要《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本人到场的需要附《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该代表必须为本项目实施时的负责人。
(二)询价开标
时间:2021年9月9日下午14:30
地点:州委党校行政楼701会议室
七、询价响应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资格审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见附件2)。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见附件3)。
(4)“信用中国”中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查询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截图。
(5)自有售后服务点的实景照片至少2张。
2.符合性材料
(6)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询价响应函》(见附件1)。
(7)非法人代表到场的需要《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见附件4);法人代表本人到场的需要附《法人身份证明》(见附件5)。
(8)所投车辆《技术参数表》(参照“二、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并不得低于该要求)
(9)所有车辆合格证书、说明书复印件
(10)服务承诺(必须响应公告中的所有要求),包括并不限于供货承诺,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外有偿服务承诺(含质保期外维修收费标准)。
3.报价材料
(11)报价材料《询价单》(见附件6)。
(二)材料要求
(1)供应商响应文件1式5份,装订成册,其中正本1份(附原件),副本4份(附复印件),5份响应文件放在一起密封。
(2)《询价单》1份需要单独密封。
八、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审查因素 | 评审标准 | |
资格审查 | 基本资格 要求 |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维修服务点实景照片至少2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信用中国 | “信用中国”中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查询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截图。 | |
符合性审查 | 授权资格 | 非法人代表到场的需要《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见附件4);法人代表本人到场的需要附《法人身份证明》(见附件5)。 |
投标报价 | 只能在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技术服务 要求 | 对照《技术参数表》技术参数是否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的要求。《服务承诺》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的要求。 | |
投标 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日起30日历天 | |
投 标 文 件 的 格式、内容、签署编制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定区域加盖公章和签字。 |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共恩施州委党校
联 系 人:付正波
联系电话:****-*******;189*****789
电子邮箱:zgeszwdxhqc@163.com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五峰山路12号
中共恩施州委党校
2021年9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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